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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果立法对有就业歧视的单位进行处罚 [打印本页]

作者: 真不容易啊    时间: 2010-2-20 07:07     标题: 如果立法对有就业歧视的单位进行处罚

比如一定期限内不得在政府的劳动部门申报用工
进行通报批评
大额度的罚款和赔偿


是否可行呢?
一大早起来想到啥写啥
作者: liuyiwei118    时间: 2010-3-1 11:11

拒录乙肝患者 最少罚500元
http://news.sina.com.cn/c/2010-03-01/033017142991s.shtml


已经有省份出台相关规定,希望全国上下都能尽快行动起来!
作者: 秋风飒爽    时间: 2010-4-9 11:54

500元,搞笑啊。
作者: 小猴子2008    时间: 2010-4-12 13:05

迄今还没听说那个战友向劳动部门举报用人单位违规体检,劳动部门对用人单位罚款的,这样的现象值得我们深思呀,为什么那么多权益被侵害的战友没有去举报,或者举报后没有对单位进行有效的监督。如果罚款500元都没有实践案例,罚款1万元又有什么呢?我想大家在遇到违规体检时候坚决去举报并跟踪举报结果,举报的多了,政策就灵了。罚款额度也会“与时俱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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