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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三十以后 只是因为你不在医院工作
楼主: liver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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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因为你不在医院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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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0 16:2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etmein2005 于 2010-10-10 16:32 编辑

被逼谈政治,哪个大的社会问题不是政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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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0 16:28 |只看该作者
我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我对我的国家的爱,我曾经把我最高尚的思想无偿的给了她,我希望她强大,我希望她能安详地注视着这个从鼻涕横流的男孩到秃顶凸肚的男人的蜕变。
可我至亲至爱的祖国给了我什么?
我从他的教育体制里茫然走出来,我的长发跟随着我的迷茫无情地蹂躏!
我的曾经至爱,她依然倔强的鄙视我的父老——那群善良而愚钝的农民们。他们发黄的门齿、他们对钱的窘迫、他们在面对病重亲人时在ICU的一支烟与随之而来的无情呵斥。
我泪眼婆娑,为他们的无奈的笑,为他们烟熏发黄的手指,为他们努力掩饰而涨红的面孔。
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我的父老,我的祖国。
就像我根本不知道该如何找到让我病痛的根源,因为我不是医生。
我的病痛并没有因为我不是医生或者我干瘪的钱包而怜悯我,就像我的祖国,当我的父老我的缺了门牙的父亲颤抖着走过我的身体的时候,她在窃笑,很美丽的笑,像一个拥有大量胡茬的少女突然收到一封精致情书。
这个世上当然没有天使,我爱的祖国依然天堂般注视着她病痛的孩子。我用我的双脚丈量着我的祖国,当我的大脚趾调皮地跳出我捡来的NIKE时我发现我见到了大海。
那个横死在我美丽祖国铁道上的诗人,我也看到了你的大海,我黑色的脚趾无法喂马,无法劈柴,面对大海,道声无奈。
亲爱的,你走了,正如你的情人,短暂却必要!
唉!
大海!
哎?
大海?
我那没了门牙的父亲你可曾见到过大海,曾经让你骄傲的儿子挺着肚皮用仅有的几根头发扎起了辫子,嗯,别了,我的祖国,我的父老
前方是堵墙,上面写满凄凉!
我的祖国,我的爹娘,你可知道,这是我应得的沧桑
我打开我的胸膛,把我的凄凉,还给那个曾经的梦想
你要给上帝爱你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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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0 17:57 |只看该作者
记得一位战友说过这样一句话:
可怜的孩子,还在看CCTV,真可怜
从容淡定,平淡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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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0 19:0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liver411 的帖子

造成这样的局面似乎不是职业问题,是制度问题吧。是不是领导把相关的费用拿去喝酒泡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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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0 19:54 |只看该作者
看了,深有体会。
我不是为了收红包才留在临床工作,我也从未收过红包。有时候,觉得心凉。
强调医德医风的同时,人们已经把医生神话了,把医疗行业的所有矛盾都归到医生身上,矛头直指医生,要知道,医生不过是从事一个特定职业的普通人。
幻境再美终是梦,珍惜眼前才是真
********     心灵港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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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0 22:18 |只看该作者
我信任我遇见过的所有医生  

我相信人都有善良的一面

也都有因为无奈而小邪恶的一刹
妞妞和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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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1 12:52 |只看该作者
一个小病跑了4家医院 谁之责
北京市 刘振华
2010-08-20   来源:健康报 

新闻背景

  7月30日人民日报刊登记者来信——《半夜看病记:一个小病跑4家医院》。内容大致是记者7岁多的孩子在夜间耳朵痛,3个多小时跑了4家北京大医院急诊科。
  第一家医院,耳鼻喉科医生检查后,诊断为中耳炎,但因没有小孩的药,建议去儿童医院或同仁医院;第二家医院,只有一位耳鼻喉科医生,而其因要给两位患者做手术,所以没工夫看;第三家,既没有儿科,也没有耳鼻喉科;第四家医院急诊室,耳鼻喉科大夫确定是中耳炎后,为孩子开了几天的抗生素。

  7月30日人民日报记者带着7岁儿童在夜间急诊的经历,引来网络上的热议,当然各执一词,观点不一。我认为无论是作为医务人员、医院管理者还是医政领导者,都应当从类似事件中深入思考。

