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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心灵港湾 存档 1 俺想皈依基督教,该如何成为一名基督徒?? ...
楼主: wisher

俺想皈依基督教,该如何成为一名基督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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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0 22:24
[B]我的人生追求[/B]

                伯特兰·罗素
                方舟子译
               (感谢贤传、燕思的润色)

    有三种简单然而无比强烈的激情左右了我的一生:对爱的渴望,对知识的探索和对人类苦难的难以忍受的怜悯。这些激情象飓风,无处不在、反复无常地吹拂着我,吹过
深重的苦海,濒于绝境。

    我寻找爱,首先是因为它使人心醉神迷,这种陶醉是如此的美妙,使我愿意牺牲所有的余生去换取几个小时这样的欣喜。我寻找爱,还因为它解除孤独,在可怕的孤独中,一颗颤抖的灵魂从世界的边缘看到冰冷、无底、死寂的深渊。最后,我寻找爱,还因为在爱的交融中,神秘而又具体而微地,我看到了圣贤和诗人们想象出的天堂的前景。这就是我所寻找的,而且,虽然对人生来说似乎过于美妙,这也是我终于找到了的。

    以同样的激情我探索知识。我希望能够理解人类的心灵。我希望能够知道群星为何闪烁。我试图领悟毕达哥拉斯所景仰的数字力量,它支配着此消彼涨。仅在不大的一定程度上,我达到了此目的。

    爱和知识,只要有可能,通向着天堂。但是怜悯总把我带回尘世。痛苦呼喊的回声回荡在我的内心。忍饥挨饿的孩子,惨遭压迫者摧残的受害者,被儿女们视为可憎的负担的无助的老人,连同这整个充满了孤独、贫穷和痛苦的世界,使人类所应有的生活成为了笑柄。我渴望能够减少邪恶,但是我无能为力,而且我自己也在忍受折磨。

    这就是我的一生。我发现它值得一过。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很高兴地再活它一次。

(摘自罗素自传的前言)


               What I have Lived For
                                   ------Bertrand Russell

        Three passions,simple but overwhelmingly strong,have governed  my life:the longing for love,the search for knowledge,and unbearable  pity for the suffering of mankind.These passions,like great winds,have blown me hither and thither,in a wayward course,over a deep ocean of  anguish,reaching to the very verge of despair.

        I have sought love,first,because it brings ecstasy--ecstasy so  great that I would often have sacrificed all the rest of life for a  few hours of this joy.I have sought it,next,because it relieves  loneliness--that terrible loneliness in which one shivering
consciousness looks over the rim of the world into the cold  unfathomable lifeless abyss.I have sought it,finally,because in the union of love I have seen,in a mystic miniature,the prefiguring  vision of the heaven that saints and poets have imagined.This is  what I sought,and though it might seem too good for human life,
this is what--at last--I have found.

        With equal passion I have sought knowledge.I have wished to  understand the hearts of men.I have wished to know why the stars  shine.And I have tried to apprehend the Pythagorean power by which  number holds sway above the flux.A little of this,but not much, I have achieved.

        Love and knowledge,so far as they were possible,led upward  toward the heavens.But always pity brought me back to earth.Echoes  of cries of pain reverberate in my heart.Children in famine,victims  tortured by oppressors,helpless old people a hated burden to their  sons,and the whole world of loneliness,poverty,and pain make a  mockery of what human life should be.I long to alleviate the evil, but I can't ,and I too suffer.

        This has been my life.I have found it worth living,and would  gladly live itagain if the chance were offered me.


NOTE:This is the prologue of Russell's autobiogra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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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0 22:29

错误百出的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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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0 22:31

《圣经》是上帝的言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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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0 22:33
[B]圆谎不成反成谎[/B]

                          ·方舟子·

    有位教徒老兄指点我去读一个基督教的万维网页,说是我对圣经的所有责难都可以在那里得到解答。我这回倒是联上去了,可惜,我的问题被提及的不到一半,更别说“全部”了。对于这一半的解释,左一个“可能”,右一个“如果”,强词夺理,不能不佩服这些人的心计——可惜没能让我心服口服。对于耶酥复活的破绽的圆谎,简直可以写成一部侦探小说,而且只是圆了“复活破绽”的一部分,其他的不是没看出破绽,就是连写成侦探小说也圆不了。看到一大批人搅尽脑汁要为一部错误百出的书圆谎,是一件特别有意思的事。让我举两个最有趣的例子:

