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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大三阳挡住求职路 优秀毕业生状告用人单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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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勋章 风雨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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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19:4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乙肝大三阳” 挡住求职路

  王龙(化名)今年刚从郑州某高校毕业,在校期间,成绩优秀,荣获2010学年“校级优秀毕业生”等多项荣誉。
  今年7月,他向郑州东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工公司”)投了求职简历。通过初试、复试后,8月4日,对方通知王龙去郑州市某医院体检,要求查乙肝五项。
  8月9日下午,公司通知他,确认他为乙肝大三阳,因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不甘心一纸诉状告公司
  今年2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三部委联合下发通知,除卫生部核准并公布的特殊职业外,健康体检非因受检者要求不得检测乙肝项目,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由,拒绝招(聘)用或辞退、解聘。
  和公司交涉无果后,昨日,王龙起诉东工公司,认为公司以乙肝大三阳为由拒录他,构成就业歧视,要求被告公司书面赔礼道歉,同时赔偿精神损害费4万元和经济损失4200元。据悉,这是三部委发出“禁查令”后,河南首起乙肝歧视诉讼案。
  医院舍不得推走上门客户
  昨日下午,东工公司人力资源部一位崔姓工作人员称,拒录王龙是因为他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并非因为体检结果。她同时表示,知道三部委“禁查令”,但对于要在公共餐厅用餐的员工,他们会建议其检查乙肝五项。
  而体检医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表示,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对员工检查乙肝五项,医院很难做到把上门的“客户”往外推。这个医院不提供检查,人家可以去另一家医院,除非所有医院都不查,都不挣这个钱,才有可能杜绝这种恶性竞争。
  调查发现政策落实慢半拍
  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吕金城律师称,《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搞就业歧视,劳动者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反歧视公益机构郑州亿人平执行主任杨占青说,“禁查令”发布后,企业拒录乙肝病毒携带者,从理所当然变为遮遮掩掩,导致乙肝携带者的维权难度增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从7月下旬至8月下旬,曾派出调查组赴广东、湖南、河南、北京四个地区,开展针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权益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认为政策落实慢半拍。

倡导平等,反对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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