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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重大突破:《规范乙肝血清学标志物检查的若干规定》稿二 ...
楼主: 人权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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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突破:《规范乙肝血清学标志物检查的若干规定》稿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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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或超版 风雨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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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8 00:09 |只看该作者
发件人        ZZQ <[email protected]>
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日期        2009年10月18日 上午12:03
主题        致卫生部的建议信:关于取消乙肝两对半检测
邮送域        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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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8 09:2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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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8 19:56 |只看该作者
希望卫生部能采纳 切实让《意见》能够规范体检医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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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勋会员 荣誉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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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4 17:34 |只看该作者
新提案思路:禁止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体检
法学专家蔡定剑指出:用人单位凭其强势地位随意要求对公民进行身体检查,是一种非常不文明的做法,它是一种相当严重的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
目前,就业领域中社会医疗保险基本普及,国家紧锣密鼔推行的居民健康档案也陆续建立,
再者,国家禁止乙肝检测屡禁不止,用人单位和医疗机构利用就业体检市场化的机制肆意以非就业体检名义乙肝检测,致使任何保障乙肝人权利的法律法规于一纸空文!因此,要彻底从根本上解决乙肝问题,必须禁止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体检!

因此建议全国人大修改《就业促进法》、或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就业促进法》司法解释、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除非工作岗位的特殊需要或者为公共卫生安全防止传染病传播的需要可以对劳动者进行体检,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进行体检或要求提供身体检查的信息。

萌发这一思路的理据及相关说明:
1、北大法学专家蔡定剑就业体检有违人权论点及广东政协委员吴明每关于禁止用人单位要求求职者抽血的提案;
2、社会医疗保险基本普及,即使员工在职期间生病也不用企业负担,即使生病按劳动法规定也不能轻易辞退,因此从用人单位角度来说就业体检也没有太大的意义;
3、目前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对非特殊行业制定体检标准,就业体检及是否合格属于市场的自主行为,再者即使是病人也有就业的权利,从国家的角度来说非特殊行业的就业体检没有任何意义;
4、与工作不相关的身体检查信息属于个人隐私,用人单位无权知晓,这是国际通则;
5、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没有赋予用人单位知晓劳动者身体健康状况的权利;
6、国家最新推行的居民健康档案陆续开展建立,医疗保险年度免费体检在一些城市试点展开,禁止用人单位组织开展体检不会影响疾病的防控;
7、在没有禁止非医学需要乙肝检测的情况下,就算是国家从严禁止用人单位组织开展的一切体检不得含有乙肝项目也无法彻底解决乙肝问题,因为用人单位要求提交体检报告,90%的非乙肝求职者都会很主动很乐意以个人的名义提交含有乙肝的体检报告,剩下10%则是此地无银的乙肝求职者,这样致使任何保障乙肝权益的法律法规都成一纸空文,而用人单位和医院根本不违法违规。
8、继就业体检中乙肝检测外,地贫基因检测等就业歧视事件开始出现,禁止就业体检避免就业歧视迫在眉睫;
9、这一思路相比我之前的“禁止非医学需要乙肝检测”、“一切乙肝检测设置门槛”的观点好处是:对个人要求的乙肝检测不会设置任何门槛,不会影响乙肝携带者或非乙肝携带者的权益和对疾病的防控,而我最新思路只是限制用人单位滥用其职能权利(需要说明的是目前国家的法律法规没有赋予非特殊行业的用人单位知晓员工非与工作相关身体健康状况的权利)。
10、.....
另外,香港的情况我大概了解是这样的:《雇佣条例》虽然没有规定禁止就业体检,但香港有《残疾歧视条例》和《个人隐私条例》及“平等机构委员会”做保障,大概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交与自身工作不相关的医疗信息资料。例如如果要求艾滋病检测就违反了《残疾歧视条例》;如果要求怀孕女性进行X光检查则违反了《性别歧视条例》。用人单位一旦违法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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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4 20:29 |只看该作者
写的很好,希望两会的时候能提交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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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5 08:45 |只看该作者
取消入职体检,凭健康证入职,利国利民!
我厌倦了述说,抱怨,发泄。为了自己生存的权利,请大家不要再沉默!花那么多”人力”来体检,为什么不打疫苗预防,为什么?从来没有在体检中心看到有什么宣传,比如,乙肝的传播途径!到底是何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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