57、小耶酥的历程

    〔路2:21—39〕耶酥出世八天后,被父母带到耶路撒冷的圣殿,“照主的律法,办完了一切的事”,回到拿撒勒。

    〔太2:14—23〕耶酥一生下来,其父母即连夜带他逃到埃及去,住在那里,直到希律死了,再去拿撒勒。

    他们对此的解释是:路加福音并没有说小耶酥没被带去埃及,所以两个说法并不冲突,小耶酥的历程可以是:耶路撒冷、拿撒勒、埃及、拿撒勒。

    显然,他们有意忽略了时间的冲突:马太是说耶酥生下来的当天晚上就逃到了埃及,直到希律死了再去拿撒勒,而路加说是出世第八天去耶路撒冷,时间说得这么清楚,使一切消除矛盾的努力全都失败。

35、犹大是怎么死的?

    〔太27:5〕“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

    〔徒1:18〕“这人(犹大)用他作恶的工价买了一块田,以后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了出来。”

    对这一条的解释最有趣,说是犹大可能试图上吊,但是没有吊死(他们特地说,上吊吊不死的事是经常发生的),以后再倒在地上肚腹破裂死掉了。我们得怪中文圣经没译好,明明没吊死,偏要说“出去吊死了”。而如此曲折动人的情节,圣经竟然一点暗示都没有,得靠现代的圣经专家来发挥,真是可惜。

    我本来以为读了这些“圣经专家”的高见,我的“圣经百错”得大动手术,现在看来倒未必。至于他们还提到了近百条我没主意到的圣经错误,我还没细看,以后再看看是不是有可取的,说不定是他们故意摆出来作靶子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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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0 22:36
[B]古怪的家谱[/B]

                  ·方舟子·

大约在公元前六世纪的时候,巴比伦攻陷耶路撒冷,几万名犹太人被俘虏,带到巴比伦,史称“巴比伦囚虏”。犹太人因此从巴比仑人那里学到了一周七天的计日法,再由此而编出了上帝在七天之内创造万物的神话,七,因此成为犹太人的一个神圣的数字。

有狂热的教徒拿着《圣经》算了一下,据说是字数、人名数什么的刚好都是七的倍数,以之作为《圣经》是上帝所写的证明。这一招并不新鲜,早在一千九百年前,《马太福音》的作者就这么干过了。他为了让亚伯拉罕到耶酥的代数刚好是七的倍数,不惜编造耶酥的家谱,大笔一挥把耶酥的好几个祖宗全都砍掉了,因此便出现了从亚伯拉罕到耶酥,“马太”说有四十二代,而“路加”却说有五十五代的矛盾。信徒们若要用马太的四十二代来说明上帝是《圣经》的作者,我们自然也可以用路加的五十五代来否证。让我们来看看马太为了得到七的倍数这一神奇的数字,是怎样编造数据的。他把代数说得一清二楚,使得信徒们想为他圆谎的任何企图注定要落空:

“从亚伯拉罕到大卫,共有十四代。从大卫到迁至巴比伦的时候,也有十四代。从迁至巴比伦的时候到基督,又有十四代。”

显然马太想强调的就是“十四”这一神妙的数字。但是从他列出的具体人名来看,我们却发现其中大有蹊跷。比如他说:

“约兰生乌西亚。”

但是我们查对旧约的《列王记下》,发现其记载是约兰生亚哈谢,亚哈谢生约阿施,约阿施生亚玛谢,亚玛谢才生乌西亚。从约兰到乌西亚是四代,而不是一代。实际上约兰死后约五十年,乌西亚才出世。

你再听他说:

“约西亚生耶哥尼亚和他的弟兄。”

但是我们查对旧约,耶哥尼亚是约西亚之孙,中间还隔着一个约哈斯。

所有这些被马太漏掉的人,都当过犹太的国王,旧约记载甚明,马太不可能不知道,只不过为了凑成七的倍数,有意跳过而已。焉知今日马太的徒子徒孙,在号称进行科学计算时,没有玩弄类似的把戏?


