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02说明:此前论坛服务器频繁出错,现已更换服务器。今后论坛继续数据库备份,不备份上传附件。

肝胆相照论坛

 

 

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乙肝传染论是“盲人摸象”!
楼主: 刘占英
go

乙肝传染论是“盲人摸象”! [复制链接]

Rank: 5Rank: 5

现金
1569 元 
精华
帖子
891 
注册时间
2009-6-14 
最后登录
2010-7-13 
31
发表于 2009-9-27 17:00 |只看该作者
父婴、母婴乙肝是每个年龄的乙肝多数,只要这种情况是一种普遍规律,乙肝就从来没有大规模流行过!乙肝的增加是以上一代向下一代的遗传为主要形式,这根本不符合传染的规律,哪有这样的传染呢?传染之说必然是错误的!

Rank: 4

现金
158 元 
精华
帖子
37 
注册时间
2009-8-5 
最后登录
2011-1-29 
32
发表于 2009-9-27 17:28 |只看该作者
因为在80年代以前没有没有检测更没有疫苗,人们也不知道什么澳抗阳性,其实只古以来的自然人中就有一部分人体存在着这种血液,由母婴,父婴及经血液传播下来了,80年代以前打预防针又都是共用针头,由于在5,60年代国家提倡发展人口,使得我国人口急剧大增,携带者也就自然增加了,而90年代以后出生的人,由于有了疫苗,阻断技术,携带比例就少了,至于为什么我们现在看到的大多是年轻携带者呢?那是因为中老年携带这都有了稳定的工作或退休,极大多数又是农村的,他们不会因体检带来麻烦,自然也就不会暴露了,但现在的年轻携带者却因在入学,入职都必须要经过这方面的检查,这样就一个不漏被筛查出来了,

Rank: 5Rank: 5

现金
1569 元 
精华
帖子
891 
注册时间
2009-6-14 
最后登录
2010-7-13 
33
发表于 2009-9-27 19:3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2# 的帖子

基本赞同您的说法,事情应该就是这样的!针头之说存疑!

Rank: 5Rank: 5

现金
1569 元 
精华
帖子
891 
注册时间
2009-6-14 
最后登录
2010-7-13 
34
发表于 2009-9-28 20:16 |只看该作者
有人比较夫妻性行为与性乱的乙肝差异,推定性乱感染的病毒数量多。这样解释是不合适的。父婴乙肝难道也是因为比夫妻之间感染的病毒的数量多?

Rank: 5Rank: 5

现金
1569 元 
精华
帖子
891 
注册时间
2009-6-14 
最后登录
2010-7-13 
35
发表于 2009-9-29 17:50 |只看该作者
传染之说解释不了乙肝现象!有哪一个相信传染的人详细思考过传染的证据?你是怎样用事实验证传染的证据的?传染的规律是什么?只要按你说的条件,得不到你所说的结果,那么你所得出的结论就是错误的!有哪一个传染论者敢说,按我说的条件,某某人一定会得乙肝?
头像被屏蔽

禁止访问

现金
169 元 
精华
帖子
114 
注册时间
2009-9-5 
最后登录
2010-9-22 
36
发表于 2009-9-29 20:34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Rank: 5Rank: 5

现金
1569 元 
精华
帖子
891 
注册时间
2009-6-14 
最后登录
2010-7-13 
37
发表于 2009-9-30 11:52 |只看该作者
病毒的概念是根据它对人的影响来定义的,只有这种微小生物对人有伤害才能定义为病毒的。人体内只要病毒存在,伤害会一直持续,最后终究要发病!  而乙肝是这样吗?乙肝与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有无乙肝、体内乙肝数量的多少都不是是否发病的标准,所以乙肝不能称作“病毒”!  如果人们在病毒、传染的前提下维权,你所做的科普宣传,在某些根本不提乙肝的地区,反而有助长歧视之嫌! 这样的话可能有的乙肝同胞不愿听,不愿听就按你的做,我相信长久下去人们会有体会的!

Rank: 10Rank: 10Rank: 10

现金
20668 元 
精华
81 
帖子
9931 
注册时间
2005-3-9 
最后登录
2014-2-14 

翡翠丝带 功勋会员 风雨同舟

38
发表于 2009-9-30 12:22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刘占英 于 2009-9-30 11:52 发表
病毒的概念是根据它对人的影响来定义的,只有这种微小生物对人有伤害才能定义为病毒的。人体内只要病毒存在,伤害会一直持续,最后终究要发病!  而乙肝是这样吗?乙肝与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有无乙肝、体内乙肝数量的多少都不 ...

我一直不用自己的事例去说乙肝病毒是怎样传染的.因为任何人都不相信.
但世界卫生组织,港澳台对待乙肝的态度,中国疾控中心的权威论述都已明确说明.

传染不传染,不是你我说了算,一个眼睛有问题的总是说,一个眼睛就是好,打枪更准确.你信吗?
我希望政府拿出真格的,不要让乙肝人因为体检而害怕,不要因为体检而把这群人列为"乙等人".
我本不想回复这种争论并没有意义的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非常明确地说明了。
楼主能积极维权,大家都很感动。也感到力量在增大,但把时间花在这争议上确实是一种浪费。
共勉!
电力系统互助QQ群:40423803 请注明:肝胆相照
链接1 不查乙肝电力就业部门
链接2 就业信息参考

Rank: 5Rank: 5

现金
1569 元 
精华
帖子
891 
注册时间
2009-6-14 
最后登录
2010-7-13 
39
发表于 2009-9-30 12:4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8# 的帖子

我知道您是维权前辈,本人由于能力限制,做不到大家那样优秀。搁置争议,异曲同工吧!
头像被屏蔽

禁止访问

现金
169 元 
精华
帖子
114 
注册时间
2009-9-5 
最后登录
2010-9-22 
40
发表于 2009-9-30 16:48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肝胆相照论坛

GMT+8, 2024-11-20 22:37 , Processed in 0.013324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1.5

© 2001-2010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