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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大家不要随意发动捐款!
楼主: bigbirdman

大家不要随意发动捐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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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6 23:00
狐圆说的有道理,看来我们是要健全以下我们的财政制度了,以防一些无聊的人说三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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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6 23:49
楼主你好
    首先,维权的捐款全部是个人自愿,我们从未强迫别人捐款。其次,所有的费用每次都会向大家汇报并都存有发票。你可以察看以前的贴子。钱谁拿无关紧要,关键是否去踏踏实实的作些事情,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而不是去埋怨。     
      
      我想你可能是一个健康的人,没有受过歧视的遭遇,也许没有经历或看到体检时被人查针孔,谈恋爱被人说一般情况下是不被选择的范围之内,所以无法体会朋友们渴望获得别人尊重和理解的心情。我在最初是因为受到歧视,心理压力巨大发现的这个论坛,它给了我力量,让我认识了和我一样的朋友,还有比我经历更痛苦的战友,如何摆脱目前这种困境?现在新闻调查播出,舆论倒向我们这里,我们更要通过自己积极的行动去换回自己的尊严。

      去杭州见到瘦弱娇小的周妈妈,她紧握着我的手一直说谢谢,跟我们说周同学的事情全听我们的,知道我们也是一直受着委屈。这是一条人命,我也会尽我所能去帮助周妈妈,无论结果如何,不是为了桂冠和鲜花,而是为了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别人的信任,还是等着看我们的行动吧。
你想寻找科学的支持吗?到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科普版 你想寻求法律的帮助吗?到论坛权益版和法律咨询版 关注健康科普,改善hbver生存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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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7 00:07
楼主很明显是别有用心的,大家不用多管他。
继续做我们该做的事情吧。行动才是最好的武器。
天地,简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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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7 00:47
我赞成捐款,
尽管我不赞成他的做法
尽管我不相信会改判
因为如果我们自己还表现这么麻木,
别人更不会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了
我们应当以行动来证明我们的存在!
今朝欲去,忽有留人处。说与江头杨柳树,系我扁舟且住。十分酒兴诗肠,难禁冷落秋光。借取春风一笑,狂夫到老犹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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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7 00:52
不过大家不拥互扣帽子了,
自愿吧,
今朝欲去,忽有留人处。说与江头杨柳树,系我扁舟且住。十分酒兴诗肠,难禁冷落秋光。借取春风一笑,狂夫到老犹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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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7 00:59
我赞成为维权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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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7 01:24
时间可以辨别一却 ,包括对bigbirdman先生的判定 !

即使没法改判
即使没法无法维权
我们捐款可以帮助周家赔款8万多把!

这些钱可能对高官不值得一提
但对周家可是巨额负担.
国家是可以判周死刑,
可以判他们家赔款,
让他们一家承担这次事件的全部责任,
那就让我们中国的hbver们一起来承担吧!
命我们不能陪,
我们就来不声不响的来赔钱吧!
让我们这些饱受病痛,歧视,欺骗折磨的同命人来一起承担责任吧!!!!!!
因为我们都有罪,我们有hbv!和周一样!
让那些捂着自己的钱袋子不作为的贪官,在梦回路转里脸红去吧!

bigbirdman先生!
我不会去说你什么坏话,
相反我还谢谢你的提醒,
但是如果你在三年后还能在这里和我们侃侃而谈,
而不是灰溜溜,底气不足的话
那我就对您佩服之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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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7 02:43
上香jj说得很有道理,问题是对某些人没必要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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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7 02:45
心会飞扬在31楼发表的意见一针见血,我来重发一遍:

不过有一点我感到不解,你为何如此热心的让 “大家不要随意发动捐款!”。你的目的是什么呢?
你为我们HBV携带者的维权有做了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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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7 10:33
我看见大部分是对bigbirdman的攻击言论,我为肝胆相照出现这样的言论氛围感到遗憾。
我来这里,也有一年了,我一直坚持,肝胆相照办的很成功,我也希望我所在的论坛能有这样出色。
我无意评论bigbirdman的动机,我认为也没有必要去假想他的动机。bigbirdman是业内人士,如果我是斑竹,我会感谢他的到来。
社会是多元的,人的思想也是多元的,如果把bigbirdman骂走了,应该是肝胆的损失。我也知道我的言论会遭到咒骂,不过没关系,我也同样捍卫他人的多元言论。
对于所谓的乙肝携带者,尤其是成年男性携带者来说,不论HBV DNA如何,“定期复查”是必要但可能不够的,经济能够持续保障的前提下,使用类核苷长期甚至终身治疗是可以获得可见或潜在收益的,也是迄今为止最接近通途的一条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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