  据笔者所知,在北京、各省会的三级医院,患者这样的遭遇并非少数。希望我们的医疗卫生管理机构少一些形式、多一些实际,不要仅满足于提新意、出标准、定制度,而要深入到医疗服务之中,多想些办法为患者办实事;医院的领导,少些“跨越”式发展、扩张竞争、盖大楼、增加高精尖设备,多做些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质量的工作。

  谈到三级医院没有耳鼻咽喉科,这几乎不可能,只是夜间急诊科没有耳鼻咽喉科大夫值班。但急诊科没有,总应当由病房值班大夫来处理、接待急诊吧?这显然是工作安排问题。说到没有儿科用药,也不能不说是医院的管理缺陷。专科医生说没有儿科药物,难道你的专科就只能看成人吗?如果面对的是评定三级医院的评审团,医院会如何汇报应答呢?各级管理者都在讲管理,这样的服务理念、服务水平,管理者该不该管?我想也值得深入探究。

  有人说,中耳炎是个小病,跑几家大医院遭冷遇,是自讨苦吃。这大概就是我们现代大医院、医生的真实想法!但是,如果当天患者选择的是社区服务站,可以肯定,遭遇会比几家大医院更差——不是没有人值班,就是看不了专科病。

  其实对一个7岁儿童来讲,急性中耳炎并非小病,是儿科急诊也是专科急诊,任何推诊的理由都不成立。医疗服务只要患者需要,就没有小事。咳嗽、呕吐、胸痛都可看做小事,但背后可能隐藏着大事。中耳炎是小病吗?化脓性脑炎、脓肿多数来自中耳炎,不及时处理同样可能有生命危险。7岁儿童哭着要就医,难道不应当得到及时医治吗?

  实际上,医疗服务每天面对的就是些琐碎小事,但是无论大医院、小医院,如果能致力于把小事做好,让患者期望而来,满意而归,我想医患关系就定会好转,纠纷和不信任也会减少。如果大医院嫌病小,拒之门外或粗浅应付;小医院、社区说无专科,推到大医院,患者又该如何选择呢?大医院希望治大病,有较大经济效益、能成为科研项目、能出名,这可以理解,但是大病最初也是从小病开始的。对这些不会治小病的医生能成为好医生,我颇感怀疑。因为道家认为:“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是说天下的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

  在评论医疗质量时,有人认为一级质量是疾病痊愈患者满意,二级是疾病痊愈患者家属不满意或疾病未愈患者及家属满意,三级是疾病未愈患者及家属不满意。那么这个患儿遇到的医院应当属于哪个级别呢?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高效、廉价的医疗服务,不仅仅是一个口号,它还具有许多具体的实际内容,需要各级管理者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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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3 16:03 |只看该作者
天堂向左,医院向右---以此献给视医生为魔鬼的人!(转)

    我想,每个人到医院,并不是为了要上天堂,连自杀者也不例外。
  
    所以请不要称我们为天使,因为天使,只有天堂里才有。
  
   任何职业,都由各种各样的人组成,医生护士也一样。没有人会因为穿上一件白衣会变成天使,我们从事并所热爱的职业,是一个高尚的职业,但并不意味着从业者就能象天使一样没有七情六欲,不吃喝拉撒,甚至连衣服都不穿,光着屁股在天上飞。称为天使,是否意味着要捧杀我们这个群体的需要和声音,就像菩萨,尽管被人用各式各样的供品供着,但这些供品,最终却是填饱了顶礼膜拜者的肚皮。
  
