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求助 [打印本页]

作者: 云边树    时间: 2010-8-29 11:10     标题: 求助

湖北今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依然检查乙肝!!!!


第二十一条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录用。
(一)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酶法检验40单位以上者。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酶标法检验阳性者。
(三)确诊为各型慢性肝炎及各种肝病患者。
                       ——————湖北人事考试院!!


多次打电话考试院的投诉电话没有人接(正常上班时间10点打的)

作者: kubete    时间: 2010-8-29 17:06

好像警察,军队一直都要检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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