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02说明:此前论坛服务器频繁出错,现已更换服务器。今后论坛继续数据库备份,不备份上传附件。

肝胆相照论坛

 

 

楼主: 海里的鸟
go

特大消息 [复制链接]

Rank: 9Rank: 9Rank: 9

现金
11446 元 
精华
12 
帖子
8779 
注册时间
2009-5-1 
最后登录
2018-11-6 

风雨同舟

21
发表于 2009-9-5 16:17 |只看该作者
好,,,,,  

Rank: 5Rank: 5

现金
787 元 
精华
帖子
569 
注册时间
2008-11-16 
最后登录
2015-8-8 
22
发表于 2009-9-5 16:22 |只看该作者
我有把这条消息发到各个群里边,希望战友们支持一切对维权有利的事情。

Rank: 6Rank: 6

现金
3350 元 
精华
帖子
1722 
注册时间
2006-7-28 
最后登录
2011-5-28 
23
发表于 2009-9-5 16:28 |只看该作者
已经发表如下:
敬爱的领导:
根据最新的《食品安全法条列》,国家不再限制乙肝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近几天,相继有浙江,安徽,吉林等多省份按照法律精神,给乙肝携带者办理了食品行业健康证。
请问,江苏作为经济文明高度发达的省份,何时才能执行这一法律条文?
我厌倦了述说,抱怨,发泄。为了自己生存的权利,请大家不要再沉默!花那么多”人力”来体检,为什么不打疫苗预防,为什么?从来没有在体检中心看到有什么宣传,比如,乙肝的传播途径!到底是何居心?

Rank: 2

现金
38 元 
精华
帖子
15 
注册时间
2009-9-5 
最后登录
2009-9-23 
24
发表于 2009-9-6 14:08 |只看该作者
我已留言
希望有用
为了我们的光明

Rank: 5Rank: 5

现金
940 元 
精华
帖子
401 
注册时间
2009-5-31 
最后登录
2010-9-18 
25
发表于 2009-9-6 14:20 |只看该作者
网上留言,那些人已经麻木了,
还是电话吧


不要忘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维权,战友们在通过各种途径向卫生部反映,向卫生部施压的同时,不要忽视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部门,乙肝两对半检查取消,乙肝病毒携带歧视最终要彻底取消和消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必须要发挥作用.
    目前人保部没有公布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两部门重组需要时间).但是广大战友可以按照以下地址和联系方式投诉,反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前身体 人事部 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网站

http://www.mohrss.gov.cn/Desktop.aspx?PATH=/sy/jzhgej

原人事部 各职能部门联系电话
http://www.mop.gov.cn/Desktop.aspx?PATH=rsbww/sy/rsbjj/nsjg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地址和联系电话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  话:(010)84201114

现金
21 元 
精华
帖子
1 
注册时间
2009-9-2 
最后登录
2009-9-23 
26
发表于 2009-9-6 17:28 |只看该作者
我刚留了,还没有发表,,审核怎么这么慢的!

Rank: 8Rank: 8

现金
7613 元 
精华
12 
帖子
2592 
注册时间
2005-6-17 
最后登录
2013-6-14 

风雨同舟

27
发表于 2009-9-6 17:57 |只看该作者
又去发了一遍,明天再发,一天一遍。

Rank: 5Rank: 5

现金
894 元 
精华
帖子
519 
注册时间
2009-9-2 
最后登录
2012-3-16 
28
发表于 2009-9-6 20:09 |只看该作者
顶起来,让大家都去留言啊

Rank: 4

现金
616 元 
精华
帖子
512 
注册时间
2009-8-11 
最后登录
2017-11-20 
29
发表于 2009-9-6 21:12 |只看该作者
留了,大家都来留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肝胆相照论坛

GMT+8, 2024-11-20 07:41 , Processed in 0.014406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1.5

© 2001-2010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