我们怎么知道“马太”觉得十四是个神圣的数字,因此不惜伪造代数呢?因为他特意把从犹太人始祖亚伯拉罕到耶酥的传代分成三段,然后强调这三段刚好都是十四代:

“这样,从亚伯拉罕到大卫,共有十四代。从大卫到迁至巴比伦的时候,也有十四代。从迁至巴比伦的时候到基督,又有十四代。”

从大卫到迁至巴比伦的传代,他是这么说的:

“大卫从乌利亚的妻子生所罗门。所罗门生罗波安。罗波安生亚比雅。亚比雅生亚撒。亚撒生约沙法。约沙法生约兰。约兰生乌西亚。乌西亚生约坦。约坦生亚哈斯。亚哈斯生希西家。希西家生玛拿西。玛拿西生亚们。亚们生约西亚。百姓被迁到巴比伦的时候,约西亚生耶哥尼雅和他的弟兄。”

从所罗门算到耶哥西雅,确实是十四代。不过我前面说过了,“马太”漏掉了四代人,所以应该是十八代才对。

我们再来看看从迁至巴比伦的时候到基督,他又是怎么说的:

“迁到巴比伦之后,耶哥尼雅生撒拉铁。撒拉铁生所罗巴伯。所罗巴伯生亚比玉。亚比玉生以利亚敬。以利亚敬生亚所。亚所生撒督。撒督生亚金。亚金生以律。以律生以利亚撒。以利亚撒生马但。马但生雅各。雅各生约瑟,就是马利亚的丈夫。那称为基督的耶酥,是从马利亚生的。”

所罗巴伯之后的那些人,在《旧约》中都不见记载,查无对证,听任“马太”信口雌黄,我们也拿他没辙。但是他在这里又犯了一个低级错误。如果我们没有被他报出的这一大堆古怪的人名搞蒙,而去数一数,就会发现从撒拉铁到耶酥是十三代,而不是十四代!我们当然不能怀疑“马太”连个三岁小孩都不如,这么简单的数数都数不过来。很有可能的是,他在数数的时候已有“十四”这一先入为主的数字,有意无意糊涂了一下,把前面已经数过的耶哥尼雅又给数了进去,就成了十四代了。

他这一糊涂,坚信《圣经》绝无错误的信徒们可就惨了,要替他遮掩这一低级错误,就又得编造出个圆谎的理由来。他们说,数代的时候,要把马利亚也数进去,这不就十四代了吗?那前面的“乌利亚的妻子”怎么就不数进去?而把约瑟和马利亚夫妻两个数成两代人,让约瑟由耶酥的爸爸变成爷爷,也只有这样的信徒才干得出来。


阿Q式的穷人要说自己的祖先阔,阔人们更要证明自己的祖先阔。人一阔起来,修家谱光宗耀祖便成了当务之急,不停地上溯,总可以找到一个同姓名人当祖宗。所以姓包的是包公的后代,姓霍的自然是霍光的嫡传。如果手里有几个钱,更可以买到一个显耀的祖宗。

国人如此,洋人又何尝不如此?耶酥--姑且承认真有这么个人--生前穷困潦倒,死前徒弟们一哄而散,众叛亲离。但死后可就阔得不能再阔了,自然就有他的信徒来为他找祖宗。

“马太”为他找了一堆犹太的国王当祖宗,真是显赫得很。“马太”的作者是个犹太人,相信耶酥是犹太人的救世主,因此他记述耶酥的祖宗记到犹太人的始祖亚伯拉罕,便停止了。而“路加”的作者是个异教徒,他相信耶酥是全人类的救世主,因此还要一直往前追溯,一直到人类的始祖亚当为止。

算得越多,就越容易出错。从亚当到亚伯拉罕,“路加”记述了二十代,而“创世记”却只有十九代。多出的一代是:

“沙拉是该南的儿子,该南是亚法撒的儿子。”

