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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诉云南红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职体检乙肝成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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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10-5-22 13:05
标题:
投诉云南红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职体检乙肝成可选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23:05 编辑
云南省网上(敏感词)系统
http://xfservice.yn.gov.cn/xinfang/main.do
云之南论坛
红河州人事局:就业体检可以“被自愿”查乙肝
http://club.yninfo.com/thread-5166282-1-1.html
彩龙论坛
红河州人事局:就业体检可以“被自愿”查乙肝
http://bbs.clzg.cn/viewthread.ph ... ;amp;extra=page%3D1
大家有空去支持啊
敬的省政府办公厅、省人事厅、劳动与社会保障厅:
您好!
2010年2月10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教育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以下都简称《通知》),且云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卫生厅、教育厅也转发了三部委的《通知》(详见附件一)。
转发的《通知》中明确规定:
“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可是我们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却指出:“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关于做好我州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都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的通知》红人通[2010]76号文件的要求,除考生本人要求的,停止在体检中进行乙肝项目检测。”(详见附件四)
我们不知道红人通[2010]76号文件的内容是什么。但是红河州人事局发布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明显违背了云南省三厅转发三部委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依然在就业体检加入乙肝项目,把国家三部委“禁止就业体检查乙肝”,变成“就业体检,乙肝检测项目为可选”的变相做法!
请省政府办公厅、省人事厅、劳动与社会保障厅领导思考:
就算用用人单位、人事局相关工作人员不要求求职者进行乙肝检测,非乙肝的求职者一般都会很惯例地选择乙肝检测,因为中国的“招工体检=乙肝体检”已经是市场的潜规则。大多数的招工体检套餐想要诊断的无非是乙肝,求职者向用人单位提交的“体检表”如果不含乙肝项目的话,该“体检表”也失去了意义。92%的非乙肝求职者都会很惯例地选择了乙肝检测,剩下8%的乙肝求职者也就此地无银三百两了(数据依据是中国的乙肝携带者占将近10%)。
就像是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主任委员贾继东在中央电视台的《东方时空》新闻连线接受采访时回答说:“在一些入学、入职作为门槛性质的体检当中不应该包括这些,如果你一旦查了以后实际上是很难做到不歧视”。
在中央政府三申五令要清除乙肝歧视大背景下,我们红河州的乙肝歧视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遏止:这样做乙肝歧视只会由“显性”转变成“隐性”:
如:北京幼儿园入园乙肝体检由必检变成可选检、济南用人单位以个人健康体检名义进行乙肝检测、苏州用人单位以指定“60元的非就业体检套餐” 、2008年佛山卫生局关于规范乙肝检测文件:用人单位及医院用“个人自愿检测乙肝名义”、“把就业体检套餐名改为体检套餐ABC”等变通方式使得国家法规的文件于一纸空文。
乙肝问题不单是医学上的问题,而是一个重要的社会学范畴问题,从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对乙肝问题的批示,到卫生部多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征求意见研讨乙肝问题,再到取消警察、服兵役、食品等行业对乙肝的从业限制,可以看出中央政府对彻底解决乙肝问题的决心和信心,希望红河州把这次《通知》的精神作为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依法行政,严肃查处违规乙肝检测的医院和严厉惩罚监督不力的公务人员。
在此我们恳请请省政府办公厅、省人事厅、劳动与社会保障厅领导督促红河州人事局依据云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卫生厅、教育厅也转发了三部委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取消在就业体检中把“乙肝检测项目变为可选”的变相做法。并严肃处理不依法行政的公务员
明令禁止医院采取“自愿”知情同意书等规避方式进行乙肝检测,个人要求进行乙肝检测的只能在门诊开单检测。
感谢!
附件一: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文件的通知 云人社发[2010]94号
信息来源:
云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网:
http://www.ynl.gov.cn/zcfg/readinfo.aspx?B1=9645
云南新闻网:
http://news.yninfo.com/yn/zhxw/201004/t20100422_1525740.htm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
为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公平入学和就业权利,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部门既要加强配合协调、形成合力,又要严格按照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中明确的各部门工作职责分头抓好落实,确保我省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入学和就业权利。
二、加大宣传、教育,努力扩大公众知晓范围。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部门要高度重视乙肝防治知识和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宣传方案,做出工作安排,充分运用部门官方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作用主动将相关知识、政策、法规、规章及文件内容予以宣传、公开,除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各级医疗机构及用人单位熟知相关知识及政策法规外,尽可能扩大公众知晓范围,努力营造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部门要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投诉、举报。
省级部门投诉、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871-12333”,省教育厅“0871-5141213”,省卫生厅“0871-96128”。
四、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部门拟于2010年9月对各地区执行通知的情况联合开展专项检查,请各级各部门做好准备。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卫生厅
二○一○年四月一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2号
(详细内容略)
附件二:
卫生部就维护乙肝携带者入学就业政策解读及答疑
信息来源:卫生部网:
http://www.gov.cn/gzdt/2010-02/11/content_1533528.htm
附件三
云南省公考体检取消乙肝检测
新浪网
http://news.sina.com.cn/c/2010-05-15/085617515314s.shtml
附件四:
红河州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http://www.hhzrc.cn/hhzrc/Article/Show_2000.html
八、拟录(聘)用人员的确定
专业素质考试结束后,对各考生的总成绩按报考岗位进行名次排序,按各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选,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1、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综合素质考试成绩40%+专业素质考试成绩60%。免笔试(综合素质考试)的硕士研究生岗位其专业素质考试的成绩即为总成绩。
2、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分别由州、县人事局负责组织考生填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表》并统一带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关于做好我州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都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的通知》红人通[2010]76号文件的要求,除考生本人要求的,停止在体检中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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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昆明小女 于 2010-9-2 22: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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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10-5-22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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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天使1987 于 2010-6-3 22:49 编辑
]
作者:
绝世赢贼
时间:
2010-5-22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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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jw1016
时间:
2010-5-22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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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10-5-22 13:12
请4楼的战友也发呀
作者:
绝世赢贼
时间:
2010-5-22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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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10-5-22 13:33
非常感谢绝世赢贼大哥!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10-5-22 13:50
云之南论坛
红河州人事局:就业体检可以“被自愿”查乙肝
http://club.yninfo.com/thread-516628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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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事局:就业体检可以“被自愿”查乙肝
http://bbs.clzg.cn/viewthread.php?tid=253455&extra=page%3D1
大家有空去支持啊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10-5-22 14:47
请大家一起帮忙投诉啊,特别是云南的战友,你们都到哪里去了?
作者:
正义何在
时间:
2010-5-23 14:28
希望同时投诉到省长、市长信箱;省人保厅、市人事局信箱,这样,和网上xinfang系统同时发力,相信问题必能解决。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10-5-24 11:24
谢谢10#的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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