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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心灵港湾 【讨论贴】起诉前女友,打一场婚恋歧视第一案!!! ...
楼主: ppsd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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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贴】起诉前女友,打一场婚恋歧视第一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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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3 23:59 |只看该作者
来到这里强烈反对
我曾经错过太阳,但我不哭泣,因为那样我将错过星星和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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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4 00:03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你真的爱过她
怎么会因为这告她?
于我看,你根本没爱过她,你有什么资格说她恋爱歧视!根本没爱!
我曾经错过太阳,但我不哭泣,因为那样我将错过星星和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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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4 13:02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ppsdkb 于 2009-2-13 22:33 发表
不是我恨她 才起诉她 是告诉人们 感情和法律是两回事!!!
我是通过这种方式给她讲一个她一直不明白也想不通的道理!!!

我想不通“感情与法律是两码事”这个说法?她当时的行为有考虑到违法吗?就因为要告诉她一个她一直不明白而又讲不通的道理才起诉她吗?你这本身就矛盾了。一方面是为了告诉人们,一方面又是为了她。你自己观照一下自己吧!你是为了弥补自己受伤的自尊心。这是无意义的做法。她放弃你,证明她没有真心爱你。有人说过,爱情是不可靠的。你又何必执着呢?放下吧!损失的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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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4 16:11 |只看该作者
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 都这么见光死 都这么感情用事
我们的宽容 恰恰就是纵容 就像溺爱一样
我不爱她 没必要给她科普 用半年时间挽留她
她不爱我 不会在单位聚餐时看到我喝酒就伤心
但是 我们真正面对的现实本身就很矛盾
明明主流思想是偏见 无知的 但是那又如何 偏偏偏见和无知才成为大众认可的根深蒂固的观念
全都选择放弃 承受 根本就没人会以为我们博爱 宽容
无欲无求 孤风清流 浮生飘飘似酒 自是欢喜何须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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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4 16:16 |只看该作者
有意思吗?有意义吗?
PS:以后不要再在两个版面重复发一样的贴!
年轻没有什么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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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4 19:02 |只看该作者
那你告诉我什么有意义 什么有意思
面对别人的非议 就选择默默承受?
一次又一次重复的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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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4 20:10 |只看该作者
那你去起诉吧,如果有一天,媒体上爆出婚恋歧视第一案,那你就是真的男人。
就看你只是吼吼还是真做。
只是吼吼的话,有意义吗?有意思吗?
年轻没有什么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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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5 09:14 |只看该作者
最近一直在考虑一个问题,是否应该起诉前女友。不知道自己的现状是否具备起诉条件和起诉必要。

请楼上看我第一句 我这个是讨论贴
希望大家理性讨论 而不是急于定论义愤填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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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5 09:38 |只看该作者
站在战友这个角度上希望你打这个官司
站在人性的角度上希望你可以宽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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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5 10:11 |只看该作者
站在战友的角度,也不希望你打。感情的事不能讲歧视吧。你这么做,会让人觉得乙人很自私,给社会一个很不好的印象。
然后,站在人性的角度去思考,这样做会给那个女孩很大的伤害。如果你爱她,她又爱你。那么,你应该以更好的方式去争取。
从你的叙述,觉得女孩有爱过你,但反而觉得你是为了结婚而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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