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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心灵港湾 存档 1 [讨论]谈谈--网络婚外情
楼主: 大漠银沙

[讨论]谈谈--网络婚外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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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0 04:06
以下是引用常驻客人在2004-12-9 8:56:59的发言:

而《铁达尼号》,相信大多数人都看过或者听说过,

从男女主人公的一夜缠绵,

女主人公在男主人公死去多年以后的不能忘怀,

甚至在她安详离去的时候,

我可以大胆说一句,

她心中最牵挂的人,依然是那个为救她而消失在冰冷刺骨的海水里的 JACk 。

以上情节,我们更多的是感受到爱情的力量,

然而,大家不要忽略一点,

电影里面交代,女主人公在获救后是重新组织了家庭,

并且是儿孙满堂的,

而她的内心深处,永远会有那段刻骨铭心的经历。

我们能谴责这种行为吗?我们可以认为她无耻吗?

我还没有成家,谈不上认识,也只能说说个人看法。

她并没有无耻,我们也不能谴责她。相信这点即使还是比较传统的中国人也能够明白,

也是当时在大街小巷的音像店,“天地动容-藏在大海回忆的深处”火爆热卖的原因之一。

即使她后来组织家庭,有了后代,可是她忘记不了JACK,更忘记不了与JACK在一段短时间认识相处的所发生的一切事。相信和她结婚的那个男人也代替不了那个深情的JACK,一个深情到用死定格了的地位真的是活着的人所难比拟!为她撑起伞结伴走人生路的是另一位,无法比拟,也不一定互相冲突!

或许也就是现在我们也可以明白的理论:“喜欢和爱,旧情人和爱人的微妙关系!”

喜欢是一种感觉,爱也是一种感觉,更加是一种责任。

旧情人是一种过去,过去叫做历史,历史是不能改的。

爱人是一种现实,现实需要互相平衡。

很欣赏叶倩文的流行恋曲《伤逝》的歌词和感情态度: “对你的感情只能选择坚持,和你的关系只好换个方式。 比如说打个电话说电视,说不到心事。 我们戴着谁的戒指,代表着妥协还是固执? 铭心刻骨已成为历史,敌不过无名指! 我已不能再拥抱你,爱一个人是多么奢侈。 那幸福喜宴还没开始,这离别的悲剧已成往事。”

其中也凸现人类的理智和感情,感情是颜色,理智是画框。

想想你在西方的仪式中对着神父许下的诺言:“不管饥饿、贫穷都愿意与共。。。” 想想你在中方的仪式中:执子之手,密心相约!

世世代代为夫妇是缥缈的,在生命中剩下的日子不离不弃已经非常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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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0 04:27

想不到 大漠 对这个也有研究啊。

呵呵 该不是------------------

花开堪折,直须折 莫待无花空折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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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财主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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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0 04:31

曾经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关于是男孩子的围巾。尽管对围巾的定义,男生和女生并不完全一致,

可是围巾作为在感情中的意义还是不小的!

他偶尔打开衣柜,看见她将他的衣服叠得很整齐,还有保管得很好地并排挂着两条围巾。

一条是纯洁的白色,一条是温暖的黄色。

白色那条是他的初恋情人为他织的,初恋都是难忘的,就连分手时的寒冷都显得难忘!

黄色那条是他的妻子为他织的,她的善良温暖着他寒冷过的心。

最令他感动的是她会为他保留旧爱之物,这份相信,这份大度让他感激不已;

一年中总有些日子需要戴上围巾的,他都会选择戴上黄色那条,作为回应。

没有冲突,还加深了理解,增进了感情。

同样凸现人类的理智和感情,感情是颜色,理智是画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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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0 11:27

极端反对婚外恋!!!

婚外恋,我可否理解为是已婚的一方对另一方不忠?

那样的话,我的观点:不论何种情况,通杀!!!

如果谁想恋就离婚后恋去!!!

既然你之前选择了现在的妻子,丈夫就该记住你对他或她的承诺!!!

相爱容易相处难,变心太快,你的那份情还敢叫爱情吗!!!

你会负心,说明你的爱不够纯粹,不够深沉,不够专一,

不懂责任和承诺为何物,不懂至死不渝的真爱为何物!!!

你背叛了以前的,你有可能会背叛现在的,想起来都可怕!!!

当然你如果离婚再恋,我无话可说!!只希望别成离婚专业户!

希望大家都牢记中国对爱情的定义:执子之手,与子携老!!

找工作如此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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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0 12:41
以下是引用双子月在2004-12-9 21:26:42的发言:

婚外恋,我可否理解为是已婚的一方对另一方不忠?

那样的话,我的观点:不论何种情况,通杀!!!

如果谁想恋就离婚后恋去!!!

既然你之前选择了现在的妻子,丈夫就该记住你对他或她的承诺!!!

相爱容易相处难,变心太快,你的那份情还敢叫爱情吗!!!

你会负心,说明你的爱不够纯粹,不够深沉,不够专一,

不懂责任和承诺为何物,不懂至死不渝的真爱为何物!!!

