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凌肖 于 2010-10-26 20:41 编辑
关于官司
和解:对方书面承认乙肝歧视并道歉,赔偿我8000元。既然对方有勇气承认,我就既往不咎。其实当初如果他们辞退我的时候,实话实说,我不会告他们。因为我一直非常感激他们给过我机会,我也能理解他们拒绝我,但我不理解歧视了还要说谎。没有第一次勇敢去找工作,就没有现在的我。这一方面,我内心永远感谢Sally和夏总。
在此向斯伟江律师和胡玮律师深表感激,大恩大德,不敢言谢,我会铭记终生。他们为我忙了半年,花了无数精力、时间和费用,不仅没收我一分钱律师费,连下午要请他们吃饭,略表心意,他们都推托了。没有办法,我只好给他们的手机各充了500元话费。我知道这远远不够,不要说1000块,如果我有钱,哪怕1万、10万我都愿意出。他们对我的帮助不仅仅是打官司,更重要的是把我从悬崖边拉了回来。如果没有两位律师,后果不堪想象。
至于这8000元,还有更多的钱,我会逐渐捐给为乙肝携带者维权的战友。重点是那些愿意站出来打官司的战友,因为我知道站出来有多难。半年前曾答应捐给锄草200元,过几天我会首先兑现。我希望大家团结起来,彻底消除歧视。我现在的任务就是拼命赚钱,然后捐钱支持维权。
再次感谢天堂很远、雷闯、隐人、猴子、斯律师,还有无数的战友,没有你们之中的任何一个,这个官司都不可能走到今天。
关于我
也许这才是这件事情的最大意义所在。被歧视之后,我曾经迷茫过三个多月,接近崩溃,但庆幸的是遇到斯律师,让我醒了过来。调整状态以后,我成功得到四家世界500强的offer。目前,我在世界500强排名前百名的企业工作,一切都比较理想。我相信我有好的明天,我也希望每一个战友都能站起来。
只要努力,上帝眼中没有乙肝。
谢谢大家。
凌肖
10月18日10点二审 原告:凌肖。
被告一:欧陆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二:上海市闸北区市北医院。
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主审:孙斌法官。
时间:2010年10月18日10点。
9月26日,官司输了,开始上诉!
歧视不成立,但判企业赔我6000元,医院没有任何责任。在证据具有明显优势的情况下——企业没侵权,医院也没侵犯——我对法官的愚蠢判决非常愤怒!她配不上“法官”二字。
以后再被歧视,难道医院只要说没接到《通知》,公司说不是因为乙肝,他们就都没责任了?
材料已经备齐,开始上诉。
9月21日,请耐心等待。 因为太忙,宣判当天我没能直接过去。判决书由法院寄给律师,昨天刚寄,我们还没收到,所以不知道内容。应该要节后了,不过也就这几天。不满意,就上诉。 请每一个真心支持我的人放心,从第一天起,我就决定走到底。 祝大家中秋快乐。
2010年9月19日,正式宣判。
终于等到这一天,在结果未出来之前,我选择相信法律,我相信法律会捍卫她自己的尊严。
还记得一审时,人事Maggie小姐嚣张地说我不应该骚扰sally,而应该直接找她。搞笑!她以为我不想吗?!我请她放心,我不会让她失望的。只希望有一天,当我真的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还记得她一审时说过的话,也不要让我失望。我说到做到!!!
向周一超致敬!他才是真的勇士!!!
8月2日,静待判决
9:00开庭,11:30结束,没有当庭宣判。庭上情绪激动,几度落泪。下午和雷闯、小龙等聊了很久,刚到家。
开庭过程比较平和,有证据的事实,对方都承认了;发生过但没有证据的事实,对方仍在撒谎,并伪造了一份文件来否认歧视的实际行为。看来会是一场持久战,无论多久,我都会坚持到底,直到一切真相还原为止。目前,就静静等待判决吧。
无论医院还是公司,大家都是好人。他们无法体会并认识到歧视带给我们的巨大伤害(就像伊拉克、阿富汗死了很多人,我们没有感觉一样,我理解),更为了逃避责任(我决不接受),所以一直在狡辩、撒谎。对方这种行为,我无法原谅。
感谢两位律师的精彩辩护,感谢雷闯、小龙等战友的陪伴,感谢大家的关注。
8月2日9点,开庭!!!!!!
如希望旁听,请带好身份证提前半小时左右到。(地铁一号线汶水路站下步行5分钟)
原告:凌肖。
被告一:欧陆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二:上海市闸北区市北医院。
法院: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
主审:金晶法官。
时间:2010年8月2日上午9点。
地点:上海市共和新路3009号,210法庭。
回忆这半年,感慨万千:我不幸被eurofins歧视了,eurofins不幸被我告了。
直到今天,我内心其实一直感激Eurofins的Sally和夏总,尤其是sally,真是一个非常善良的女孩,偏偏面试遇到了我;如果不是因为乙肝,我们应该是很好的朋友和同事。虽然伤心,但我能理解他们的拒绝,我也没有恨过他们:我知道他们无法体会他们对我造成的巨大伤害——就像整个社会无法理解我们遭受的伤害一样——如果能体会,也许就不会有歧视;至于后来发生的其它不愉快,不过是双方自我保护的本能。
因为乙肝歧视,已经死了太多人;因为乙肝歧视,已经造成了无数家庭的悲剧;因为乙肝歧视,还有亿万病毒携带者及其家庭长年累月生活在恐惧和绝望之中。如果没有三部委的《通知》,这种惨剧不知还会延续到何时;即使有三部委的《通知》,这种惨剧仍不知会延续到何时!人,活着要有尊严,可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尊严何在?这个社会的尊严何在?
遇到歧视,我没有像周一超那样拔刀相向,更没有像大多数人那样忍气吞声,而是选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我的权利,这本身就是对双方的公平。我希望用法律判定真相,为消除歧视找到一条出路。因此,有了官司,我需要它,我知道这个社会也需要它。任何人都可能遭遇歧视,即使你今天是强者,并不代表你永远都是强者,所以我祈求法律的“保护”。
官司,得到很多素不相识战友的“支持”,更多是亲朋好友的“反对”:傻,不值。因为这个官司毫不利己,更不利人。如果说为了赔偿,这半年我的经济损失至少五万,他们能赔我几个?何况还有更宝贵的时间、工作及社会经验积累成本。也许对我,忍气吞声、息事宁人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但是,当我想到自己的悲惨遭遇,当我看到周妈妈的清贫,当我看到雷闯的无助,我无法面对自己的良心。我不站出来,谁会站出来?今日我所作之牺牲,日后必将在无数战友身上得到回报,足矣。当然,官司对我也有一个好处:我知道我是一个男人,够了。
对于一家世界知名的企业,有错就改,善莫大焉,仍不失为伟大。如果知错不改,并且还在不断粉饰和狡辩,我永远无法原谅,也决不罢休。我不在乎钱,我的目的也不是为了钱,我就是要一个说法、一个公道。唯有正义,才能让不幸转化为幸运 ,无论于我,还是于eurofins。
关于乙肝歧视,是到了画句号的时候。事实本来很简单,但因为谎言而复杂。难道一个简单的真相,值得让那么多原本善良的心灵蒙上尘土吗?
良心何在?正义何存?
此时此刻,我又想起小时候听过的那首歌曲:
一个人要多少次抬头,才能看到蓝天。
一个人要有多少只耳朵,才能听见人们在呼喊。
多少人死去他才能知道,已经有太多的死亡出现。
朋友,答案在风中飘荡,答案在风中飘荡。
[ 本帖最后由 凌肖 于 2010-8-2 19:27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