根据“创世记”,沙拉是亚法撒的儿子,中间莫名其妙冒出了一个该南出来。

从亚伯拉罕到大卫的传代,“马太”和“路加”没有异议。但是从大卫开始,两个人开始分道扬镳,为我们提供了两份截然不同的耶酥家谱。“马太”说耶酥是所罗门的后裔,他的祖先全是犹太的国王;而“路加”偏说耶酥的祖先是所罗门的兄弟拿单。拿单的儿子
是玛达他,玛达他的儿子是买南,等等等等,一直到耶酥的祖父希里,所有这些人,都名不见经传,在“旧约”上都找不到任何记载,“路加”从何处找来这些稀奇古怪的名字拼凑耶酥的家谱,真是上帝才晓得。

从大卫之后的谱系中,“马太”和“路加”只有两个名字相同,即撒拉铁和所罗巴伯父子,但是“马太”说所罗巴伯是大卫的十六代孙,“路加”却说是二十代孙,并非同一个人。

信徒们为了让这两份家谱能合成一份,真是煞费了苦心。有一种说法是,“路加”说的是耶酥的母系家谱,自然跟“马太”的父系家谱大不相同。也就是说,当“路加”说“约瑟是希里的儿子”时,指的实际上是“女婿”。那么为什么其他七十四处“儿子”都不是
“女婿”,只有这一处才是女婿?那也是只能去问上帝了。

而且,按照这种说法,马利亚跟约瑟都是大卫的后裔了。在《新约》中找不到有关马利亚是大卫后裔的任何证据,反而有不太有利的证据,因为“路加”说马利亚是以利沙伯的亲戚,而以利沙伯是亚伦,而不是大卫,的后裔。

比较这两份家谱,“马太”的虽然为了“十四”这个神奇的数字而有遗漏,毕竟还是基本符合“旧约”,还算可靠些。而“路加”整个就是闭着眼在瞎编。他不是犹太人,也不想去感召犹太人,自然没必要替耶酥找犹太国王们当祖宗吓唬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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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0 22:38
[B]圣经的天地观[/B]

                      方舟子

    如果我们象原教旨主义者那样,坚信《圣经》准确无误,每一句话都必须从字面上理解,那么我们不得不认为,日动地心说是正确的,而地动日心说是错误的。约书亚让太阳停止转动而使时光停止流逝,不过是未读过《圣经》的人也知道的著名的例子,但是如果认为《圣经》中只有此例与日心说相冲突,则不过暴露了其无知而已。去翻翻《圣经》,就会发现其中充斥了日动地心的说法。实际上,既然人是上帝根据他的影像创造出来的万物之灵,而大地又是上帝赐给人的居住所,那么认为大地是宇宙的中心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圣经》确实是这么认为的,在它看来,上帝造太阳、月亮、星星,都是为大地
而造,为了用它们来普照大地,管理昼夜,分明明暗(创1:17),在上帝创世的时候,大地是作为创造的中心的。《圣经》中多处提到太阳是绕着大地转动的,比如“它(太阳)从天这边来,绕到天那边去,没有一物被隐藏不得它的热气”(诗19:6),而大地是静止不动的,因为上帝已为它定下了地基,安放了角石,正如上帝自豪地责问约伯的:“我立大地根基的时候,你在哪里呢?你若有聪明只管说吧!你若晓得就说,是谁定大地的尺度?是谁把准绳拉在基上?地的根基安置在何处?地的角石是谁安放的?”(伯38:4)可见在《圣经》看来,地不仅不动,而且根本不是圆的,而是平的,之所以现在还有不少人坚信地平说,根源就在于此。而地不动更明白无误地表示在这一句中:“(神)将地立在根基上,使地永不动摇!”(诗104:5)当初教会认为伽利略叛教,根据的不是约书亚的故事,而是这么一句。地心说并非托勒密发明的,而是人类初期的一种共同看法,只不过因为托勒密学说较精密而已。如果哥白尼学说和托勒密学说之争只是局限在科学界,那确实可以说只是科学的新陈代谢。但是教会根据《圣经》的胡言乱语横插进来,迫害哥白尼,囚禁伽利略,烧死布鲁诺,而且在日心地动说迅速被科学界普遍接受之后,仍然坚持日动地心说数百年,从而使科学内部之争变成了科学与基督教之争,而日心说的胜利也就当之无愧地成为科学战胜宗教的最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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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0 22:40
[B]唯一神还是众神?[/B]