你背叛了以前的,你有可能会背叛现在的,想起来都可怕!!!

当然你如果离婚再恋,我无话可说!!只希望别成离婚专业户!

希望大家都牢记中国对爱情的定义:执子之手,与子携老!!

是啊,说的好啊

既然不能做到,就不要轻易的作出承诺啊。既然承诺了,就要做到!!

实际上,“牵手”这首歌曲唱得非常好,没有誓言可以听,没有承诺可以信,所以放心着你的沉默。。。。既然不能白头偕老,为什么又去承诺天长地久呢。

强烈鄙视写这篇文章的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9 22:49:3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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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1 04:03
以下是引用常驻客人在2004-12-10 11:26:35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蓝心2004-12-9 20:32:31的发言:

网络的人也许到了一定时候会开始塑造自己

楼上的MM说的现实里没有那么好的,但是在网络里却会塑造的很好

网络是个沟通的方法,通过这个平台,特别是我们这些五图四海的朋友来到这里不都是这个联系工具而认识的??

网恋和婚外恋都是存在,而到了发生的那天,不论是自己的观念是如何都是无法阻挡的

经历过了才会懂,才会知道!

我不会拒绝自己对爱的感觉,到了真爱来的时候无论是何地,何方又有谁阻挡的了

所以是有利有弊。没有答案

爱是什么?爱情是什么?婚姻是什么?相恋是可耻的么?

爱的责任是什么?

我来说说我的看法(只有半小时时间,未必能说到位,尽力吧)

爱是人吃饭、睡觉之外,为了人类自己的生存而萌发的一种科学家都无法解释上帝也懒得解释的“感觉”

爱的目的,归根到底,是令一男和一女能够生活在一起

在原始社会的时候,人们表达爱的方式,和封建社会里人们对爱的权利的限制,乃至现代社会里人们对爱的义务与责任的规范(少数是以法律的形式体现,比如各国有关婚姻的法律,更多是以道德的方式体现,比如我们对婚外性关系、性买卖的社会评论),其实归根到底都是为了一件事:让男人和女人之间为了生存而发生的交合关系处于对等、和谐、自愿、平等、幸福的状态,而不是某一方存在某种特权,比如父系社会中存在的对女性的随意占有和奴隶社会中男性与女性在这种关系中所存在的明显不公。

爱情无非就是男女在确定对方是否就是那个自己将要一生与之共同生活共担生存的危机与风险共享生存条件下的意外收获的人选之前的前戏。

人们通过各种娱乐方式来确认:对方是不是足以令自己与之终生厮守,自己是否有信心去分担他(她)的额外风险,自己是否有信心对方会在自己遭到额外风险的任何时候都来帮助自己度过难关。

婚姻则是以口头契约(婚礼上的誓词)、法律契约(结婚证书)等形式来告诉其他所有人:

1)我将和对方分担一切风险;

2)我将享有对方与我分担一切风险的权利;

3)我有权利分享对方在食物、工具、住房等方面获取的权利;

4)我愿意与对方分享我在食物、工具、住房等方面获取的权利;

5)我们将一起创造一个新生命,并一起帮助这个新生命安全地获取食物、工具、住房及他所需要的生存条件、生存能力;

。。。。。。

说白了,爱情、婚姻本身都是为了一个简单的目的:生命的延续。

反观网恋,如果网恋的双方都是单身(未婚或离异、丧偶),那这种恋爱的方式就与别人介绍、自由恋爱、老夫少妻、老妻少夫。。。。一样,只不过是一种恋爱方式,既没有伤害他人,也没有违反社会伦理的根本规则,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若网恋中任何一方是已婚人士(也就是说,他承担着某种誓言的延续的),那么,这种恋爱本身就是不道德的(至少在今天来说,人类社会还普遍公认婚姻的严肃性,还没有发达到动物那样,可以超脱婚姻在物种繁衍方面所承担的关键作用)

至于婚外情,好象就没有什么讨论的余地了--还需要讨论什么呢?讨论这种感情的心理原因?生理原因?讨论这种感情的美妙程度与杀伤力?

一个“婚”与“外”的组合已经赋予了这种情况以全部的说明:无论谁发生了婚外情,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因为自己的配偶如何不好,或者因为第三者如何地诱惑了自己,或者因为客观上自己与自己的婚姻对象之间的情感与生活如何的不匹配),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至少99.999%的情况下),“婚外发生的恋情”都是有违自己的誓言的。

所以,网恋并没有什么可耻的,婚外情也并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

如果自己是单身,如果有适当的对象,那就大大方方地去恋,无论是雁来鸿往,还是秋波相送,无论是9999朵真实的玫瑰,还是网络上的一段情话。

如果自己已经接受了另一个人的誓言并承担着自己对他(她)的誓言,但又难以抵挡欲望的诱惑,无法抗拒婚外的“恋”情,那就尽管自己去承受良心的谴责,实在受不了就抽自己两个嘴巴---这事和任何人都没关系,是自己选择的,“命苦不能怨政府”

随便说说,别太在意

高尚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卑鄙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看吧,在那镀金的天空中 飘满了死者弯曲的倒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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