   我想大家对医生妖魔化的语言并不陌生,白狼,那么,请你耐心看完下面,如果你一定要这样称呼我们,那也没办法。
  
   我不敢说我们是学历高和优秀的一族,比起国外,我们的确有差距,但通常成为医生,通常需要五年本科,并通过执业医师考试,而这仅仅是开始,还有为数不少的人念硕士和博士,看过一个数据,目前中国的医学博士约占博士总量的1/5,是博士中最大的一个群体。而学历教育,仅仅是一个基础,要成为一个能独当一面的医生,至少还要十年临床工作以上。在住院医师阶段,每个医生一周至少值2个班,请注意,这就意味着工作时间已经达到48小时,而目前我所知的医院,无一施行五天工作制,而毫无例外的施行五天半工作制,更多的医院规定,周日主管医生必须到医院查房,节假日也不例外,抢救病人更需要随叫随到,而节假日值班,从来没有加倍工资,我不知道熟悉《劳动法》的仁兄是不是可以算算,我们是多少小时工作制?好的,你要晋升,论文和外语、计算机除外,大多数医院规定,必须通过为期一年的总住院医师岗位,这个岗位意味着你一周只能有一个晚上回家和老婆孩子团聚,另外的时间,要求24小时在院在岗,5分钟内必须能到达病房。假如你是公司职员,你上级说你要晋升主管必须也通过一年这样的考察,你肯定会骂老板惨无人道,而这却是医生尤其是大医院医生晋升的必由之路。即使晋升又如何呢?职位的提升,不仅意味着工资待遇的提高,而且意味着责任的加重,只要一件医疗差错,数十年名声付之东流,高额的索赔更是令人不寒而栗(通常医院规定,由当事人负担部分赔偿),据我所知,目前国内最高索赔是500万,哪一个工薪族负担的起?
  
   再说执业环境,我们是以全世界倒数的医生人群比例承担着世界上最多人口的医疗保障,在市场经济、医疗改革的前提下,医院又必须通过经营来弥补财政拨款的不足和维持医院的运转和损耗,扩大医院规模,这就不免存在社会责任和经济利益的冲突。我们不能见死不救,但每年医院的欠帐,无头帐该由谁买单呢?唱高调容易,身处事中难,所以医院只能规定无款抢救必须报批,否则由接诊医生承担责任,假如你是业务员,天天签收不回货款的合同,老板会不会炒你鱿鱼?你再签时会不会犹豫?而且,大多数情况的急救,应当是能得到及时处置的,因为法有明文:见死不救违法。但你总不能老让医生和医院买单吧?现在医院大多都规定,医护人员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同患者争吵,否则如何如何处理,可是某些情绪激动的患者或家属******医院,侮辱甚至伤害医务人员,又有几个得到处理的?
  
   再说医疗纠纷,我承认,对于医疗纠纷,由于医疗行业高度的专业性和特殊性,的确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关系不可能完全平等,当然,现在的患者保护意识也提高了,我就曾经见过抱着二本专著来住院,凭着一知半解的理论和医生探讨治疗方案的,还有用日记记下医生每天查房谈话记录的,用录音机录术前谈话的,带律师询问病情的,花样百出。事实上,对于每个医生而言,都不希望出医疗差错或纠纷,抢救不了病人,医生同样的失望和沮丧。更何况,医疗差错或纠纷,更可能关系到一个医生的前 途和命运。而且,在医疗事故处理上,新版的《处理办法》明确去掉了责任和技术事故的区别,构成的三个要件只有:1、医疗行为存在过失2、构成伤害后果3、二者存在因果关系。鉴于疾病的复杂和多变性,实际上要全无过失极难做到。况且司法解释里也明确规定,医疗纠纷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据我所知,目前世界上施行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的日本、德国这两个国家与我国同属于大陆法系,在实体法及程序法和立法理念上,三国均有相同、相通之处,但德国、日本及美国均不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程序中规定完全的举证责任倒置,而是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证明责任分配的做法,而我国这方面有点超前,赶日超德。目前,医疗事故鉴定也只是法庭断案的证据之一,法庭可以采信,也可以拒绝。即使不是医疗事故,还有一个“无过错赔偿原则”,举个例子,几年前某地一患者因庆大霉素过敏死亡(发生率小于百万分之一,药典规定不用皮试),鉴定不属医疗差错,但法院根据“无过错赔偿原则”,判医院赔偿。我不敢质问法律的严肃性,但据称,中国平均每一分钟就有一个人死于交通事故,试问按此原则,发明汽车的人是不是该枪毙!请熟悉法律的同仁做一下分析,抛开某些患者家属肆无忌惮的对医生进行人身攻击不谈,通过以上相关法律条文,加上社会上舆论对医生人人喊打的偏向,谁在官司中是弱势群体?

