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刚电话催促广东省人社厅尽快落实12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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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0-4-28 12:19
标题:
刚电话催促广东省人社厅尽快落实12号文件
致电广东省人社厅投诉热线12333,
首先询问了省厅有没有向市级人社局转发文件并提出细节的落实措施?
她知道有这个文件,但是否向下级卫生局下发文件还要问下领导,等了两分钟,回复我说文件正准备下发,
我提出两点建议让她转告她们领导:
一、尽快转发文件,卫生厅那边正等待人社厅牵头联合下发文件;
二、不能原文转发文件,因为原文可操作性不强,很难界定就业体检,有些用人单位和医院以福利体检来规避文件,下发文件时候要特别注意这一点,因此转发文件希望效仿浙江省的文件。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0-4-28 12:39
前几天跟广东省卫生厅电话沟通的帖子——
刚和卫生部、广东省卫生厅电话沟通了
首先致电卫生部医政处,一个靓女接的,态度比较好,我阐明深圳文件“被自愿”的漏洞将一纸空文,对其他各地产生及其恶劣的影响,建议卫生部责成广东省卫生厅和深圳卫生局妥善处理,并希望卫生部向全国推广浙江、江西、湖北的文件,她说可以向她们领导反映一些,现在领导不在,过两天后叫我再打电话。
之后,致电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也是一个靓女接的,态度比较好,我问她转发了12号文件没有,她说这个文件是人保社牵头的,要人保社发起,她说已经向广东各地卫生局知会落实该文件,我要求她们学习浙江、江西、湖北的文件,防止类似深圳的文件因被自愿而一纸空文。
再后,致电广东省卫生厅法规处,一个女的接的,态度一般,一问三不知,我直接说她们不干事,质问卫生部在2月10日已经下发了文件,你们办事太拖拉,她说不干她们的事,叫我找办公室问交给哪个处室交办此事。
最后,致电广东省卫生厅医政处,接电话的MM态度很好,我首先投诉了深圳文件导致企业员工签名后就可以查乙肝,再者深圳市疾控中心官员在媒体上乱发表言论,说福利性的体检可以查乙肝,她反问“签名后可查乙肝?”,她说会跟深圳卫生局沟通下,我说深圳自2007年以来三次下发所谓规范乙肝检测的文件都一张纸空文的主要原因是“被自愿问题无法解决”,并希望广东省卫生厅效仿浙江、江西、湖北的文件出台文件,她建议我直接向她们领导反映,给了个她们领导的电话给我,但领导今天开会。.....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0-4-28 12:44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0-4-28 12:46
反映问题的相关思路:
1、我们死咬定用人单位组织开展的体检就属于三部委12号文件“就业体检”的调整范围,因此,用人单位组织开展的一切体检都不得含有乙肝项目,个人要求检测的话必须由医生单独开单。
2、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所谓“入职体检、就业体检、福利体检、在职体检、职工健康体检”等是很难去界定的,因为除公务员和一些特殊职业外,国家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入职、在职必须要或不得要体检,因此,要比较彻底地防止漏洞、防止用人单位和医疗机构钻空子致使乙肝歧视无法清除,最主要的是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乙肝检测的流程和程序上加以规范和引导,做到防患于未然,否则任何禁止乙肝歧视的法律法规都是徒劳的!
