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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日志及申请版主 乙肝问题研究版 告维权战友书:发邮件、传真只是举手之劳(0118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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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维权战友书:发邮件、传真只是举手之劳(0118更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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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丝带 功勋会员 风雨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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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 22:0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我在论坛中早已说过:

      任何时期都有一个侧重点,在论坛中已受过歧视或有责任感的战友可以做到“双管齐下”,但大多数并不是这样。所以,我建议大家在发贴时应该多动脑筋,先问问自己此贴是不是会将注意力转移

     论坛中什么人都有,有些人为了转移我们的注意力,他会故意发一些无聊的内容吸引大家的眼球,此时,我们不必去跟贴骂人,让他一人去顶。

     当我们看到一些反对意见的内容,没必要号召大家去跟贴骂人,但对我们的宣传有益的要尽可能去顶,扩大其影响。

    近期做什么?战斗战斗再战斗版主、风雨不动、大别山林及一些有维权经验的人都一致认为:一是向媒体写文章或接受媒体采访;二是继续向卫生部、人力资源部发去邮件或寄信、发传真等多渠道提出我们的异议,以下是我推荐的三个内容,有志于维权的战友可参考处理。懒惰和麻木将使你后悔终生。

  是老实做事还是大谈感慨??向重要部门发去建议邮件/传真(2010年1月18日更新)

   【最新发送】体检乙肝五项的目的是健康需要还是区别对待 ?(2010年1月11日)

   详解“卫生部就乙肝检测问题召开媒体通气会”,望补充!(614)
http://blog.people.com.cn/blog/c10/s300911,w1262347739358461人民网博客,顶起来


致人大:关于解决我国乙肝问题、体检问题的公民建议书 (生存权力)
下载:http://www.hbvhbv.com/forum/attachment.php?aid=135790

  对卫生部毫无创新论调深表遗憾和失望(人权至上)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890747-1-1.html

邮件的主体内容下载(下载后要注意修改属性)
http://www.hbvhbv.com/forum/attachment.php?aid=134541

2010年1月8日写给媒体的文章:
卫生部就入学、就业体检取消乙肝五项是科学发展观的又一创举(点击下载)
http://www.hbvhbv.com/forum/attachment.php?aid=135601

大家只能参考,不要完全复制。
一定要认真阅读再作处理,不能盲目抄袭。

注意:我的签名处链接有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等重要部门及媒体的联系方式。

如果你认为重要,请将此贴顶起来!


[ 本帖最后由 614 于 2010-1-18 21: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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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 22:57 |只看该作者

战友寄给人保部的信:供参考!

