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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三阳能进珠海伟创力做普工吗? [打印本页]

作者: gaoshou038    时间: 2010-7-14 12:55     标题: 小三阳能进珠海伟创力做普工吗?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18:58 编辑

各位战士啊  有谁知道  珠海伟创力会不会拒绝录用已肝携带者啊! 求各位了告知下小弟了。我想知道的是2010年的珠海伟创力会不会拒绝录用    本人是去做普工的,明天就要体检了  ,有谁知道确切的消息啊!不要听说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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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614    时间: 2010-7-14 13:02

珠海伟创力过去好象因为乙肝歧视打过官司.上过电视.
体检打电话问问,注意录音.即使你不告他,也可作为推动政策的依据.
作者: gaoshou038    时间: 2010-7-14 13:46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电话打不进去!打了N次了!还是明天  去体检就应该知道歧视不歧视了!
作者: 614    时间: 2010-7-14 13:58

注意搜集证据,去不成,也要出口气,拿点钱.
最好把医院带上.
有医院的证据,可用侵权法去拿点精神补偿费用用.
作者: $等待    时间: 2010-7-14 14:05

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 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于2010年2月10日发布)

一、进一步明确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
? ? 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等,下同),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招工、招聘体检和技工院校招生体检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技工院校严格执行本通知的规定;对用人单位违反本通知规定,要求受检者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要及时制止、纠正,并依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给与罚款等处罚。
对违反本通知规定进行乙肝项目检测,或泄露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个人隐私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纠正,给与通报批评;违规情节、后果严重的,禁止其开展体检服务。对泄露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的医护人员,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依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护士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罚。

取好证据  有备无患  祝你成功
作者: 不止步    时间: 2010-9-24 14:20

技术员是没事的,我在里面做过三年
作者: hbver_123    时间: 2010-9-24 20:15

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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