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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十万火急!此贴不倒,必成大患
楼主: 什么也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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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火急!此贴不倒,必成大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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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7 11:32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xgm_09 于 2009-9-17 10:03 发表
大家看清楚,又是“作者:平和心态 提交日期”,回复绝大部分是“作者:随园食客 ”,其实又是“平和心态”出来搞鬼!!!



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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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7 12:32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我们应该想办法,让国家立个发:关于发布不真实的“乙肝,艾滋传染”信息,应该刑事拘留。
我记得刑法里面有一条,大概是这样说的:“扰乱社会秩序,应处......的刑罚”
肆意扩大“乙肝携带者危害论”----破坏社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国家经济利益跟危害国家安全
国家应该打击。
不过我们目前好像没有向这方面努力,也没有令国家明白,“肆意扩大乙肝携带者危害论”的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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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7 22:10 |只看该作者
不要理它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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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7 22:15 |只看该作者
这种帖子就不要去顶了,让他沉下去,不要上他的当,让它悄无声息的沉入海底吧!
∨ ___ ×× 笑。不代表俄开心 、哭。不代表俄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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