     关于红包和回扣,我想补充的是,实际上目前红包现象已经大为减少,卫生部门规定,举报有奖,查不属实不究,我不敢质问这种规定是不是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关于诽谤罪的定义,但在主管部门和媒体的双重重压之下,的确是减少了。另外,医生绝非回扣的唯一受利者,药厂、药贩子、甚至某些主管药品营销、价格认定、医院药品经营采购主管都是不当得利者,只是作为最终环节的医生,成为众矢之的。打一个也许并不贴切的比方,你从营业员里买到了高价商品,但问题决不出在营业员一个人身上。目前,医生的脑力劳动所得是同付出不成正比的,做一台阑尾手术,医生耗费自己的脑力和体力,所得手术收入不过是几元钱,所以有的患者宁愿从美国乘飞机赶回国内做手术,总的费用仍低于国外。当然,我决不敢说这是红包和回扣存在的理由,但付出与回报,风险和利益之间的博弈,在医生身上是绝不平等的。根本的原因,不应该都归咎于医生。我想,绝没有医生会因为没有红包故意做坏一台手术,因为,它很可能使手术者失去再站在手术台前的机会。假如每个患者都不送,还有这个问题吗?
  
  当然,每个群体里都有害群之马,谁也不例外,但决不是医生妖魔化的理由,我想请问所谓的道德维护者,你的职业里就没有道德败坏者吗?贪官污吏能称为“人民公仆”吗?侮辱学生的老师和强迫女生陪舞的校领导能叫做“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吗?通过钻法律空子、偷税漏税、甚至采取黑社会手段致富的商人能受“合法财产保护”吗,刑讯逼供、捏造“处女****案”的***是“人民卫士”吗?...... 医疗行业里的害群之马应该得到惩罚,这是理所当然的,但决不是诋毁辛辛苦苦为了别人健康牺牲自己利益的医护人员的理由。我想,绝大多数同行都可以恪守二条基本原则:就是行事遵从基本的社会法律道德的规范和自己的职业水准。在你自己的行业甚至你自己不是无可挑剔的时候,不要以道德卫道士的模样随便给别人抹黑。去年非典,感染的人群中有1/4以上是第一线的医务人员,有一种足够无耻的说法是说因为医务人员太黑了,老天惩罚他们。对于赶赴小汤山的医务人员,甚至有人说是为了贪图和风险相比根本微不足道的报酬,我不想问这些背后放冷箭者有没有良心,我想每一个看到这种说法的医务人员很愿意每人出一笔可观的费用,把始作俑者送到医学科学院非典病毒研究中心,去把用来做传染性和毒性实验的可怜的猴子换下来,看看他对病毒有没有免疫力,有什么钱比命重要。
  
   还有媒体,非典来时,捧医生护士的也是你们,现在,做虚假医疗广告的也是你们,津津乐道医疗纠纷,言论偏颇的也是你们。新闻的真实性原则早已不在,取而代之的是利欲熏心和无休止的炒作,在广告上,你们攻克了癌症、类风湿、糖尿病等世界医学难题;明星们用自己的不管是不是亲身经历或使用为某些个体医院和药物大作宣传;连BBS上,只要为医生多说二句,就有一大堆人群起而攻之,个人攻击也不在被限之列,这就是我们奉为民主导向标的舆论吗?
  
  所以,我们不想也不敢奢望成为天使,但也决不都是白狼。邓练贤、叶欣、范信德,这是曾经全国耳熟能详的名字。一年后的今天恐怕记得的人不多了。——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作为同行,我们不会忘记,他们用自己的生命,还原了职业光环下面我们所面临的高风险和高压力,为我们争取了一些原本应属于我们的荣誉。
  
  所以,在改革没有真正建立一个公正合理有序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医疗环境之前,在法律远远没有成为完全能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守护神之前,在医务人员的职业保障、医疗纠纷保险制度、淘汰筛选、制约监督机制没有完善之前,请不要当我们是天使。我们只是从事医疗工作的普通人,也需要养家糊口,一样为工作和生活心力交瘁,不堪重负。我们仍然愿意以我们的学识和能力,为患者撑起生命和健康的天空。我们最愿意看到的,是病患治愈出院的笑容和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即使非典再来,不论有没有人理解,我们仍然愿意站在第一线,不是伟大,只是职责所在,生命相托。
  
    所以,天堂向左,医院向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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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3 16:43 |只看该作者
比量为娼的是体制
理解体制中人的无奈与压力
俺家属工作就在医院:省三级甲。医院考核科室的是指标,收入分配依据主要是看这指标
大夫不猛开化验检查高价药,不单是个人的问题,整个集体都连坐。
同志们收入长期上不去,来年主任大夫就要走人了。
对于大夫,有时候不是道德问题,是关系到饭碗。
苛政猛如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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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3 17:12 |只看该作者
Darn,太有才了,与医有关的都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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