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纽约时报:Hepatitis Group Is Harassed in China [打印本页]

作者: bulvo    时间: 2009-8-4 13:08     标题: 纽约时报:Hepatitis Group Is Harassed in China

http://www.nytimes.com/2009/07/31/world/asia/31hepatitis.html?_r=1


有能力的战友翻译下
作者: leon045    时间: 2009-8-4 13:09

刚才已经有人翻译了
作者: bulvo    时间: 2009-8-4 13:11

原帖由 leon045 于 2009-8-4 13:09 发表
刚才已经有人翻译了

哪个好像不对吧
作者: hi_future    时间: 2009-8-4 13:11

37岁的Lu Jun在北京益仁平中心的办公室。北京益仁平中心代表了中国一亿两千万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利益。 
    
    
    
    
    By ANDREW JACOBS
    Published: July 30, 2009
    申鹏/译
    
    
    
    (北京)——中国有个论坛,名叫“肝胆相照”,代表了中国所有感染乙型肝炎病毒的人。
    
    在中国,每一个乙肝病毒携带者都感到很害怕,铺天盖地的治疗乙肝的广告也把民众吓坏了。虽然这种病毒可以通过疫苗来预防,而且大多数携带者并不会真的得病。但在中国,政策规定国企、医学院、食品行业可以拒绝这些病毒携带者前往工作。
    
    根据中国的法律,乙肝病毒携带者禁止从事教师、电梯操作员、理发员、超市收银员等工种。
    
    目前,中国有一亿两千万乙肝病毒携带者,其中大部分是在1970年代——1980年代期间被感染的,当时为了给儿童接种疫苗,一个注射器被好几个孩子同时使用,造成交叉感染。另外一个感染途径是母婴感染,占到总人数的40%。
    
    
    北京益仁平中心有个论坛叫“肝胆相照”,部分携带者在BBS上发帖,讲述自己因为病毒携带而被用人单位开除的事情,也有的被大学拒绝录取,因为必须验血的制度造成了他们的处境。更有甚者,有的携带者为此自杀。
    
    北京大学的毕业生Wang Li,因为携带乙肝病毒,而被两家公司拒绝录取。他说:“人们很害怕这种病毒,这种行为很不负责任。他们仅仅是告诉我:你不适合这份工作。”
    
    负责“肝胆相照”论坛的Lu Jun,也是个病毒携带者。北京益仁平中心编写了最新的医疗信息,准备给那些被用人单位辞退的病毒携带者提供法律援助,此外,30万的携带者也在要求出台相关法律,以消除歧视。去年夏天,北京益仁平中心的网站服务器被迫转移到了海外,因为网站被屏蔽了。
    
    虽然,北京益仁平中心的行为并无意挑战权势,但Lu Jun承认,他们的所作所为影响到了公权机构。周二,他在办公室里说:“毕竟,有些人想维持携带者被歧视的现状。当然,在政府看来,这根本不是歧视,这只是‘误解’。”
作者: fromdesert34    时间: 2009-8-4 13:12

呵呵。自己翻译的吗?论坛什么人才都有bulvo收集资料的能力不错。hi future英文好像不错哦
作者: eye12345    时间: 2009-8-4 13:14

走出海外 了,强啊各位~~
作者: hi_future    时间: 2009-8-4 13:16     标题: 回复 5# 的帖子

^_^thank you so much!!!Actually, I can do some easy translation, but this is not mine work!!

I copied it from a blog, the owner of which translated it last night!!

Fighting,^_^:

[ 本帖最后由 hi_future 于 2009-8-4 15:04 编辑 ]
作者: bulvo    时间: 2009-8-4 13:18

原帖由 hi_future 于 2009-8-4 13:16 发表
^_^thank you so much!!!Actually, I can do some easy translation, but this is not mine work!!

I copied it from a blog, which owner translated it last night!!

Fighting,^_^

你翻译的不对,题目都翻译的不对!
作者: fromdesert34    时间: 2009-8-4 13:19

呵呵。没事啦。大家都努力点
作者: ltdh2001    时间: 2009-8-4 13:20

可怜的中国 压根就没把人民当“人”看
作者: hi_future    时间: 2009-8-4 13:21     标题: 回复 8# 的帖子

囧,我刚不是说我从一个博客里面贴出来的吗(英文部分),^_^题目我忘记贴了,是“中国乙肝病毒携带者处境维艰”
“37岁的Lu Jun在北京益仁平中心的办公室。北京益仁平中心代表了中国一亿两千万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利益。”是插图的注解,^_^ 
加油加油,不过这应该是7月31号的新闻,昨天晚上才翻译出来的,^_^
作者: ltdh2001    时间: 2009-8-4 13:27

