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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靠打听消息,,,靠躲,,,就能万事大吉? ...
楼主: 196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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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打听消息,,,靠躲,,,就能万事大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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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8 21:27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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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0 14:4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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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2 10:02 |只看该作者
支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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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4 14:1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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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7 19:4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一点一滴123 的帖子

那是一条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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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8 00:23 |只看该作者
LZ说的是我们大家努力的正道,也是最终目标。先支持一个,大家在谋求生存的同时,也要目光放得长远点,为这个长远的目标去奋斗,才有大家更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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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8 09:4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1960215 于 2011-5-4 07:48 编辑

回复 相伴天涯 的帖子

在没有法律支撑之前,谁也难逃“体检”之劫,截至目前,所有的法律,罚则,都没有对用人单位对从业人员身体任意进行检测行为的制约。法不禁,即为合法!我们可以躲过一时,可躲不过一世!
《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可是这就意味着:只要不做为“标准”,可以检测;只要不以这个理由歧视,其他借口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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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0 18:04 |只看该作者
如果只关心自己,那就是热锅蚂蚁,锅是热的,你往哪里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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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0 20:42 |只看该作者
顶,说得太好了
我以前也一直是缩头乌龟,但是现在想要尽一份力,也许一个人的力量有限,但是十分之一的中国人,有谁可以小看?当我们从陆军、雷闯还有其他的人那里得到恩惠的时候,我们是否也要反思自己又做了多少?
也许我们还不能像他们那样勇敢,但是在保护好自己的隐私的同事,也可以尽上力所能及的一份。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早日迎来属于自己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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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08:5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Sleeping1234 的帖子

如果都是只顾自己,不从大环境着力,那就是一种劣根性,面对着歧视鬼子,这是一种短视行为,只顾自的短期行为无疑于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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