敬爱的胡总书记、温总理、尹部长、陈部长:     您们好!
          我是一名就读于国家211、985高校的寒门研究生学子,明年七月我就毕业了!我家是xx革命老区,父母都是下岗工人,家里没有劳动力,只靠父母亲维持的一个小型xx店,维持生活和供我学业。由于父母都已54岁,年纪已大,家里也没有资金不能将店铺开设在一个合适的旺点,所以我们家的xx站设在一个很狭僻的地方,生意十分冷淡,光景非常不好!另外,我母亲,今年十一月十二号还被一司机撞伤,腰部脊椎粉碎性骨折,至今卧床不起,家里失去了一个主要劳动力,家境雪上加霜!
         本来明年七月我就要参加工作了,为国家和社会贡献我的智慧和力量了,但每当想起这个事情,我就充满忧伤:二十多年父母的含辛茹苦的哺育、自己十七载的寒窗苦读、十七载老师们的谆谆教会,我终于马上就可以回报了。我要用我的双肩挑起家里生活的重担,我要反哺我的父母,我要回报社会!但是,我是一名乙肝携带者!
        我记不得我是什么时间患过乙肝疾病,只记得第一次检测出乙肝携带者身份是在初一的校园体检,那时的我根本不懂什么是乙肝携带者,什么叫大三阳,还和同学们比较,“我是阳呢,你是阴,我比你好”。只记得母亲在得知这一消息的时刻,她留了一夜的泪,那时的我虽狐疑母亲怎么了,但心底分明感触到了不祥的气息!我要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我的母校,您们没有因为我是乙肝携带者而拒绝我就学,我一路求学下来,都算正常。但是,紧接着大学毕业的时候,我感触到了乙肝携带者--大三阳的威胁:我本科毕业后,先后拿到了四份Offer,分别是xx浦项钢铁厂、xx立东化工、xx朗讯、xx高校软控集团;同学们都十分羡慕,其实只有我自己明白我为什么要找这么多工作,为什么拿到了Offer还继续和同学们竞争本来就不多的工作机会。因为我是大三阳--尽管我通过了一轮轮笔试、面试,但是注定我一家公司也进不去--他们都拒绝接收乙肝携带者,以各种形式、各种理由,置国家卫生部、人保部已经下发的法律文件于不顾,要求我做乙肝两对半检测,并要我签字确认一旦检测出乙肝病毒,公司有权拒绝录用或者以不诚信等其他理由拒绝我。我惶恐了,我退缩了,我选择了读研!研究生三年的时间过的很快,我深知自己起点就比同学们低,所以我学习上很努力,跟着导师做项目和研究我都全心投入,转眼又是毕业时节。这回还赶上经济危机萧条时期,工作机会本就较少,毕业生数量庞大,我们应届毕业生想找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自然更加艰难。或者我的学校是211、985高校、或者我对专业掌握较好一些、或者我别的素质比较适合企业的需要等等,很快我又顺利的找到了几家我心仪的公司--上海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及xxxx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同学也是很羡慕我,问我找工作秘诀、问我还会不会继续找工作,和他们抢饭碗。胡总书记、温总理、尹部长、陈部长,您们说我该怎么回答我的同学们?而且这几家公司中,上海三一科技是明显的歧视乙肝携带者--在面试之前给我们每人发下一个表格,里面的内容都是一些国家卫生部、人保部下发的法律文件明文规定禁止检测的项目,其中乙肝两对半也赫然在目,并注明要我们如实填写,不然公司有权取消就业合同云云。现在正是各高校学生就业时期,这种名目张胆置国家就业法规于无视的现象屡见不鲜!胡总书记、温总理、尹部长、陈部长,您们说我在精心准备后并通过了笔试来到最后一轮面试时,看到这份表格,当着众多同学的面,我能怎么填写那份表格?后来我顺利的通过了最后一轮面试,企业方只给我们留了半小时的时间考虑签约问题,我因为实在太看重这家公司的发展潜力和非常适合我的性格、学识,加之我当时报以或许明年届时国家会真正强制禁止检测乙肝标志物的心态,毅然将自己仅有的一份应届生就业协议书签下了这家公司。但是现在冷静下来,我害怕:万一明年国家还没有推出这个强制禁止检测乙肝标志物的措施,我该怎么办?我明年体检不合公司的格,被剔除了,那时是七、八月份的时候,我一个刚刚毕业的应届生,没有实际的工作经验,失去了校园招聘的机会,我还能上哪找工作去?我找不到工作,我父母怎么办,尤其我至今还卧床的母亲怎么办?胡总书记、温总理、尹部长、陈部长,截至我拿到青岛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录用Offer的时刻,公司都没有提起过他们的体检政策,我能主动和他们明说我是乙肝携带者的事实吗?深圳康拓扑股份有限公司也在给我的Offer录用通知上注明了乙肝两对半的检测,如果有问题,自动解除录用协议,并且每年都有福利体检。我该怎么办?我害怕,我害怕我一说出来或者一旦检测出来,又是遭受到无情的“婉拒”,一次打击心会痛,两次打击心会碎的!我没有退路了,我想到那个时刻我或许只有死路一条了!!!
前几日,2009.12.04日CCTV1的《今日说法》之“奋斗”、2009.11.30日 CCTV1的《百姓故事》、2009.11.09日 CCTV1的《今日说法》之“给他们一片天”、2009.10.13日CCTV12《大家看法》之“雷闯和他的健康证(上)”、2009.10.14日CCTV12《大家看法》之“雷闯和他的健康证(下)”,2009.12.30日CCTV1《焦点访谈》之“走出乙肝歧视的误区”,这些都是中央媒体仅今年对我们关注和声援的部分报道。还须许多例如深圳地方台、广西地方台等等一系列地方台也做过大量的关于“消除乙肝携带歧视,还以入学就业公平”声援报道!这充分证明,大部分媒体人士是了解我们乙人的,并实实在在的在为消除乙肝歧视而努力奋斗。最为重要的也是最为让我们乙人群体感激的是政府层面,也一直以来都在关注着我们这个群体,为我们的入学就业而揪心。就在前日,卫生部明确表态“近期将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五项检查政策,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条件”近期将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五项检查政策,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条件”。消息一出,我们乙人群体所有成员都奔走相告、喜极而泣!都认为这是政府为我们乙人维权打下了一剂强心剂!另外卫生部和人保部,在2007年前后政府部门还陆续出台了《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和《就业促进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也已经去除了乙肝的检测,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对违规企业的处罚措施,给我们带来的控诉不良企业的法律武器。这一切都充分证明,政府是关怀我们、了解我们处境之艰难和知道我们实质上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上不会传染大家的。这才激起了我冒昧向胡总书记、温总理、尹部长、陈部长写信求助的欲望。胡总书记、温总理、尹部长、陈部长,既然您们都知道我们乙人在日常生活中是没有传染性的,出台了一部部的法规,为什么就不能真正得到很好的执行呢?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不良企业硬是一次次生硬的拒绝我们?为什么这些不良企业在拒绝我们之后却极少有真正受到警示性的处罚的呢?为什么我们乙人控诉不良企业、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的门槛会如此之高呢?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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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0-1-1 22:58 |只看该作者

