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04年7月31日与公司签三年的合同,三个月后转正。
2、 2005年3月10日到医院检查出患有乙肝大三阳,但肝功能正常,医生嘱咐只需每三个月到医院复查肝功能一次。除了食品,航空等行业可正常从事其他行业工作。我所在的单位是灿坤,做小家电的。
3、 2005年3月15日,以治疗为由,向公司申请了停薪留职三个月,获批。
4、 多方了解,目前科学水平还没法治疗乙肝大三阳,故4月27日申请提前复职。糟拒。
5、 2005年5月14日,因停职期限已满,到公司申请复职,再次检查了肝功能正常,且带了医院盖章可正常上班的证明。公司让我回家等电话。
6、 今天是5月18日,这几天都没有公司回复的消息,但昨天傍晚5点左右,我部门一要好同事给我来电,据他了解到,公司人力部正向懂事长递交一文件,要我再多停薪留职三个月,让我大三阳转小三阳再去上班(这一做法,事先完全没有与我商量)
综上,如果我大三阳一直不会好,那岂不是我要一直停职,三年,五年,三十年,户口档案都在公司,也不方便重新谋求职业,试问公司这样做是不是有欠合理?是否可以到相关部门起诉?哪些部门会管?近日我欲与公司再行协商,若可和平解除劳动合同,那我也不想惹太多麻烦(我也不怎么喜欢这家公司)。在此,向诸位请教我这种情况怎样做比较好?谢谢!顺便提一下,我一家五口在一起生活了20几年,他们都没被我传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