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卫生部正制订取消体检乙肝两对半检测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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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09-10-10 12:18
标题:
卫生部正制订取消体检乙肝两对半检测指导意见
卫生部正制订取消体检中乙肝两对半检测指导性意见
卫生部今日10时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注青少年使用互联网”有关情况。并回答有关记者提问,以下为发布会摘要:
新华社记者:
最近纷纷报道乙肝病毒携带者办理健康证,食品加工行业的要求,请问卫生部对此的态度是什么?
邓海华: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条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其中,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包括乙型病毒性肝炎,也就是说,法律法规没有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因此,在食品从业人员专项健康体检中,不宜再设定乙型病毒性肝炎有关体检项目。
对于乙肝和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问题,我想强调的是,党和政府对乙肝防治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对乙肝防治工作的领导,制定防治规划,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乙肝的流行与传播。特别是自上世纪90年代起,大力推行儿童乙肝疫苗接种策略,1992年将乙肝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免疫管理。2002年,经国务院批准,将乙肝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从今年起,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确定的重点工作,三年内在全国范围内对1994年至2001年出生的15岁以下的未免疫人群实施乙肝疫苗接种,这将对进一步防止青少年感染乙肝病毒提供有效的保障。
近年来,在加强乙肝防治工作和知识宣传的同时,卫生部加大和其他部门的合作,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中不断完善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条款。2004年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2005年开始实施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07年我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以及刚才介绍的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这些对形成一个全社会关心乙肝防治工作、关心乙肝患者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良好氛围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最近,针对媒体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体检中乙肝两对半检测问题,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国内权威专家,就规范入学、就业健康体检中乙肝检查项目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讨论,形成了共识。当前社会上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误解主要是由于人们对乙肝知识缺乏了解。乙肝是血源性传播性疾病,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乙肝病毒携带者不是乙肝病人,身体没有临床症状,肝功能正常,不会因一般的生活接触、共同学习、工作等对周围人群构成威胁。专家认为,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血清学检测项目(乙肝五项检测,俗称“两对半”)不会影响他人健康,也不会造成乙肝的传播;从及早发现乙肝病人、及早治疗、对患者健康负责的角度出发,在入学、就业体检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查项目以及评价肝脏功能,比检测乙肝五项对诊断乙肝更具有临床参考意义。目前,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卫生部有关司局正在依据上述共识制订指导性意见。待意见出台时,卫生部将召开新闻发布会,请权威专家进行详细解读
http://news.sohu.com/20091010/n267253313.shtml
作者:
614
时间:
2009-10-10 12:21
已看到了,兴奋中。。。。。
应该将人权至上的建议发送给卫生部等相关部门,防止《意见》的错误再次出现。
关于从乙肝检测源头上遏止乙肝歧视的提案
[
本帖最后由 614 于 2009-10-10 12:43 编辑
]
作者:
youyushui
时间:
2009-10-10 12:25
只是指导意见!!又会成为一纸空文?!
作者:
无影脚
时间:
2009-10-10 12:29
是的,呵呵,指导性意见出台的话,维权也好做点
不过还是很担心用人单位以所谓的:自愿检查为幌子
作者:
wadejunkobe2007
时间:
2009-10-10 12:32
顶啊!顶啊!
作者:
日剑
时间:
2009-10-10 12:35
好!
作者:
besure
时间:
2009-10-10 12:37
超级兴奋中。。。。。。
还有,614说的很好,免得会有错误的意见出现就麻烦了。。。。。
人权至上大哥请来关注一下!
作者:
奔跑者
时间:
2009-10-10 12:38
作者:
besure
时间:
2009-10-10 12:39
看见曙光了。。。。。
大家的努力没有白费。。。。眼泪哗哗的。。。。。
继续加油!
作者:
丑子
时间:
2009-10-10 12:39
good news!!
邓海华还是一个比较可爱的人啊!
给我们带来了点好消息!!
作者:
新不了情
时间:
2009-10-10 12:40
顶起来 刚刚看电视 明天晚上9点 上海艺术人文频道要播出:就职体检需不需要取消两对半检查的辩论 大家有空的话可以收看的
不过,是有正方和反方的,大家看到反方的辩论可不要太生气啦
作者:
gzlzc
时间:
2009-10-10 12:55
强烈兴奋中~~~~希望~~不再~~又一个~~否定门~~~
作者:
雪翎飞
时间:
2009-10-10 13:29
强力关注,强力监督
这是我们切身利益的大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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