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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科普 存档 1 两会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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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4 06:46

发至[email protected]      举手之劳,制造声势,维权路漫漫,你我需同行

《第一时间》播出的节目科学而客观的对乙肝作出了评价,我代表1.3亿的人群向你们表示感激。但光对大众宣传乙肝知识的说教来改变中国人的意识是很困难的,中国人的劣根性就在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那怎能让一个人事经理说服自己来招聘你呢?其实要消除歧视很简单,只要规定入职体检时只检查肝功能,不检查两对半就行.既不违反医学对乙肝病情的判断,也有保证能力马消除乙肝歧视,更好地共建和谐社会.只有对1.3亿乙肝人群的歧视消除了,那才是真正的和谐社会.

 

我们不是无能,

我们也很上进,

所有的努力与付出,

只好眼睁睁地看着与时间一起消逝,

无奈啊无奈!

 

我们愿意为社会付出,

我们正在为更好地为社会付出做努力,

何时才是施展手脚的时候,

何处才有展翅高飞的蓝天,

 

社会在社会每一份子的付出下发展,

丰收在社会每一份子的付出下收获,

为什么我们分享不到发展的成果,

为什么我们体会不到收获的喜悦,

   

这样的社会是中国***领导下的人民要创造的吗?

不是,

党中央已经在大力构建和谐社会,

我们是不会被忘记的,

少了我们的和谐社会不是真正的和谐社会。

 

以下是来自《肝胆相照》中的摘录

 

背景:尽管“不要有乙肝歧视”的口号喊了多年,但乙肝病毒携带者仍未迎来一个真正宽松的社会环境,他们为了躲避体检,不惜以生命为代价(见本报第40624版《“乙肝作弊药”可以要人命》)。国家在公务员招考中,取消了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限制。对此,专家呼吁:体检应取消“乙肝五项”检查。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七条规定:“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毒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解放军302医院中西医结合科肝病专家刘士敬主任医师解释,“这条规定的意思是,国家在录用公务员的体检中,只要是肝炎,都不合格;而只要肝功能正常,无论是乙肝大三阳、小三阳还是其他乙肝感染者,都合格。这个标准同样适用于各类院校招生和各大企事业单位招工体检。”

  既然这样,那么在公务员录用、招生、招聘时的体检中,根本没有必要存在“乙肝五项”这个检查,因为不管受检者是不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按规定都不影响各单位的人员录取,只要查肝功能就完全可以了。刘主任表示,尽管国家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的招聘过程中,乙肝病毒携带者受歧视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

  尽管我们通过媒体、科普读物一再强调日常工作生活中的接触不会传染乙肝,但把乙肝当成一个严重传染病的观念,在我国群众心里已经根深蒂固,单纯的宣传教育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人们对乙肝的看法。大多数单位在招聘中,仍然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敬而远之。

  “既然观念的转变需要一定的时间,那为什么不能取消体检中乙肝五项的检查,先从技术层面上消除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再去慢慢转变人们的观念呢?”刘主任最后强调,我们也应该参照国外的做法,除了一些特殊行业,如食品加工、幼教、医疗等保留外,在入学和其他的招工体检中都应该取消“乙肝五项”的检查,实实在在地去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隐私,避免他们受到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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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8 11:01

在医疗行业和饮食行业也不应该强制检查两对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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