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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维权斗争已经取得彻底胜利
楼主: 特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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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斗争已经取得彻底胜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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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义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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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30 20:5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亭亭如盖矣 的帖子

你说的很对,前面的观点都很正确,只是最后一句很有问题,现今正缺的是法律,而不是法律是最有效的途径!最近的诉讼,我一直未发一言,因为其实是狗屎,根本没有从本质上取得成果。但是已经尽力了,不可能一触而就,继续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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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30 23:05 |只看该作者
LZ真正表达的是什么?估计LZ看了大家的回贴,唯有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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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 14:24 |只看该作者
什么都不能以篇盖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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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 15:31 |只看该作者
还有很多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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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 16:40 |只看该作者
缺的并不是法律,严格来说缺的而是可操作性、可执行性的法律法规!
《传染病防治法》和《就业促进法》等这些法律都有“不得歧视、不得拒录、不得辞退”等类似条款,乙肝歧视清除了吗?!

相比之下,12号通知文件虽然不是法律,但这“小小一个文件”却使全国乙肝检测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一纸通知文件促成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实施细则》、《健康证发放标准》、《公务员体检标准》、《教师体检标准》、《警察体检标准》、《幼儿园体检标准》、《医药从业体检标准》等规范性规章的修改。
虽然12号文件还存在很大的漏洞,但它相对《就业促进法》等而言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因此,我们下一阶段的核心,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反就业歧视法》之类的,而是一定要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可引导性的法律或法规,甚至是规章文件。
比如可以在保护隐私、入职手续程序、社会医疗保险等方面入手,从而清除乙肝歧视,
归根结底就是:限制用人单位窥探劳动者隐私,保障个人隐私。

当务之急的维权核心:希望卫生部悬崖勒马,停止将乙肝检测结果记录在居民健康档案!

婚检都取消了,取消就业体检还远吗? ...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99259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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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 16:48 |只看该作者
是有了进步,但是彻底就说不上了
乙肝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的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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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 23:23 |只看该作者
我又发了
你去删吧
看你能不能坚持一个星期
现在是11月2号
最近论坛上冉冉升起一颗新星
学术版主bigben446大人
他说我给你们的意见都是错的
要把我革职+除名,我很害怕!
都尿裤好几回啦!
今后你们大家有疑问一定要请教这位大人
免得连累别的无辜版主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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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 23:29 |只看该作者
确实是进步不少,今天去防疫站年度体检换健康证,已经不用检查乙肝各项{广西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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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 23:3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亭亭如盖矣 的帖子

你摊上好单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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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 23:3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推土机 于 2010-11-3 00:01 编辑
人权至上 发表于 2010-11-1 16:40
缺的并不是法律,严格来说缺的而是可操作性、可执行性的法律法规!
《传染病防治法》和《就业促进法》等这 ...


“不得”一词用在法律条文里给人的感觉像汉奸。
中国的法律条文喜欢用“不得”,“可”。这样的词摇摆不定,具伸缩性,比如“可”也可以理解为“不这样也行”。“可处以死刑”这句,给人的感觉就是“不处死刑也行”,由此一来,同样一种罪,有权有势有钱的人就有福了,平头百姓就只能引颈受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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