                            方舟子

    西西在这一期的《新语丝》中提到《圣经》的旧约有一个从单一神到唯一神的过渡。在早期的旧约,耶和华只是犹太人的保护神,别的民族有别的神,他还要跟别的神较量。到了后期的旧约,耶和华才摇身一变成了全宇宙的唯一神,别的神都不存在了。

    此说甚是,但他在论述别的神的存在时理由稍嫌不充分,我在此给一个佐证。在以前我曾提到,《圣经》的“创世记”一篇在第一、第二章对于天地万物的由来有两个绝然不同的说法。这是因为这两章有不同的来源。在第一章,叙述神在七天之内创造万物时,神被称为Elohim,到了第二章,叙述神创造亚当夏娃,神才被称为耶和华Yahweh,其区别是相当明显的。Elohim在希伯来文中是Eloah的复数名词(可查各英文大词典的词源解释),也就是说,在那七天创造万物的不是一个神,而是一些神,应该翻译成众神。[创1:26]“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这里说的是“我们”,自然不会只有一个神了。所以不同的神按照各自的样式造了不同的人,耶和华按照自己的样式造了亚当,亚当只是犹太人的祖先,而不是全人类的祖先。

    十年前我初读圣经时,读到第四章,就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事。这一章叙述亚当的次子该隐杀了哥哥亚伯,耶和华要把他赶走,该隐害怕“凡遇见我的必杀我”,[创4:15]“耶和华就给该隐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当时地上只有亚当一家,只传了一代,哪里来的别人?该隐到外地以后娶妻生子,又是娶的谁呢?当时没有一个基督徒能给我合理的回答,现在我想我找到答案了:那些可能杀该隐的人,那个在该隐流浪时作了他的妻子的女人,只能是别的神造出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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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0 22:42
[B]中世纪暴行的圣经依据[/B]

                        ·方舟子·

    有基督徒否认《圣经》跟十字军东征和中世纪的暴行有关。我“断章取义”摘了一些上帝(包括耶酥)的命令,大家看看有没有关?今天的基督教变好了一点,一则是因为政教分离,教会失去了权力,二则是今天的基督徒已不象中世纪的基督徒那么虔诚,别看嘴上说得好听,行动上都已不把《圣经》的教导当回事,叫做“不要死读《圣经》”。

【旧约】

    〖出21:15〗:“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出21:17〗:“咒骂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出22:18〗:“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
    〖出22:19〗:“凡与兽淫合的,总要把他治死。”
    〖出22:20〗:“祭祀别神,不单单祭祀耶和华的,那人必要灭绝。”
    〖出31:15〗:“凡在安息日(即星期日)作工的,必要把他治死。”
    〖出35:2〗:“六日要作工,第七日乃为圣日,当向耶和华守为安息圣日。凡这日之内作工的,必把他治死。”
    〖利20:10〗:“与邻居之妻行淫的,奸夫淫妇都必治死。”
    〖利20:13〗:“人若与男人苟合,象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利20:14〗:“人若娶妻,并娶其母,便是大恶,要把这三人用火焚烧,使你们中间免去大恶。”
    〖利20:15〗:“人若与兽淫合,总要治死他,也要杀那兽。”
    〖利20:16〗:“女人若与兽亲近,与它淫合,你要杀那女人和那兽,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利20:18〗:“妇人有月经,若与她同房,露了她的下体,就是露了妇人的血源,妇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二人必从民中剪除。”
    〖利21:9〗:“祭司的女儿若行淫辱没自己,就辱没了父亲,必用火将她焚烧。”
    〖利24:16〗“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全会众总要用石头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亵渎耶和华名的时候,必被治死。“
    〖申31:17-18〗:“所以,你们要把一切的男孩和所有已嫁的女子都杀了。但女孩子中,凡没有出嫁的,你们都可以存留她的活命。”
    〖申13:2-5〗:勾引你离开耶和华去别的神的人,“你便要将他治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申13:6-8〗:“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儿女,或是你怀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诱你,说,我们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是你四围列国的神。无论是离你近,离你远,从地这边到地那边的神,你不可依从他,也
不可听从他,也不可顾惜他。你不可怜恤他,也不可遮庇他,总要杀他。你先下手,然后众民也下手,将他治死。要用石头打死他,因为他想要勾引你离开那领你出埃及地为奴之家的耶和华你的神。”
    〖申17:12〗:“若有人擅敢不听从那侍立在耶和华你神面前的祭司,或不听从审判官,那人就必治死。”
    〖申18:20〗:“若有先知擅敢托我的名说我所未曾吩咐他说的话,或是奉别神的名说话,那先知就必治死。”
    〖申22:13〗:“若人娶妻,与她同房之后恨恶她,信口说她,将丑名加在她身上,说,我娶了这女子,与她同房,见她没有贞洁的凭据”,“但这事若是真的,女子没有贞洁的凭据,就要将女子带到她父家的门口,本城的人要用石头将她打死。”
    〖申22:22〗:“若遇见人与有丈夫的妇人行淫,就要将奸夫淫妇一并治死。”
    〖申22:23〗:“若有处女已经许配丈夫,有人在城里遇见她,与她行淫,你们就要把这二人带到本城门,用石头打死,女子是因为虽在城里却没有喊叫。”