3、例如,深圳市自2007年以来先后三次下发所谓“规范招用工乙肝检测”文件,但每次都是以一纸空文而告终,最主要原因是“招用工、入职、在职、福利、职工健康体检”等体检性质根本无法界定,即使是招聘时的入职体检,用人单位也可以说成是职工健康体检,因此,五花八门变相的就业体检乙肝检测非常泛滥,国家有关遏止乙肝歧视的精神根本无法落实。
4、现阶段,广东省如果能效仿湖北、浙江、江西的文件,我觉得都很不错了,一步到位还是需要个过程,以及有卫生部的文件依据,否则估计广东省卫生厅不会“矫枉过正”,湖北文件下发后,今天媒体就跳出来反扑了。
5、我主要核心思路总结如下:
标题:恳请广东省卫生厅尽快出台文件遏止变相泛滥的乙肝检测
以深圳三次下发文件无法遏止乙肝歧视为线索,指出被自愿乙肝检测的漏洞,强调要彻底解决乙肝问题得到最主要的办法是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乙肝检测的流程和程序上加以规范和引导,做到防患于未然。其他例证可用附件说明,正文最好简短表达主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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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大家表达诉求要有理有据,
严格来说,健康体检包含有乙肝项目并没有错,国外估计也不会特别规定健康体检套餐不得含有乙肝项目,但是,中国的国情不同,乙肝检测被误导和泛滥,在健康体检的用途无法界定和健康体检隐私无法保障的的前提下,政府部门依据国情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规范健康体检的手续程序,使乙肝检测避免“被自愿”,是乙肝歧视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是政府行政的“防患于未然”,这是政府科学行政、以人为本行政的重要体现。这就类比于消防安全的防患,发生火警了才去救火已经太晚了,政府应该在消防安全审批手续程序上设置一定的门槛,这样才能有效预防火灾的发生。
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所谓“入职体检、就业体检、福利体检、在职体检、职工健康体检”等是很难去界定的,因为除公务员和一些特殊职业外,国家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入职、在职必须要或不得体检,是否体检是市场的自主行为,因此,要比较彻底地防止漏洞、防止用人单位和医疗机构钻空子致使乙肝歧视无法清除,最主要的是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乙肝检测的流程和程序上加以规范和引导,做到防患于未然,否则任何禁止乙肝歧视的法律法规都是徒劳的!
我们需要强调的是健康体检套餐剔除乙肝项目,并不等于个人不得进行乙肝检测,只是在健康体检手续程序上设置一个小小的门槛,这样就可以大大减少被自愿的乙肝检测。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10-4-28 13:12
收藏了,感谢!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10-4-28 13:40
广东人的观念不是一般的顽固!
作者:
RealWorld
时间:
2010-4-28 22:01
广东加油
作者:
jszay
时间:
2010-4-28 22:31
作者:
123456789z
时间:
2010-4-29 00:00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10-4-29 09:28
人权至上,你了不起。
作者:
歧视仍存在
时间:
2010-4-29 09:30
广东的我没法说了,我是广东本地人
作者:
duncan12000
时间:
2010-4-29 09:45
昨晚我也发了邮件过去了,但政府部门作风是拖拖拉拉,根本没几个是真正为民服务
作者:
imusm
时间:
2010-4-29 12:47
帮顶一下.
作者:
真实大人
时间:
2010-4-29 12:58
谁有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寄信地址?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0-4-29 20:36
原帖由
真实大人
于 2010-4-29 12:58 发表
谁有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寄信地址?
善用搜索引擎,
其实官方网站都有,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0-4-29 20:54
关键的维权时刻,感觉行动的人太少太少了,
当因体检遇到了问题,才亡羊补牢来论坛倾诉、求助,
我不客气地说,活该!这类人根本不值得同情!
作者:
痛苦的妈咪
时间:
2010-4-30 08:37
人权至上兄弟,
我也会就我碰到的问题向上投诉与建议.
谢谢你!
作者:
flynote
时间:
2010-4-30 15:23
是啊,以后要多发邮件,多写信,多打电话.尤其是国家重大节日及会议.
作者:
平凡到卓越
时间:
2010-4-30 18:04
谢谢你.
作者:
lanseyu5201
时间:
2010-4-30 21:16
今天的邮件发了
作者:
chenrui222333
时间:
2010-5-1 22:25
最拖拉的就是广东了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0-7-13 23:37
一个电话或许会改变上亿人的命运!
维权只是举手之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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