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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日志及申请版主 乙肝问题研究版 告维权战友书:发邮件、传真只是举手之劳(0118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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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维权战友书:发邮件、传真只是举手之劳(0118更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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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21:11 |只看该作者

以实际行动来争取自己的权利,不然会后悔的只有咱们自己

顶!感谢614等许多前辈的付出。我写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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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21:16 |只看该作者
他奶奶的,这几天卫生部又不知道在干嘛了
国家兴亡,皮肤有责。顺我等倡,逆我等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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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丝带 功勋会员 风雨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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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22:52 |只看该作者
已更新,请多联系媒体.
电力系统互助QQ群:40423803 请注明:肝胆相照
链接1 不查乙肝电力就业部门
链接2 就业信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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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23:09 |只看该作者
发邮政信件、发EMS当然最好,发电子邮件,也有用。请战友们行动起来。

选举网刊登《关于解决我国乙肝问题、体检问题的公民建议书》,就是我自己发邮件的成效。第一次没发布,然后,过两天我再修改了一下敏-感词(去掉吴-邦-国三个字),然后,很成功地刊登出来了。
----传染性≠传染。乙肝疫苗不是废物,成年人的免疫系统不是空壳(成年人在没有接种乙肝疫苗的情况下感染乙肝病毒,他成为携带者的概率约5%),概率的乘法原理更不是胡扯 (传染源、传播途径、人群易感性,三个环节缺少任何一个,传染就不会发生)。
----人类文明的进步,是在相互妥协中实现的,是在--谁也不去要求100%--的善意互动中实现的。在极少数特殊岗位的体检中,乙肝民众的隐私权须作出让渡;在其他体检中,普通民众的知情权须作出让渡。
----都是混口饭吃。不是退无可退,没人会当周一超、崔英杰、郑民生、陈康炳、夏俊峰、钱明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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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9 10:24 |只看该作者
我新来的  我也要跟着你们一起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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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9 12:31 |只看该作者
支持 有空就发邮件了 EMS没那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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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维权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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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9 15:05 |只看该作者
截图发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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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9 16:44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人不是东亚病夫

我们有乙肝不是我们的错,有必要那么神秘,全地球人都知道我有乙肝,那有什么呢,我不是杀人犯,用不着不让所有人看到我,男子汉大丈夫,何必像那些小人,怕这怕那,大不了不就是一死,死有什么可怕的,有句话讲得好,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但他早已经死了,即使中国不要我们亿万乙肝人,地球这么大,真的要把我们赶出中国,那些非乙肝人在研究什么神八,神十,是不是要将我们乙肝人送去太空啊,让我们在月亮之上,自由飞翔!中国人不是东亚病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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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9 23:24 |只看该作者
消除乙肝歧视,我们应该怎么做
卫生部取消乙肝体检项目,固然很好,但是却不是治本之策。乙肝歧视的根源在哪呢?虽然卫生部门作为始作俑者,应该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不是根源所在。是谁在歧视乙肝?是用人单位,是企业,正是他们在歧视,却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
怎样认定企业存在乙肝歧视?如果乙肝人遇到以下几种情况就可以认定为乙肝歧视:
第一种:
首先是企业辞退乙肝员工,不管是以任何理由,企业提出解除合同,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是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合同,也不是员工提出辞职。另外企业不能举证说明解除合同的有力证据,不能证明员工存在重大失误,或违反纪律,违反法律法规等。只要具备这两样特征,就说明企业存在乙肝歧视。
第二种:
企业在招人时,员工在面试、初试合格后,企业已经通知员工可以办理入职的,但是在员工提交体检报告后,企业以体检不合格为由拒绝录用,或者以其他理由拒绝录用,虽然面试合格,却一天班没上,只要有这个特征,就应该认定为乙肝歧视。
第三种:
乙肝员工在试用期被企业拒绝录用,企业不能举证说明解除合同的有力证据,不能证明员工存在重大失误,或违反纪律,违法法律法规等,这应该被认定为乙肝歧视。
对于企业乙肝歧视,应该使用重罚,如果违法成本太低,就没有威慑力,要让企业知道乙肝歧视的后果很严重。一旦被认定为乙肝歧视,企业要面临巨大代价,会很麻烦的。对于第一种情况,可以判定企业以经济补偿金的金额按月支付赔偿金,直到员工法定退休年龄,也可以经协商一次性支付赔偿金。对于第二种、第三种情况,员工可以要求政府机关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企业在收到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应主动与员工联系,通过与员工协商,以消除歧视。而对于拒不整改的,应该重罚,可以判定企业以员工所应聘职位的最高工资的金额按月支付赔偿金,直到员工法定退休年龄。
罚款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我们的目的是消除歧视,使社会和谐,人人平等,人们都参与社会发展,都享受社会发展成果。人类文明不是为了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不是弱肉强食,不是倚强凌弱。法律是人类文明的标志,国家应制定反歧视法,来规范企业行为,消除各种歧视,这虽然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也不是一朝一日能够完成的,但是我相信这一天不会太久。
作为乙肝人,我们希望没有歧视,人人平等,和谐相处。我们爱好和平,我们不主张使用暴力,我们热爱国家,热爱政府,热爱党,热爱人民。我们默默奉献,是为了人们不再歧视我们,我们更希望国家爱护我们,政府关心我们,更希望得到党和人民的关怀。



       
                                                      
                                                       201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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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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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 15:10 |只看该作者
没事就发邮件发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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