晨报特约评论员长平  从制度层面删除歧视性的乙肝体检项目?不,这是媒体的误解。卫生部官员和当事专家先后出来“辟谣”。跟别的谣言不同的是,从舆论的普遍欢呼看,这真是一个美丽误解。那么,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如此美好的事情,为什么会是一个误解呢?
  舆论并不是心血来潮,因为专家说出了他的道理。身为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病毒性肝炎室主任,崔富强再次重复了一个医学常识,即普通人与乙肝病毒携带者日常接触是不会被传染的,因此要消除歧视,从常规体检表(含入学、入托、就业、健康证申领等)的待选“菜单”中,统统取消乙肝“两对半”这个项目,给乙肝病毒携带者一个公平的工作和生活空间。
  媒体真是误解了卫生部,以为官员们即便不能从善若流,但也不至于冥顽不化。毕竟这不是一个新的话题,医学界并没有什么争议,乙肝患者的维权抗争已经进行得太久了,国家关于不得歧视乙肝患者的法律也颁布有五年了,卫生部尾大不掉,动作迟缓,拖到现在才取消这个制度性歧视,也在大家的预料之中。
  大家没有预料到的是,官员们并不领情。卫生部办公厅主任邓海华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访时说,“这只是专家的观点,并不代表政府的官方意见”。那么官方意见是什么呢?邓主任没有明说,但显而易见地,是要继续在常规体检中保留乙肝项目。
  在涉及到公众利益的问题时,官员们不应该总是这么含蓄,既不明确地给出答案,更不会多作一句解释。在公众舆论如此统一的问题上,卫生部为什么要固执己见,恐怕需要一个说法才好。是有人背后游说吗?还是卫生部的智囊团另有高见?或者干脆是官僚机构的惰性?
  专家和官员都说,我们国家法律早有规定,不得歧视乙肝患者。这似乎是在辩解说,这个体检只是让单位掌握一个情况,为什么非要取消它呢?事实上,只要卫生部不发话,只要这个体检项目还白纸黑字地印在各种表格上,那么彻底消除歧视就会是一句空话。正如有医生说,“我总不厌其烦地告诉单位和公司,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具传播性,无需体检乙肝两对半。”但几乎没有用人单位听取她的意见。“他们会认为,既然没有检测的必要,那为什么各大医院的体检套餐都会列出这一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卫生部反过来说,有些用人单位有这个要求,观念还要慢慢转变,这就有点像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诡辩了。
  没错,乙肝病毒具有一定的传染性。比如大家一起吃饭,乙肝病毒携带者把唾液弄到食物上,另一个人夹去吃了,而他刚好又口腔溃疡,满嘴都是伤口,就有可能被传染上。如果因为这个可能性,就要严防死守,那么同等危害性的疾病就太多了,比如肠胃中的幽门螺杆菌、淋病、梅毒、脚气、皮肤病,甚至抑郁症,是不是应该让这些疾病患者统统失业,让剩下的少数“干净人”生活在真空中呢?如果不是,那么选中乙肝,就是一种不公平。
  更重要的是,乙肝体检不仅是一个强烈的歧视暗示,而且涉及到人的身体隐私。既然对大众没有危害性,凭什么要单位掌握员工的身体情况?在我看来,单位查看体检结果,即使没有任何歧视,也是不合适的。一个人严重近视、心律不齐、生了痔疮、宫颈糜烂、少一个睾丸等等,都不会被单位解聘,但是也不希望让别人知道,这是基本的身体隐私权。
  假如取消乙肝检查像征收股票印花税那样有利可图,相信卫生部也可以在一夜之间就搞定。可惜它只有公义目的,没有利益驱动,也许五年时间的确太短了。但即便如此,官员也应该敷衍一下,说政策方向已定,改变还要时间云云。连敷衍都不需要了,人们完全有理由说这是权力的傲慢。
  (作者为资深媒体人士)
作者: ltdh2001    时间: 2009-8-4 13:28

不是啥都国际接轨吗?
没人权 只有钱权 还狡辩gcd?
作者: 李小强008    时间: 2009-8-4 13:57

啊门~~~~~~~~~~~~~~~

文章我看懂了,也可以翻译,但。

全能的社会主义允许我这样做么?

原谅我MARX~! 我不想跟你走~~~~~

INSHAALLH~~~~~~~~~~~
作者: 天涯浪子220    时间: 2009-8-4 14:58     标题: 回复 5# 的帖子

不过有些翻译得不准确!对不起,我揭短了,我现在没有时间有时间我翻译下给大家!
作者: hi_future    时间: 2009-8-4 15:02     标题: 回复 15# 的帖子

看七楼!!!!

揭短没关系,不过不是我翻译的,英文应该可以看懂的吧,我从人家博客上面复制的~~^_^我也没有时间,嘿嘿!
作者: 守望者1987    时间: 2009-8-4 15:02

大概就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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