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02说明:此前论坛服务器频繁出错,现已更换服务器。今后论坛继续数据库备份,不备份上传附件。

肝胆相照论坛

 

 

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大家不要随意发动捐款!
楼主: bigbirdman

大家不要随意发动捐款! [复制链接]

Rank: 2

现金
147 元 
精华
帖子
35 
注册时间
2003-9-14 
最后登录
2006-5-23 
21
发表于 2003-9-16 08:24
整个论坛的气氛沉浸在一种冲动之中,好像当年的义和团,完全听不进不同的声音了。如果所谓“维权”都是在这样的层次上进行,我觉得是没有前途的。
我一直强调,维权要找好的切入点。周一超案不是一个好的切入点,因为他不是革命烈士,虽然情有可原,但罪不可恕。如果大家对这样的案子借题发挥,即使扛着“维权”的大旗,能取得好的效果吗?

Rank: 9Rank: 9Rank: 9

现金
10679 元 
精华
帖子
3731 
注册时间
2001-9-11 
最后登录
2022-8-11 

管理员或超版 荣誉之星

22
发表于 2003-9-16 08:54
搂主“理性一点”的意见是对的。也请网友们自己发贴时注意言辞。

至于有没有好的效果,有没有好的前途,大家只是在做一些事情,只是想引起社会和政府的注意:有这样一个艰难挣扎群体存在!

如同搂主所体会到的一样,你在这个版面做出的理性分析已经很难被大多数网友接受,但是你还是在努力——我想网友们所做的也一样,也许所有做的这些都没有结果,也许我们根本就不能改变有些人“乙肝仅次于非典”的观念和看法,但是我们还是要利用这个机会去做一些宣传。

我们自己不去做,政府不去做,那乙肝知识的普及永远不可能,找不到工作的还是找不到工作。

Rank: 8Rank: 8

现金
8170 元 
精华
帖子
7422 
注册时间
2002-7-1 
最后登录
2012-4-30 
23
发表于 2003-9-16 08:56
借题发挥未尝不可,但是斗争要有理有节,不要脱离现实。

Rank: 6Rank: 6

现金
2739 元 
精华
帖子
1433 
注册时间
2003-6-3 
最后登录
2014-1-23 
24
发表于 2003-9-16 09:11
“周一超案不是一个好的切入点,因为他不是革命烈士,虽然情有可原,但罪不可恕。如果大家对这样的案子借题发挥,即使扛着“维权”的大旗,能取得好的效果吗?”

不明白了。不是烈士就不能是好的切入点了吗?谁说过只有烈士的案例才能成为好的切入点?
这个案子的社会意义已经得到了证明,新闻调查的内容就是从周同学的案子起头的,你说它是不是切入点呢?

看了你的第一个发贴本不想说什么的,因为觉得不值。但你口口声声说是为了HBVER着想,所以回应一下。
大三三十余载,长效干扰素中。

Rank: 3Rank: 3

现金
163 元 
精华
帖子
80 
注册时间
2003-9-6 
最后登录
2003-12-26 
25
发表于 2003-9-16 09:33
小谷子大哥,上香姐姐,还有hbvwang,清照等版主,你们放心,我们永远支持你!!
各位战友,我们的努力虽然不一定能改变周同学的命运,但我们能让他的血就这么白流了吗?!我们就这么干看着么!?我们现在所做的,是为周同学,但更是为了更多的象周同学一样不幸的战友呀!!
不要听这种谣言,他是在动摇我们军心呀,司马照之心,路人皆知呀!!
我们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凭良心在做,所谓的规则只能防君子不能防小人呀!!

Rank: 4

现金
417 元 
精华
帖子
130 
注册时间
2003-2-10 
最后登录
2017-12-17 
26
发表于 2003-9-16 10:09
to:bigbirdman

