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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急需保护自己的权益 [打印本页]

作者: zhoujianhua    时间: 2010-7-31 13:06     标题: 急需保护自己的权益

急需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2008年5月进尚艺,9月份公司才给我签合同,我从小患有乙肝。今年6月12号因乙肝急性发作,住院花费18000元.2年公司没给我买社保,住院回来。店长已我是乙肝为由,影响别人。叫我长休,他的意思就是9月合同到期了。合同解除,就和他没关系了!
     他又不承认是辞退,又已我患有乙肝不能从事美发行业,2年又没给我买社保,我能不能告他,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自己的权益?
作者: liuyiwei118    时间: 2010-8-3 11:59

当然可以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没有任何通知公告说乙肝不能从事美发行业,对于推迟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推迟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违法不予办理社保,可以要求其依法为你开立社保账户。合同到期解除,须要合法合理的理由。到时候你可以视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 广东工作组    时间: 2010-8-4 08:56

对!你的情况应该是可以维权的,你现在需要收集证据,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联系我们,我们工作组有专业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服务 常用投诉电话:13535790845    QQ:601569372(请注明是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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