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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北京益仁平中心为乙肝携带者提供法律援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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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益仁平中心为乙肝携带者提供法律援助的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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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4 10:4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北京益仁平中心为乙肝携带者提供法律援助的公告



各位战友:

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持续为大家提供义务法律援助服务!战友们在入学、就业过程中因乙肝携带的原因而遭遇到歧视,可拨打爱肝连线0371——67956079或联系[email protected]

自2006年底成立以来,北京益仁平中心已经协助了150多起反歧视案件,其中乙肝歧视案件占了绝大多数,很多案件成为影响性诉讼。如诺基亚乙肝歧视案、伟易达乙肝歧视案、就业促进法生效后首例乙肝歧视案等。此外,益仁平还还协助了甘肃、山东、湖北、贵州、等地的就业歧视第一案,协助了首例医院侵犯隐私权案获赔案。在这些案件中,许多战友通过诉讼获得了数千元至数万元的赔偿,最多的获赔金额达到十多万,并且,在这些案件过程中,战友的隐私得到了很好的保护。2009年,益仁平与各地战友一道,参与了全国乙肝携带者办理健康证活动,并协助了几起健康证诉讼,并成功促使北京、湖南、广西等地更改歧视性的食品卫生健康证的政策。

回想过去,诸多乙肝歧视政策逐渐改变,这是广大战友坚持法律、坚持理性维权的结果。北京益仁平中心有幸与大家一起见证了这喜人的变化,并分享了胜利的果实。

当前,正处于政策松动而社会的错误认识仍固若金汤的奇妙时刻。相关政府部门认为政策法律更改的动作够大、力度够强,但我们仍然发现乙肝歧视屡禁不止。这个结,应如何化解?一味要求政府出台更好的政策可能有用,但根据经验,难度不小,并且“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多年的反歧视经验告诉我们,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乙肝歧视永远可以钻法律、政策的漏洞、永远会被医院、医疗代表等利益集团裹挟!

因此,益仁平中心认为,应该有更多的反歧视诉讼被提起,并且在诉讼过程中努力帮助歧视方正确认识乙肝、修改招聘政策,最终取得“双赢”的结果,才是最有效的方法。或许这种方法不够快,但有助于彻底消解乙肝歧视问题,包括“隐性歧视”。

为此,我们再次公告自2006年开始设立的全国第一条乙肝咨询热线——爱肝连线(0371—67956079)及乙肝法律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如有意理性维权的战友,可直接与我们联系,我们会指导、协助您收集相关被歧视方面的证据(具体可参考《就业歧视法律维权手册》中证据收集环节)。

如果您已经因乙肝歧视相关案由进入诉讼程序,在诉讼过程中遇到困难,也可以通过上述方式向我中心寻求免费咨询或申请法律援助。

若您在生活当中遇到身高、相貌、残疾、性别等其他方面的歧视,也可以通过上述方式向我们寻求法律帮助,我们将为您提供反歧视领域最专业的帮助。

北京益仁平中心愿意与各位战友一起,为早日消除中国社会的“乙肝歧视病”而努力奋斗!



北京益仁平中心

                       2010年5月13日





附一:益仁平网站http://www.yirenping.org/

附二:《就业歧视法律维权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hbvhbv.name/files/Guide2009v7.doc





北京益仁平中心简介



北京益仁平中心是非营利性的公益机构,成立于2006年12月19日,致力于在中国公共卫生领域开展疾病防治健康教育、病患者救助及消除歧视等公益工作。

益仁平中心成立以来,支持了反歧视公益诉讼150多起,其中大部分案件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影响性诉讼,例如:上海乙肝歧视第一案、广东乙肝歧视第一案、重庆乙肝歧视第一案、中国乙肝隐私侵权第一案,等等;同时,益仁平中心还积极参与到国家的立法、修法工作中,协助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撰写了多部消除乙肝歧视、艾滋歧视的提案、议案。对于《就业促进法》、《食品安全法》、《劳动合同法》取消乙肝歧视条款做出了贡献,同时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取消乙肝歧视条款做出了贡献。2008年10月-2009年7月,在北京、天津、南京、深圳、郑州、沈阳、武汉、杭州等地举办乙肝团体治疗及心理健康讲座。

益仁平中心成立三年多来,发布了《外企乙肝歧视调查报告》、《高等教育领域乙肝歧视调查报告》、《就业歧视法律维权手册》《反歧视法律行动通讯》等文集报告。

我中心曾被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国内主流媒体报道两千余次。

反就业歧视热线:0371-67956079
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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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4 12:31 |只看该作者
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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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锄草勋章 维权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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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4 13:09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一定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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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4 13:14 |只看该作者
反对乙肝歧视,建设和谐社会! 维权交流群开通:1105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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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4 13:2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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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4 14:04 |只看该作者
案例】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在提供体检标准时,国内公民和国外公民实行双重标准
同为出入境检疫体检,对外籍人员和对国内人员实行双重标准,对国内体检乙肝项目,对外藉人员不体检此项目,个人认为是一种歧视性行为。
(外籍人员体检项目:艾滋病抗体、梅毒、丙肝、结核;
国内人员体检项目:艾滋病抗体、性病(梅毒)、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抗体检测;血生化、血常规)
很奇怪,同为公民,同样依据《检疫法》,为何对国外公民和对国内公民实行双重标准??
不知道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双重标准的依据是什么??是否违反《宪法》、《检疫法》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请代为诉讼人员找下法律依据,并提出诉讼,本人愿意提供2000元诉讼基金。

------------
在这个网站上http://www.bithc.org.cn/,服务项目---出入境体检  可以看到老外来华的体检项目  和国内人员出境的体检项目
两个项目是不同的,只对国人处境检查乙肝项目,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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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4 15:2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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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4 17:03 |只看该作者
支持,特别需要这样的公益机构,相信维权将更有力度了,彻底解决执行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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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4 19:38 |只看该作者
非常感谢益平的援助。在此代表广大战友,向你们致敬!祝你们万事大吉!
战友们不要再沉默了,再沉默只会带给我们更沉的痛!起来吧!共同推倒这座歧视的大山。众人划桨开大船,我们一定能够消除歧视!勇敢面对现实。敢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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