【新约】

    〖太10:21〗:“弟兄要把弟兄,父亲要把儿子,送到死地。儿女要与父母为敌,害死他们。”
    〖太10:34-37〗):“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
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
    〖太13:41〗:“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恶的,从他国里挑出来,丢在火炉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    〖太19:12〗:“因为有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中世纪时许多修道士因此自阉。即使在今天,仍有宗派因此自阉。)
    〖路19:27〗:“至于我那些仇敌不要我作他们王的,把他们拉来,在我面前杀了罢。”
    〖约15:6〗:“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象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
    〖罗1:32〗:在数说外邦男女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之后,“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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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基督教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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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稚辉



磊禅师

一向主张读经救世、神恩浩荡的著名基督徒罗七先生曾经感慨地说:

“老实说,我觉得这两门课(禅注:指的是思想品德课、马克思理论课)就是失败的,对少年建立人生观和品德并无太大作用,因为连老师都未必相信或接受或能够实践里面的内容,更何况小孩子。这样说来,读经还真是不错的想法。西方教会里有小孩子的主日学,证明对小孩子真的不错。”

给中国的小孩子读圣经,真是一个不错的想法。
圣经,不用说,充满了神的道、神的公义、神的救恩。比凡人的什么思想品德课强多了、有意义多了。
通过读圣经,小朋友们可以从小建立基督的“人生观和品德”。  
又是祈祷又是唱诗,时而高呼时而低吟, 歌声与圣灵齐飞,圣光共稚辉一色!
何其活泼,何其富有教育意义!!!
或许有些人对此有疑义。圣经,小孩子能看吗?
但磊 禅师认为,根据古今众多基督徒的话语,圣经是一本老少咸宜、举家旅行必备之良书。给小朋友读不仅是正确的,而且宜多不宜少、宜早不宜晚、宜群观不宜独玩。现摘选几段富有活泼鲜明特色、情节曲折又富有教育意义的圣经原文和圣经故事以飨众位小朋友!(小标题为磊 禅师所加)


谁是小朋友的仇敌
"For I [Jesus] am come to set a man at variance against his father, and the daughter against her mother, and the daughter in law against her mother in law. And a man's foes shall be they of his own household." (Matthew 10:35-6)  
Mat 10:35 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
Mat 10:36 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

不要乱叫假爸爸
"And call no man your father upon earth..." (Mathew 23:9)   
Mat 23:9 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

提防假爸爸吃你
"And thou shalt eat the fruit of thine own body, the flesh of thy sons, and of thy daughters which the LORD thy god hath given thee..."
--Deuteronomy 28:53.  
Deu 28:53 你在仇敌围困窘迫之中,必吃你本身所生的,就是耶和华你神所赐给你的儿女之肉。

"So we boiled my son, and did eat him: and I said unto her on the next day, Give thy son, that we may eat him: and she hath hid her son." --2
Kings 6:29.   
2Ki 6:29 我们就煮了我的儿子吃了。次日我对她说,要将你的儿子取来,我们可以吃。她却将她的儿子藏起来了。

从小要练“铁布衫”  
"Happy shall he be, that taketh and dasheth thy little ones against the stones." --Psalms 137:9.  
Psm 137:9 拿你的婴孩摔在磐石上的,那人便为有福。