(续)

我这次冒昧以个人名义,写信给胡总书记、温总理、尹部长、陈部长,主要想表达我一下的关切,恳求政府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在制定新的法规的时候,能够充分考虑:
    一、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即将出台的意见可能规定“入学、就业体检取消乙肝血清学检测项目(乙肝五项检测,俗称‘两对半’)”,我们认为这虽然能对消除乙肝歧视有一定帮助,并感激政府的决定,但我们担心这并不能在制度上消除歧视,我们担心的理由如下:   
1、“乙肝两对半”并不代表识别乙肝的全部指标,如反映乙肝病毒复制情况的DNA等项目也可识别乙肝,一些医院在化验肝功能时也还含有表面抗原指标。此外,我们还有的具体担心就是体检机构可能不查乙肝两对半而改查DNA检测。如果按卫生部目前的阐述内容出台文件,将与2007年出台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一样,几乎不可能达到消除乙肝歧视的目的。如果改为乙肝标志物(或能识别乙肝的所有指标)更为合适。也就是说,能辨别乙肝的检查都属乙肝标志物。典型案例:中铁二十局技工学校(陕西渭南县)先是将31名乙肝病毒携带者强制退学,后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31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重聚渭南,他们被带到市疾控中心 做HBV-DNA定量检测。一天后,检测结果出来,13名学生的检测结果被认为超标,还是不能入学。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央检验科副科长夏雪芹还为此行为提出官方依据:以往的大三阳、小三阳是对乙肝病毒的定性,只表明此人是否有乙肝病毒,而DNA检测能看清楚体内的病毒数量与复制速度。
2、目前的体检查乙肝两对半等歧视乙肝携带者行为,各大医院和体检机构以及各地市的卫生局、疾控中心,事实上是扮演了帮凶的角色。几百亿的乙肝体检市场,上万亿的乙肝药物市场,催生了庞大的利益集团和利益链。上述场所本该是治病救人、救死扶伤的场所,不能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而置社会、置群众、置法律于不顾,唆使或帮助企业进行乙肝检测,这是一种不折不扣的犯罪行为。中央政府以及卫生部早已颁布的乙人能够领取健康证和体检机构不能强制进行“乙肝两对半”的检测等指导性意见,各大医院和体检机构以及各地市的卫生局、疾控中心显然没有认真或发自内心的遵照法律和政策要求办公。目前的健康证申领所遇到的障碍和各地市依然盛行的“乙肝两对半”检测的行为,便是一个明证,这极大的伤害了乙人的心以及权益,也极大的损伤了中央政府以及卫生部在各级群众中的威信。此外各大医院和体检机构以及各地市的卫生局、疾控中心作为学术上享有权威的专门机构,应尽力向要求检测乙肝的企业阐明国家的法律和解释乙肝的病理,做好乙肝防治的宣传、解释、普及工作,而万万不能与不良企业狼狈为奸。如果政府出台的新的文件,不能够对各医院、各体检机构做事实上的强制约束和威慑,我们乙人有理由担忧,这次的文件会按照以往惯例,再次最后是“雷声大、雨点小、流于形式”。
二、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我们恳求能够为我们乙人做更多更具体更有威慑力的工作,帮助我们真正实现公平就业免予歧视:
            1、现在很多企业巧立名目,要求员工签署自愿(事实上决不会有自愿的成分)申请检测乙肝标志物,在这种形势下,员工几乎很难不签署的,给员工造成了极大的身心伤害。福利体检所导致的隐性歧视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歧视事实。如东莞近千员工"被自愿"自费查乙肝后,“鼓励”回家治疗;陕西渭南市中铁集团二十局技工学校将31名乙肝携带者“请”出校门,校长称那是为了保证学生们的身体健康,他们适应不了繁重的学习任务等等。此外,企业会把体检检测“乙肝两对半”的行为提前到实习等阶段,在法律上实习生和见习生群体界定为非普通劳动者,这让企业有空子可钻。如果仅简单的禁止企业强制要求乙肝两对半的检测,像上述的体检形式依然存在,消除歧视依然只停留在文件上。为防止这种情形,必须严格做到:所有非医学需要的、非被检人自愿体检并有主治医生签名和署上检查意见的,乙肝标志物的检测应当一律禁止。新出台的法规不能明确这一点,单纯乙人个人的力量仍然很难拒绝企业的不法胁迫和医院及体检机构的侵权行为,乙人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旧会是困难重重,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为之所做的大量工作也将付之东流,收获不到期望的效果。
