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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呼吁各地推动把乙肝纳入到门诊特殊疾病的范畴 [打印本页]

作者: wzhaizi    时间: 2010-10-25 21:53     标题: 呼吁各地推动把乙肝纳入到门诊特殊疾病的范畴

本帖最后由 wzhaizi 于 2010-10-25 21:59 编辑

温州市政府网站正在面向全社会征集201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http://220.191.204.200/wz12345/app/myzj/myzjAdd.jsp,关注温州的战友可以把有关乙肝的建议项目向组委会推荐。如进一步开展入职、入学违规查乙肝的检查运动;把乙肝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的范畴等等。
      目前温州的大环境是好的。据我随机了解的一个医院,现在在温州地区即使你个人要求查乙肝也需要签字了,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温州地区已经在这方面采取一定的有效措施来保障乙人的就业和入学权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乙肝的入职、入学等问题的基础上,我们有必要提出更高的要求即让广大乙人看的起病,更好的控制病情。受论坛cxc163 的启发,我的建议就是把乙肝纳入门诊特殊疾病范畴(门诊特殊疾病范畴的病种发生的门诊的费用可以参照住院报销,这样将极大的减轻乙人的医疗费用负担)。下面附上我写的项目建议书: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


欣闻温州市政府对开公开征集201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我的提议是把乙肝列入门诊特殊病种范畴。


据有关数据统计,温州的常住人口加上外来人口接近1000万人,而中国的乙肝携带者约为总人口的10%,也就是说温州的乙肝携带者就有100万左右的人口。乙肝携带者一旦发病多数将转为慢性疾病就需要长期抗病毒治疗,而每月的抗病毒治疗费用加检查费用少则几百多则好几千,每年的治疗费用为7000-20000左右不等,如果打干扰素一年下来就需要10万。如此高额的费用,再加上多年来乙肝携带者深受社会的就业歧视、就学歧视,所以只能在社会的边缘化生存,收入一直很低。所以他们有的只能借债治疗,有的只能不治疗眼睁睁的看的自己的病逐步恶化,变成肝硬化、肝癌等,这不仅给他们个人和所在的家庭带来巨大的损失,也给社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要知道变成肝硬化、肝癌时再治疗的费用对于普通人来说将是天文数字。


实际上,如果慢性乙肝患者如果能坚持正确的抗病毒治疗,他们肝硬化、肝癌的发生率将极大的降低,他们的生活质量也将焕然一新。解决了温州100万人口看病贵问题,也就是解放了这么多人的人力资源,将更好的建设社会主义和新温州。


如何解决占全国总人口的10%的人看病贵的问题也引起中央以及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重视。
2009年3月,备受瞩目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相继公布。以此为标志,新一轮医改揭开了大幕。新医改实施后,浙江等省市把乙肝抗病毒药物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市、四川的成都市等城市为了进一步解决乙肝患者看病贵的问题把乙肝纳入了门诊特殊疾病,详细文件见成都把乙肝纳入问诊特殊疾病范畴:http://www.chengdu.gov.cn/guide/detail.jsp?id=222288;广州把乙肝纳入门诊特定疾病范畴http://www.gzlss.gov.cn/gzlss_portal/show_article_byid_frontside.do?article_id=5017

浙江的金华把慢性乙肝患者列入慢性病补助范畴。http://www.jhnews.com.cn/jhrb/2010-10/21/content_1274391.htm

中央以及各级地方政府的努力让广大的乙肝患者看到了希望。然而经过我询问有关部门得知,温州还未把慢性活动性乙肝患者列入门诊特殊病种范畴。温州作为一个沿海开放的发达城市具有充足的财政实力,解决乙肝患者看病贵的问题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所以我真诚的建议市政府把慢性乙肝列入门诊特殊病种范畴切实减轻乙肝患者的医疗费用做为2011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该项目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受众广。温州有100万的乙肝携带者、患者。


二:见效快。该项目只要温州市财政局、卫生局、社保局协商出台文件就可以实事,马上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作者: yi127    时间: 2010-10-25 22:14

支持 也希望全国战友都能支援温州   你的一句话也许能改变一个地区一片人的命运  
作者: 齐欢畅2    时间: 2010-10-25 23:20

楼主好样的,浙江这边都亏有了你这样的闯将。
据我了解,杭州的话,恩替和长效干扰素都已进入医保。你说得这个我还不太了解。
作者: 123456789z    时间: 2010-10-25 23:25

支持 也希望全国战友都能支援温州   你的一句话也许能改变一个地区一片人的命运  
作者: raul0624    时间: 2010-10-26 23:41

楼主真是强人
作者: 肝肠欲断    时间: 2011-10-17 16:48

好样的!敬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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