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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长平:卫生部请为查乙肝辩解几句. [打印本页]

作者: 灰雨蒙蒙    时间: 2009-8-4 20:05     标题: 长平:卫生部请为查乙肝辩解几句.

长平:卫生部请为查乙肝辩解几句!!!!!!!
(大家顶一下这篇文章,写的很好啊)
http://view.news.qq.com/a/20090804/000032.htm

2009年08月04日14:27  
新闻晨报  长平 
我要评论(30)
长平  作者为资深媒体人士

从制度层面删除歧视性的乙肝体检项目?不,这是媒体的误解。卫生部官员和当事专家先后出来“辟谣”。跟别的谣言不同的是,从舆论的普遍欢呼看,这真是一个美丽误解。那么,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如此美好的事情,为什么会是一个误解呢?

舆论并不是心血来潮,因为专家说出了他的道理。身为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病毒性肝炎室主任,崔富强再次重复了一个医学常识,即普通人与乙肝病毒携带者日常接触是不会被传染的,因此要消除歧视,从常规体检表(含入学、入托、就业、健康证申领等)的待选“菜单”中,统统取消乙肝“两对半”这个项目,给乙肝病毒携带者一个公平的工作和生活空间。

媒体真是误解了卫生部,以为官员们即便不能从善若流,但也不至于冥顽不化。毕竟这不是一个新的话题,医学界并没有什么争议,乙肝患者的维权抗争已经进行得太久了,国家关于不得歧视乙肝患者的法律也颁布有五年了,卫生部尾大不掉,动作迟缓,拖到现在才取消这个制度性歧视,也在大家的预料之中。

大家没有预料到的是,官员们并不领情。卫生部办公厅主任邓海华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访时说,“这只是专家的观点,并不代表政府的官方意见”。那么官方意见是什么呢?邓主任没有明说,但显而易见地,是要继续在常规体检中保留乙肝项目。

在涉及到公众利益的问题时,官员们不应该总是这么含蓄,既不明确地给出答案,更不会多作一句解释。在公众舆论如此统一的问题上,卫生部为什么要固执己见,恐怕需要一个说法才好。是有人背后游说吗?还是卫生部的智囊团另有高见?或者干脆是官僚机构的惰性?

专家和官员都说,我们国家法律早有规定,不得歧视乙肝患者。这似乎是在辩解说,这个体检只是让单位掌握一个情况,为什么非要取消它呢?事实上,只要卫生部不发话,只要这个体检项目还白纸黑字地印在各种表格上,那么彻底消除歧视就会是一句空话。正如有医生说,“我总不厌其烦地告诉单位和公司,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具传播性,无需体检乙肝两对半。”但几乎没有用人单位听取她的意见。“他们会认为,既然没有检测的必要,那为什么各大医院的体检套餐都会列出这一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卫生部反过来说,有些用人单位有这个要求,观念还要慢慢转变,这就有点像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诡辩了。

没错,乙肝病毒具有一定的传染性。比如大家一起吃饭,乙肝病毒携带者把唾液弄到食物上,另一个人夹去吃了,而他刚好又口腔溃疡,满嘴都是伤口,就有可能被传染上。如果因为这个可能性,就要严防死守,那么同等危害性的疾病就太多了,比如肠胃中的幽门螺杆菌、淋病、梅毒、脚气、皮肤病,甚至抑郁症,是不是应该让这些疾病患者统统失业,让剩下的少数“干净人”生活在真空中呢?如果不是,那么选中乙肝,就是一种不公平。

更重要的是,乙肝体检不仅是一个强烈的歧视暗示,而且涉及到人的身体隐私。既然对大众没有危害性,凭什么要单位掌握员工的身体情况?在我看来,单位查看体检结果,即使没有任何歧视,也是不合适的。一个人严重近视、心律不齐、生了痔疮、宫颈糜烂、少一个睾丸等等,都不会被单位解聘,但是也不希望让别人知道,这是基本的身体隐私权。

假如取消乙肝检查像征收股市印花税那样有利可图,相信卫生部也可以在一夜之间就搞定。可惜它只有公义目的,没有利益驱动,也许五年时间的确太短了。但即便如此,官员也应该敷衍一下,说政策方向已定,改变还要时间云云。连敷衍都不需要了,人们完全有理由说这是权力的傲慢。
作者: 憧憬那一天    时间: 2009-8-4 20:08

说的太好了。
感动。。
作者: 梦真    时间: 2009-8-4 20: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守望者1987    时间: 2009-8-4 20:21

好像我昨天就看到类似的评论了。。。很多地方好像都一样
作者: 梦真    时间: 2009-8-4 20:3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灰雨蒙蒙    时间: 2009-8-4 20:39

大家理性反抗!不要说过激的话和脏话!!!
作者: 希望@田野    时间: 2009-8-4 20:44

厉害啊。全说到点子上了
作者: 心如涛    时间: 2009-8-4 21:19

这篇文章在天涯的网址为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643761.shtml
我们去顶一顶呀,推去前面去。
作者: 凉心    时间: 2009-8-4 23:49

一定要顶上去,确实是好文章
作者: 不言愁    时间: 2009-8-5 00:16

要去顶这篇文章。长平的文章我一向喜欢,多一些长平,中国会更太平。
作者: cryingwind    时间: 2009-8-5 00:17

战友费心了  顶你
作者: 日剑    时间: 2009-8-5 01:04

医学界并没有什么争议,乙肝患者的维权抗争已经进行得太久了,国家关于不得歧视乙肝患者的法律也颁布有五年了,卫生部尾大不掉,动作迟缓,拖到现在才取消这个制度性歧视,也在大家的预料之中。
作者: 清风宜神    时间: 2009-8-8 22:00

权力的傲慢源于你奈何不得他
作者: 奔跑者    时间: 2009-8-9 13:29

原帖由 心如涛 于 2009-8-4 21:19 发表
这篇文章在天涯的网址为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643761.shtml
我们去顶一顶呀,推去前面去。



作者: 奔跑者    时间: 2009-8-9 13:30

天涯的帖子大家定期去扛起来

天涯是目前中国最有影响力的论坛

作者: hjl0508    时间: 2009-8-10 14:25

加油  我们要继续努力
作者: FBM    时间: 2009-8-10 16:59

卫生部的人总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作者: 此岸看彼岸    时间: 2009-8-11 01:56

这几年对于乙肝问题卫生部又不是不知道,去年卫生部长陈竺誓言要将乙国大国的帽子甩到大西洋,疫苗注射是普及了,感染率是降低了,可是却也犯了常识上的错误,迟迟不抖正歧视乙人的错误的政策,典型的“枪杆子里出政治”。现在民意滔滔,在言论上,在科学上卫生部早以站不住了脚,战友们拭目以待,看卫生部 还能坚持多久!
作者: 刘德华2007    时间: 2009-8-11 18:37

卫生巾部和中科院的都不得好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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