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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什么乙肝病毒携带者还不能办理服务人员健康证?? [打印本页]

作者: 小哆哆    时间: 2009-9-23 16:45     标题: 为什么乙肝病毒携带者还不能办理服务人员健康证??

食品的都可以了,服务还不行?????
作者: happyboy1688    时间: 2009-9-23 17:14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还是要不允许乙肝从事公共场所的职业,!!!!食品法实施细则改过来了,但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还没有修订
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来源http://www.gov.cn/banshi/2005-08/01/content_19033.htm

[ 本帖最后由 happyboy1688 于 2009-9-23 18:44 编辑 ]
作者: 小哆哆    时间: 2009-9-23 17:57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谢谢你,虽然这是事实,可是我还是不甘心
作者: beyondbluesky    时间: 2009-9-23 18:2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小哆哆    时间: 2009-9-23 18:41     标题: 回复 4# 的帖子

可是就是现在这类的法律还没颁布啊
作者: 黄花    时间: 2009-9-23 18:46

说明这些条例还没完善,有待改变啊
作者: happyboy1688    时间: 2009-9-23 18:47

现在主要依靠最新的食品法细则!!!!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已经过时了,下一个维权目标就是修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作者: happyboy1688    时间: 2009-9-23 18:50

食品行业都解禁了,其他公共行业解禁是顺理成章的事!利用健康证对大作进行科普,社会乙肝歧视的观念太深了!
作者: 小哆哆    时间: 2009-9-23 18:55     标题: 回复 8# 的帖子

这样的话我能不能拿着食品健康证去从事服务工作??
作者: 123@123    时间: 2009-9-23 20:23

原帖由 happyboy1688 于 2009-9-23 18:50 发表
食品行业都解禁了,其他公共行业解禁是顺理成章的事!利用健康证对大作进行科普,社会乙肝歧视的观念太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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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理成章吗?我看未必!
同志们,还要努力呀.
作者: 小哆哆    时间: 2009-9-23 20:47

          
作者: 雨花石    时间: 2009-9-23 21:49

就是了,公共场所大多是一般性接触,当然不会传播,支持修改
作者: 大奈奈    时间: 2009-9-23 23:18

下一步,在全国人大开会时,我们在网上集体提出休必公共场所条例,我们国家会改的。努力!
作者: 大奈奈    时间: 2009-9-23 23:19

不好意思,是修改公共场所条例。 写错字了。
作者: 日剑    时间: 2009-9-23 23:33

原帖由 happyboy1688 于 2009-9-23 18:47 发表
现在主要依靠最新的食品法细则!!!!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已经过时了,下一个维权目标就是修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作者: 霍克    时间: 2009-9-24 05:23

只要你去撕,铁幕就破
作者: 小哆哆    时间: 2009-9-24 16:36

:(什么时候才能修改出来啊~~~~
作者: 永恒    时间: 2009-9-24 16:42     标题: 只要食品的办下来了,那就很容易了

因为食品的要求是最严格的,当最高那座山都跨过了,其他的就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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