大刀向~自己的身上砍去
"Wherefore if thy hand or thy foot offend thee: cut them off, and cast them from thee." --Matthew 18:8.   
Mat 18:8 倘若你一只手,或是一只脚,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你缺一只手,或是一只脚,进入永生,强如有两手两脚,被丢在永火里。

小朋友摔进粪堆里要感谢神
The lord threatened his children: "Behold, I will corrupt your seed, and spread dung upon your faces." --Malachi 2:3.   
(上帝威胁他的子民)Mal 2:3 我必斥责你们的种子,又把你们牺牲的粪,抹在你们的脸上。

“性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Yet she multiplied her whoredoms, in calling to remembrance the days of her youth, wherein she had played the harlot in the land of Egypt. For she doted upon their paramours, whose flesh is as the flesh of asses, and whose issue is like the issue of horses." -- Ezekiel
23:19-20.
Eze 23:19 她还加增她的淫行,追念她幼年在埃及地行邪淫的日子,
Eze 23:20 贪恋情人身壮如驴,精足如马。(禅注:这里的“精”对照英文版,指得是精液,不是指精神)

"And Judah said unto Onan, Go in unto they brother's wife, and marry her, and raise up seed to thy brother. And Onan knew that the seed should not be his; and it came to pass, when he went in unto his brother's wife, that he spilled it on the ground, lest that he should give seed to his brother." --Genesis 38:8-9.   
Gen 38:8 犹大对俄南说,你当与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她尽你为弟的本分,为你哥哥生子立后。
Gen 38:9 俄南知道生子不归自己,所以同房的时候便(将精液)遗在地,免得给他哥哥留后。

长大要做个听话的好兵
Moses told his soldiers: "Now therefore kill every male among the little ones, and kill every woman that hath known man by lying with him. But all the women children, that have not known a man by lying with him, keep alive for yourselves." --Numbers 31:17-18.  
(摩西对他的士兵训话)
Num 31:17 所以,你们要把一切的男孩和所有已嫁的女子都杀了。(禅注:此处译的不妥,根据英文版,应为 “你们要把一切的男孩和所有与男人睡过的女子都杀了” )
Num 31:18 但女孩子中,凡没有出嫁的,你们都可以存留她的活命。(禅注:此处译的不妥,根据英文版,应为 “但女孩子中,凡没和男人睡过的,你们可以自己把她留下。”)

Christ announced: "Think not that I am come to send peace on earth: I came not to send peace, but a sword." --Matthew 10:34.
(基督说)Mat 10:34 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

为天使献身也值得
The men of Sodom wanted to bugger two angels abiding with Lot. Lot said, "Behold now, I have two daughters which have not known a man; let me, I pray you, bring them unto you, and do ye to them as is good in your eyes." --Genesis 19:8.
(万恶的索多姆人要鸡奸藏在善人罗德家里的两个天使。罗德就对他们说:) Gen 19:8 我有两个女儿,还是处女,容我领出来,任凭你们的心愿而行。只是这两个人既然到我舍下,不要向他们作什么。

可以讲给小朋友听的睡前小故事:人类起源
(罗德一家从索多姆逃出来,罗德太太回头看了一眼,就变成了一根盐柱。罗德和两个女儿逃到了一个山洞,聪明的大女儿想出了一个传宗接代的好主意:) Gen 19:31 大女儿对小女儿说,我们的父亲老了,地上又无人按着世上的常规进到我们这里。
Gen 19:32 来,我们可以叫父亲喝酒,与他同寝。这样,我们好从他存留后裔。
Gen 19:33 于是,那夜她们叫父亲喝酒,大女儿就进去和她父亲同寝。她几时躺下,几时起来,父亲都不知道。
Gen 19:34 第二天,大女儿对小女儿说,我昨夜与父亲同寝。今夜我们再叫他喝酒,你可以进去与他同寝。这样,我们好从父亲存留后裔。
Gen 19:35 于是,那夜她们又叫父亲喝酒,小女儿起来与她父亲同寝。她几时躺下,几时起来,父亲都不知道。
Gen 19:36 这样,罗得的两个女儿都从她父亲怀了孕。

(所引英文版为King James Authorized Version钦定本,中文版为流传最广[虽然文字翻得很呆板而且经常辞不达意]的简体合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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