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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强国论坛:华东师大余南平 乙肝主要通过遗传,食物传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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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国论坛:华东师大余南平 乙肝主要通过遗传,食物传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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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13:22 |只看该作者
居然有这样不知廉耻的人啊!他收了药贩子多少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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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14:2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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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14:30 |只看该作者
,无耻,华东师大的教授就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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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14:37 |只看该作者
什么样的言论就是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就要被追究责任呢?就此问题,清华大学法学院的余凌云教授认为: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属于结果犯罪,也就是说,不单要有散布谣言的行为,还要有造成的后果。如果谣言没有造成任何后果,则不违法。造成后果有具体的指标,比如造成人心惶惶、抢购、秩序混乱、大家不敢出门等等,这都属于扰乱了公共秩序。对于网上发帖的行为,还要看这个帖子有多少人看到,有多大的影响。如果被广泛转载,就证明大家对这个消息感兴趣,这也是衡量是否造成社会危害性后果的指标。另外,除了看影响,还要看帖子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的,如果是在政府已经辟谣的情况下,还在发布造谣的言论,就是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就要被追究责任。

  http://acwf.people.com.cn/GB/99054/65169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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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16:17 |只看该作者
14楼的意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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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16:45 |只看该作者
要是能以网上散布谣言罪名起诉余南平,估计会是一个很好的科普活动!!!
维权发传真比Email效果好千万倍,免费发维权传真网站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thread.php?tid=828065&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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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16:55 |只看该作者
谁牺牲下自己,把余大师限制人身自由,然后把你咀嚼过的食物喂给他
会来看看有没有感染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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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17:06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心凉了 于 2009-8-5 16:45 发表
要是能以网上散布谣言罪名起诉余南平,估计会是一个很好的科普活动!!!

准确来说,是卫视啊,凤凰卫视;当然网上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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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17:09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年幼无知 于 2009-8-5 16:55 发表
谁牺牲下自己,把余大师限制人身自由,然后把你咀嚼过的食物喂给他
会来看看有没有感染就知道了

这个方法应该是一个对于所谓吃饭会传染论的最好的反驳方法!
迟来的正义不算正义!没有对违法的体检。医疗机构严厉的惩罚措施,所有法律都是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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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17:10 |只看该作者
614兄能不能考虑起诉余南平啊?我是起诉他,我把我一个月工资都捐出来。。。
维权发传真比Email效果好千万倍,免费发维权传真网站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thread.php?tid=828065&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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