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斗士”寄50封信 举报医院违规查幼儿乙肝雷闯反乙肝歧视又有新动作 建议各地对违规妇幼保健院进行惩处来源:新法制报--江西法制网 时间:2012/9/13 8:31:00 今日评论:0 条
[p=23, null, left] “乙肝斗士”雷闯在反乙肝歧视上又有了新的动作,这次他的维权对象是那些走进幼儿园的幼儿们。
9月11日上午,雷闯把50封举报信背到了上海交大附近的邮局,寄往全国各地的卫生局,对《2012幼儿(入托)乙肝歧视调查报告》中违规进行“幼儿入园乙肝项目检测”的50家妇幼保健院进行举报。
“妇幼保健院无视国家法律暗查乙肝,不仅侵犯了‘乙肝宝贝’的平等的受教育权;而且给许多家庭带来伤害。希望各级卫生部门高度重视,还‘乙肝宝贝’一个平等的入园权利。”雷闯希望,各级卫生部门对违规进行入园乙肝项目的检测妇幼保健院进行惩处,令其正确履行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职责。
检举妇幼保健院
违规查幼儿乙肝
江西籍“乙肝妈妈”桔子(化名)最近心事重重。
“今年马上又要进行(乙肝)检测了,真不知道要怎么应付?”令桔子着急的是,4岁孩子的入园难题。
桔子的孩子是一名“乙肝宝贝”,在去年上幼儿园体检的时候,负责幼儿入托体检的医院对宝宝进行了乙肝项目检测,并在体检单上明确标注了乙肝两对半。
因害怕幼儿园拒收,桔子最后通过找一个熟人医生帮忙开了一张假的体检单才让孩子顺利入学。
上月底,一份《2012幼儿入园(入托)乙肝歧视调查报告》显示:五成妇幼保健院违规进行乙肝检测,三成幼儿园拒收“乙肝宝贝”。
“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禁查乙肝’。”素有“乙肝斗士”之称的雷闯认为,50家妇幼保健院进行违规检测,不仅侵犯了“乙肝宝贝”的平等受教育权,而且是对国家相关法律的无视和亵渎。
雷闯决定,对调查报告中违规检测的妇幼保健院进行举报。
由于现在已经是研三,有很多的实验功课需要完成,雷闯在志愿者的帮助下才完成举报信写作、打印、装订等工作。
“我今天写信,不仅仅是因为我自己,”雷闯说,“全中国有一亿多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乙肝宝贝’拥有平等的受教育权是每位‘战友’的呼声。”
“取消入园体检中乙肝检测”
雷闯介绍说,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在体检项目的设置和“乙肝宝贝”入学资格的认定方面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卫生部和教育部的多部文件都规定了妇幼保健机构在幼儿入园体检工作中负有业务指导的职责”。
国家规定在入职、入学中禁查所有乙肝项目,不得拒录乙肝病毒携带者。若因乙肝被辞退或开除,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或依法起诉。“2010年2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明确规定:‘取消入园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儿童受教育权利’。”
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所附的《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就不包含乙肝检测项目。
雷闯在信中表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三部委《通知》规定:对违规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或者是泄漏乙肝表面抗原者个人隐私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纠正,给予通报批评;违规情节、后果严重的,禁止其开展体检服务;对泄漏乙肝表面抗原隐私的医护人员,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依照执业医师法第37条、《护士条例》第31条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是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罚。
焦急与无奈的“乙肝爸妈”
山东籍“乙肝妈妈”李华(化名)的孩子是一名“乙肝宝贝”,因当地幼儿园在入园时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并且明确拒收“乙肝宝贝”,而难以入园。为了使得孩子可以在保护隐私的情况下顺利入园,李华想尽“办法”。
“每当到新学期入学体检的时候,我就特别忐忑。”李华说。
琪琪(化名)是一名陕西籍“乙肝宝贝”,如今2岁零9个月了。去年4月,琪琪的妈妈为了了解当地的幼儿园入托检测乙肝的情况,对家附近的一所幼儿园进行了入园体检项目的咨询,幼儿园给出明确标有乙肝五项的体检单。
琪琪妈妈对幼儿园入托体检中违规检测乙肝项目的情况感到很无助:“宝宝马上就要到入园的年龄了,幼儿园还在检测乙肝项目,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乙肝爸爸”杨华(化名)的宝宝今年4岁半,在湖北省上幼儿园。“幼儿园要求宝宝在吃饭的时候自带碗筷,并且嘱咐别的孩子不要和宝宝玩,孩子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因为在入园体检的时候学校的老师知道宝宝是“乙肝宝贝”,在日常的生活中,对宝宝都有区别对待,杨华十分焦虑与无奈。
◎文/ 记者龚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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