    2、目前也还没有看到政府部门对哪个不良企业的歧视行为做过巨大的、有警示意义的处罚,这与当前社会上普遍存在的、路人皆知的乙肝携带者就业遭受歧视的事实,是极不相称的。正因为政府部门的法规目前都还只是“意见”、“建议”等不具有严格约束性、处罚威慑力不够巨大造成的。特别具体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第八章罚则的第六十八条提到的处罚,也就是只有区区一千元。这个处罚和他们所从事的罪,明显不相符不能起到任何震慑作用,因而造成了当前企业层面上有法不怕,受歧视的乙人群体有法不用(我们要去控告不良企业所付出的时间和精力、保存证据等方面付出的代价,与我们即便胜诉所获得的回报都极不相称)。所以我们恳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此次能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相互配合,一定出台相应的、具有法律效力、大处罚力度的法律文件,谁违反就处罚谁,不论他是国企、外企、民企,不论其规模有多大、创造了多少经济效益。
有勤政、亲民的政府领导人胡总书记和温总理的英明领导、勤政正直亲民为民的尹部长和有血液学院士这种专业背景知识的专家、教授陈部长和的勤劳工作和认真部署、有世界通行的就业体检不查乙肝的国际惯例、有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媒体人的呼吁和关心、有众多维权人士的不懈努力奋斗、有世界其它国家及台、 港、澳地区的乙肝携带者正常就业求学的例子借鉴,我们相信终有一日,我们中国大陆一样会遵循国际惯例,彻底解决乙肝携带者就业歧视的问题。我们所有乙人也必将一直呼吁,等待这一天的到来!
敬爱的胡总书记、温总理、尹部长、陈部长、尹部长导致乙肝歧视的根源是人们对乙肝的误解,但更多是医疗机构的误导,和政府监控、处罚措施的不够有力造成的。如果新出台的“指导性意见”和法规文件漏洞太多,又将被一些医疗机构或少数卫生行政部门所利用、被不良企业钻空子,继续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乙肝携带者同样是父母所生,中华儿女,我们中也有许许多多满怀抱负、一腔热血的栋梁之材,敬请胡总书记、温总理、尹部长、陈部长、尹部长一定要亲自督促,早下决心,因为这关系到我们乙人的生死,每晚一秒我们就会多遭受一秒歧视、也许就会多一个让我们叹息的悲剧!!!!
此致
敬礼
                                                         xx
                                                       200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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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 23:04 |只看该作者
有深度!!!
good luck!!! up up!!赞闯王破冰之举、锄草融冰之旅,冰河期后到处是希望的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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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 00:14 |只看该作者
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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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 10:01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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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 11:06 |只看该作者
感谢!
看看静心的想法:
一个想法,望各位思考!!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89172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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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hm.com.cn/newscenter/2010-01/02/content_2787367.htm
水母网1月2日讯(YMG记者 李凤)近日,卫生部通报,我国已于近期制定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有关政策,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的条件。昨日记者调查发现,乙肝病毒携带者对于就业依然有担忧,除社会歧视外,他们还担心用人单位打“擦边球”。携带者仍担心 歧视恐难消除

