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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乙肝携带者可争取的两个权益~~~~~
楼主: 一辉一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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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携带者可争取的两个权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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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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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 16:05 |只看该作者
得乙肝的都的自谋生业?要是在专业技术领域有长处不是很适合自己吗?还有生男孩女孩这个没有科学根据,男性感染乙肝的人数超过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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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 16:51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一辉一辉 于 2010-6-16 17:25 发表
(一)个体经营免税~得了乙肝最大的问题就是累~出于公平竞争要对自力更生的乙人有些照顾~

(二)女战友生子可选性别~~由于母婴传播是乙肝一大传播途径之一~生男孩可以最大程度上的避免遗传~~

(三)向社会提议全民分餐制~


不 ...

------------------------
楼主,一懦夫罢了。

英九先生可以主理地方政务,刘德华等艺人可以开演唱会,国家法律也明示可以参军入警。

携带者与常人有何差异,需要把自己放在一个卑微的位置???好似负罪累累?

1.携带者从事个体经营需要特惠?难道现实生活中,许多携带者不在为了生存而创业奋斗吗?

  难道所有的携带者都愿意为了所谓的特惠政策而将自己的隐私告知与众吗?

2.出生婴儿的性别选择问题。

  首先,禁止对待婴儿进行性别筛选就是国际、国家法律法规所明令的;

  其次,乙肝病毒虽然通过母婴传播的可能性大,但从技术角度上来说,98%的阻断率是可以实现的;

  第三,中国目前初生儿男女性别比率严重失衡,2030年将出现严重适婚男女差距。

综上所述,楼主所谓提议实在是漏洞百出、贻笑大方:既缺乏社会常识,又缺失法律意识。

劝君还是先多读书、增加对前沿领域的认知,提高了自身素养,再提些可行性方案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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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 22:12 |只看该作者

楼主是吃。。。。长大的??????

敢问楼主是吃。。。。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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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 09:08 |只看该作者
分餐制?简直笑话!!岂不是证明吃饭可传播??!!
香港和台湾也未必有这样的混帐建议。

至于其他两点,确实没有多大意义。特别是第一点,就业公平都没解决,就想把携带者往“创业”的路上推,简直就是无知与自私的表现。



原本这是非常简单的事情,可是一些人偏偏要绕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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