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生活应当精彩 [打印本页]

作者: happy6922    时间: 2009-6-3 09:11     标题: 生活应当精彩

不想再写什么了,都删了吧。

[ 本帖最后由 happy6922 于 2009-6-14 20:26 编辑 ]
作者: 邈邈    时间: 2009-6-3 09:47

看了你帖子感觉楼主肯定是个老好人! 看得出来你最近心里有些烦!有些乱!还有些累!但是这些都是暂时的!你可以尝试一下静下心来好好的平复一下现在心情!好好的站起来,毕竟你的老婆你的孩子还需要你养呢!老哥以你性格相信你会做的很好的,如果累了就来这里发发牢骚!我们是你很好的心灵倾诉垃圾桶!嘿嘿。。至于你的妻子你也大可不必一味的忍让!因为长时间的忍让会更加纵容她!通过你的文字看出你的妻子其实也不是一个坏的妻子!我觉得是你们夫妻之间沟通的太少了!不要遇到事情就要吵架,找个机会跟她好好的谈谈好好的聊聊,把你们夫妻之间存在的问题好好的聊聊!这样你们彼此心里都会很舒服,因为心里那些不痛快都随之而去,问题也得道了解决,有时候心里有话不说出来憋在心心里会导致问题发展的越来越严重!好好的跟妻子好好谈谈吧!你们之间的沟通太少了!如果遇到问题可以来问我我会帮助你们的!心情好点了没?
作者: 踏遍青山    时间: 2009-6-3 14:41

真不知道怎么劝解才好,我还没结婚,对于两个人的婚后感情问题不了解.看了邈邈的留言,觉得该说的都说了,邈邈说得对,这样烦下去,不是办法,多沟通,把老婆哄好了,后院清静了,事业才会更上一层楼.心理不舒服,就到这里来倾诉吧.
作者: happy6922    时间: 2009-6-3 20:18

谢谢大家的支持,其实我对她真的是很好的,以前的时候买东西,都是给她买好的,比她要的要好。
哎。。。。。有一天离了就再找个战友,互相理解的,不要别人的怜悯或歧视。

[ 本帖最后由 happy6922 于 2009-6-14 20:27 编辑 ]
作者: yoyusherry    时间: 2009-6-3 21:14

哎,你的是什么老婆呀,一个花钱的主。不知道珍惜的女人。
看来今天心情不好的人真的很多。
作者: 邈邈    时间: 2009-6-4 14:51

原帖由 happy6922 于 2009-6-3 20:18 发表
谢谢大家的支持,其实我对她真的是很好的,以前的时候买东西,都是给她买好的,比她要的要好。

结婚买戒指,她要白金的,我给她买钻石的,衣服也是我都要让她买好的,可是我花钱都在自己的承受能力之内啊。她花钱现在就不这样了,能挣 ...

你现在真的好好的静下心来跟她好好的谈谈了!相信她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的!楼主不要把什么东西都藏在自己的心里。
作者: 甘薯    时间: 2009-6-4 15:15

也许你的“鞋子”真的不和“脚”!
作者: 踏遍青山    时间: 2009-6-4 17:11

看了楼主的留言,感觉是应该是要有所改变了.不能这样下去,该是决断的时候了,当断不断,必受其乱啊!
作者: 飘零~黄叶    时间: 2009-6-4 18:32

既然他在结婚前都不嫌弃你,还说了以后我尽量不让你生气了’‘发了工资,我们拿出一半来给你吃药’

如果她真的不爱你,就不会说这些,可能马上就会和你分手
但她没有
可能你们是不是平时沟通少了,你试着把你的想法讲出来,在问题出现了,不能一味说不好,要慢慢找解决的办法

如果真的像楼主说的那样不能挽回,那就放手吧,或许这样真的是一种解脱
作者: happy6922    时间: 2009-6-4 22:49

我现在心情真的很糟糕。
离婚对我儿子影响不好。不利于他的生长。不离真的不愿意天天吵架,生气。她是那种脾气暴躁的人,咱有时那种肝火旺盛的人,所以有时也想忍让,可是发现忍让也是错误了。
不是不想沟通,她根本就不听我讲,本来我说帮助解决她爱乱花钱的毛病,她同意把她的工资给我由有分配,可是她居然告诉她坚决不行,什么“嫁汗,穿衣吃饭”真想不出,这中话也说的出,自己也不想象,男女平等对家庭有同等的义务和权利。既然婚后财产属于两个人是不是支出也要两个人承担?再说你有没有孝敬老人,相夫教子,勤俭持家,收拾家务,照顾老公孩子?
哎,我这一辈子。。。
作者: 邈邈    时间: 2009-6-5 09:35

能体会你的心情!
作者: 飘零~黄叶    时间: 2009-6-14 17:17

原帖由 happy6922 于 2009-6-4 22:49 发表
我现在心情真的很糟糕。
离婚对我儿子影响不好。不利于他的生长。不离真的不愿意天天吵架,生气。她是那种脾气暴躁的人,咱有时那种肝火旺盛的人,所以有时也想忍让,可是发现忍让也是错误了。
不是不想沟通,她根本就不听我讲 ...

哎~~~~~~~~~~~~~~~~
那楼主自己要考虑清楚啊
如果真的没有办法挽回,那就散了吧
这样对对方都好,都是一种解脱
作者: 踏遍青山    时间: 2009-6-14 18:27

楼主,还得修身养性啊.
作者: 小竹001    时间: 2009-6-22 18:35     标题:

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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