    市民陈先生是乙肝“小三阳”,在新规公布前,他刚从单位辞职不久。看到新政后,陈先生并没有表现出高兴的样子。“单位可以用你,但是他们会对你一视同仁吗?无论有没有传染性,他们都会害怕的。这种歧视短时间内估计消失不了。”他无奈地说。

    前段时间,市民陈先生在体检中被查出是乙肝“小三阳”。他并没有将此事告诉别人,但这事很快就在公司传遍了。领导得知这一消息后,没有让其辞职,但私下找他谈话,希望中午集体用餐时,他能自带碗筷。陈先生一听恼了,在他眼里,这就是歧视!第二天他便辞职回家了。“别人都用公碗公筷,就我特殊,别人会怎么看我?我受不了这些。”陈先生说。

    昨日,记者采访了陈先生原先供职的单位,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表示,他们并没有恶意,只是公司其他员工担心,怕“小三阳”转变成真乙肝时本人没有察觉,造成传染,才想让陈先生自带碗筷。没想到陈先生反应那么强烈,直接辞职了。单位打“小算盘” 实施有点儿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乙肝病毒携带者仍担心单位会以其他方式拒绝他们。

    王先生是一家企业的劳资处处长,负责招聘新人。看到国家决定取消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的消息后,他表示,如果仅仅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公司不会拒绝,但如果是乙肝“大三阳”、“小三阳”,单位还是会慎重考虑的。“我们的用人标准是择优录取,拒绝乙肝‘大三阳’、‘小三阳’的应聘者,理由不一定非与乙肝有关。”王先生的话很“艺术”,但一听就能察觉其中含义。

    “国家规定,不允许在就业体检中检查乙肝五项,这样你们怎么会知道应聘者是不是乙肝病毒携带者?”面对记者的疑问,王先生笑笑说:“这很简单,以其他名目抽血,捎带检查乙肝五项就行了。另外单位每年组织体检。” 期待有力措施 保障新政实施

    采访中有市民表示,在卫生部的新政中,虽然检查机构要严格保护体检者隐私,而且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但对如何保护、监督并没有详细措施。如用人单位“打擦边球”,乙肝病毒携带者恐怕会很无奈。

    “我详细看了卫生部的新政,上面只说‘不得强制体检者接受乙肝五项检查’,但在供大于求的现实情况下,单位提出体检,恐怕所有人都会自愿去检查,不愿检查的,单位可以以各种理由让你不合格。”作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小杨还是忧虑重重。

    检查机构要想做到保密也很难。用人单位要求医院为员工做体检,医院不可能知道是否是自愿,结果也不可能对用人单位保密。种种顾虑让乙肝病毒携带者无法笑对卫生部新政。他们期待卫生部制定保障新政实施的有力措施。

[ 本帖最后由 YULE003 于 2010-1-2 11: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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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 12:30 |只看该作者
大家看看是否可行: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889769-1-1.html

建议推荐一名乙肝战友去参与政策的制定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891677-1-1.html


一个想法,望各位思考!!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89172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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