        1。我们捐款的目的不仅是为了争取周案的改判(当然能改判时再好不过的事情了),捐款更重要的是为了引起相关方面对乙肝歧视问题的关注和报道,争取更多人正是乙肝歧视问题,早日消除对乙肝感染者的歧视!你说这是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也许在有些人看来是很普通的刑事案件,但也有有真知灼见的有识之士已经从这件事情中看出了公务员体检政策的不合理性,并发出了改进公务员体检政策,取消不合理的体检标准的呼声!
     2。你认为此案不是维权的合适切入点。我不这么认为,原因如下:首先周一超是因为体检查出感染乙肝才未能考上公务员的。感染乙肝在导致周案发生中起了一定作用(如果不感染乙肝就不会有该案的发生了)。他如果在广东省参加考试那体检结果就是合格的,该案也不会发生。但他却是在浙江考试的,而且浙江公务员体检标准明显有歧视乙肝感染者剥夺他们平等获取工作机会权益的地方。从上面可以看出这是乙肝歧视导致的悲剧。其次该案发生后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其中有不少媒体保持着一种客观冷静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内反映了广大乙肝感染者的呼声和意愿,促进了乙肝维权事业的进展。最后我认为周案是不该发生的悲剧,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但我们要把已经发生的不好的事情转变为好的事情,发挥它的警示作用,促进维权事业的进展,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在二审还没有宣判之前,我们会尽我们的能力去帮助周同学。我们不管他是铁案也好,不是铁案也好,我们会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去的!因为我明白像周这样的乙肝感染者面临着怎样大的社会歧视的压力,如果我们现在不努力做些什么,也许我们可能成为第二个、第三个周同学。“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也许是你不能理解的,但有人能理解。
     4。至于你说到的关于不能随意发动捐款的事我也不能同意。首先这次权款不是随意发动的:他有明确的用途,有负责管理和监督的战友,网上会明确公开财务情况。至于你提醒网友小心上当受骗,这我要感谢你,毕竟大家的钱都是辛苦劳动的来的。我也提醒网友要有自己的判断。但hbv.wang、上香、清照等几位斑竹为维权奔走四方,多方呼吁,为推进维权事业的发展进行了不懈的努力,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事实,故此我对他们投上我信任的一票!但我希望以后能在管理监督机制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利于这一事业能更持久有效公开透明的进行下去,赢得更多人的支持和参与!

        希望大家发言时就事论事,不要人身攻击,毕竟这个社会很大,对同一问题有不同看法是很正常的事,你要让别人认可你,那你要有让别人信服的理由,以理服人,侮辱谩骂只会使矛盾激化而丝毫无助于矛盾的解决。再者没有感染乙肝的人不会了解我们的想法,难免会有些不体谅我们痛苦和压力的言论,希望大家与对方真诚对话,改变他们的想法!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Rank: 10Rank: 10Rank: 10

现金
7467 元 
精华
16 
帖子
1877 
注册时间
2003-2-6 
最后登录
2021-10-12 

功勋会员

27
发表于 2003-9-16 13:04
to:bigbirdman

你见过周妈妈吗???如果你没有见过,建议你有机会拜访她一下。其实,她才是这个案子真

正的受害者。我可以你提供方便。如果可以的话,我下次去杭州,还可以拜访你一下。和你探

讨一些问题,你看如何?
我看到了我们的曙光;我看到了我们的希望;我看到了原来命运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上!

Rank: 2

现金
147 元 
精华
帖子
35 
注册时间
2003-9-14 
最后登录
2006-5-23 
28
发表于 2003-9-16 21:59
28楼的版主,虽然我在这个论坛注册仅有几天,我知道你在这里威望很高。所以,你的觉悟应当比一般的义和团成员高一点。我是学法律的,所以我的发言仅仅谈和这个案件有关的法律问题。如果你和被告人家属很熟,希望帮周一超获得二审改判,我说了——找线索,争取重大立功是最有效甚至是唯一的办法。故意杀人案件与诈骗等经济犯罪不一样,不是退出赃款多就能减轻罪责。签名、请愿其实一点用都没有,中国的审判从来不考虑民意的。至于捐款,对审判也是毫无影响的。大家在论坛里也谈到,最终的目的是要维权。维权是一面好旗帜,但旗帜指引的方向如果不对,社会的反响不会朝我们希望的方向发展。
有人说我别有用心,我懒得批驳。我的话都是可以摆在桌面上探讨的,我的观点不因有些人的叫骂而动摇。

Rank: 4

现金
590 元 
精华
帖子
318 
注册时间
2001-12-7 
最后登录
2011-4-14 
29
发表于 2003-9-16 22:23
捐款只是维权的一步,是为了呼唤政府的立法,呼唤社会的良知,是为了向全社会表达我们的心声。也是为了帮一帮可怜的母子俩人。

bigbirdman 希望你能永远做我们的反对者,激励着我们不断前进。谢谢你的反对意见。不过,我依然会坚持自己的做法,坚定自己的信念。

让一切的苦难来考验我们,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吧!
只要有梦想,心就会飞扬......

Rank: 4

现金
590 元 
精华
帖子
318 
注册时间
2001-12-7 
最后登录
2011-4-14 
30
发表于 2003-9-16 22:27
不过有一点我感到不解,你为何如此热心的让 “大家不要随意发动捐款!”。你的目的是什么呢?

你为我们HBV携带者的维权有做了些什么呢?
只要有梦想,心就会飞扬......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肝胆相照论坛

GMT+8, 2024-5-19 12:18 , Processed in 0.016007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1.5

© 2001-2010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