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江苏泰州解禁(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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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ream2011
时间:
2009-9-4 10:12
标题:
江苏泰州解禁(泰州日报)
泰州市两名乙肝病毒携带者领到食品从业健康证
http://js.xhby.net/system/2009/09/04/010580432.shtml
新华报业网讯 近日,浙江大学生雷闯作为乙肝病毒携带者成功办理健康证的消息,在全国各大网站引起热议。记者了解到,早在7月20日,我市就有乙肝病毒携带者办理了《食品从业健康证》。
据了解,1995年10月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者(包括病原携带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那时起,乙肝病毒携带者是不得从事餐饮业的。但是,我国12亿人口中有十分之一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这让很多就业人员在餐饮行业门口止步。
市疾控中心门诊部主任邰平介绍,其实,乙肝主要是通过血液和母婴传播,并不是消化道传染病。所以,7月通过的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也就是说,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领到健康证了。” 邰主任介绍:“目前,市区已经有2人办理了健康证。” (记者 熊珠琴 实习生 孙 蕾 蔡园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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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ream2011 于 2009-9-4 13:53 编辑
]
作者:
阿鲁迪巴
时间:
2009-9-4 10:17
什么时候能把争功的这股劲头用到关爱乙肝携带者上面来,获得的好评会更多!
作者:
bulvo
时间:
2009-9-4 10:19
牛逼! 应该送锦旗 !!!!!
作者:
besti
时间:
2009-9-4 10:21
最好拿到证的战友到论坛报个道,检验一下媒体的报道是否属实
建议版主专门设置一个拿到健康证的报道帖,可以用战友的网名,说一下所在城市即可,这样既不会暴露战友隐私,随着名单的壮大,又能不断激励后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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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esti 于 2009-9-4 10:29 编辑
]
作者:
dream2011
时间:
2009-9-4 10:24
有很多战友不会上网的……估计很多地方已经开始了办证……
作者:
荒唐泪
时间:
2009-9-4 10:25
上校说的对,报个道比较好!
作者:
happybelle
时间:
2009-9-4 10:42
楼主,泰州市属于江苏省!!不是山东省哦
作者:
苹果有农药
时间:
2009-9-4 11:05
谁知真假?
假作真时真亦假!
作者:
dream2011
时间:
2009-9-4 13:53
是江苏的,山东是歧视重灾区!!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9-4 16:11
好消息。。。。。。。。。。。。
作者:
苹果有农药
时间:
2009-9-4 16:58
为什么苏州吴江要等通知?
而泰州却已经发证了?
看来,都想抢“乙肝携带者天下第一健康证”的名头
啊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9-4 18:15
地方的领导是否敢于承担,是否开明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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