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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我们应该把维权重点放在党中央,国务院
楼主: 中原绿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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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把维权重点放在党中央,国务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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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4 14:48 |只看该作者
何止3亿?(我家里亲戚朋友就我一个人得了,就是因为80年代的非一次性注射针头感染的。)我的家人,我的亲戚,我的兄弟,我的同学,还有我的朋友,他们都不希望友乙肝歧视!这是一个社会问题!牵涉的人群远远不只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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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4 15:02 |只看该作者
支持!在科普宣传的同时,把求助方向转向最高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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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维权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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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4 17:10 |只看该作者
大家看到人权至上的“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乙肝表面抗原检测的规定【草拟】”帖子了吧,
当大家讨论到用人单位直接要求从业人员出示乙肝病毒标致物检测报告时,[或者借口,“要给劳动者注射疫苗”要求检测时]就绕不过去了。我们就算限制了医院,但是面对社会上的那些体检医院的医生,他们为了增加收入,往往拼命劝说甚至为用人单位支招,以促成用人单位多查项目,如果不把:“用人单位以要求从业人员注射疫苗为借口,要求 提交两对半报告,我们还是要被迫检测。”的可能解决,我们就算搞定了医院岂不是仍白忙一场。我们不能为了我们自己,再去侵犯真正需要检测的人的知情权吧。大家想想,卫生部的人为了坚持婚检甚至不惜和社保部的人争吵,为的不就是体检费吗?卫生部在8月2日刚过就出台了关于印发《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其中就含有其中就含有乙肝标致物检测。。
所以我认为既然我们这次已经把动静搞的这么大,既然媒体,专家,社会各界已经对我们持正面态度,我们干脆来个彻底的,向高层 要求参照国际通行做法,从保护乙肝携带者隐私入手,[除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外,]医院不得向任何人泄露信息,检测结果属于个人隐私,只能交给受检者本人,任何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摄取从业人员乙肝病毒检测物资料,违者加以对有关人员的行政,经济惩罚。
这样,我们既不耽误卫生部门挣钱,[相信卫生部较易接受]又保护了我们的隐私。又使用人单位加大了违法成本。我认为应该有效。
人权至上讲过,我们作为可能的受益者,我们必须提出方案,因为任何人也没有我们这样深的感受。

[ 本帖最后由 大别山林 于 2009-8-24 17: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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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4 17:31 |只看该作者

惨无人道

让卫生院老大也得得      最好让所有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人,马上得乙肝.歧视得越厉害就越严重。看他们还敢歧视不?那些人也不想想自己要得了那病怎么办?希望受到什么样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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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4 17:33 |只看该作者

大家一起努力

我感觉我们是不是应该搞出点事来 社会才会重视、啊?我们在这瞎闹没有太大的效果,你们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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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4 17:39 |只看该作者
这也许是目前解决乙肝歧视,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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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4 17:42 |只看该作者
党中央是重点中的重点,如果总书记一声令下,乙肝歧视很快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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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4 19:30 |只看该作者
一句话就把问题的关键说出啦。

原帖由 sweat 于 2009-8-24 14:42 发表
党中央是重点中的重点,如果总书记一声令下,乙肝歧视很快就消失了。
新药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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