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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两广版 “深圳市卫生局”之行
楼主: 浪迹-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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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之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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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8 10:33 |只看该作者
救人自救
这个理由就足够我们去做任何事了
深圳关爱工作组博客http://blog.sina.com.cn/dlttz,Q 33196-14-26群8060-3980电话1-3-3-1-0-8-6-4-0-5-2深圳维权科普法律咨询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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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8 10:54 |只看该作者

深圳太平洋财产保险。

这是个真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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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8 11:3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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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ha,我是BOBBY
感谢天涯把我夸的这么好~!!我还是来说说这次卫生局之行的得失还有一些体会吧。总体感觉卫生局的同志还是可以的,只是他们喜欢踢皮球,下面介绍下他们的踢皮球技术:
1. 关于深圳卫生局下发的那个《关于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其中第一点加紧清理“常规体检套餐”。卫生局几位同志一直强调是清理”常规“,常规指的是对大众,而针对公司委托医院体检这一情况并不是属于常规,医院没有权利拒绝接受公司委托医院检查两对半。同时我们几位前往卫生局的战友反应这个委托有涉及违法法律,医院应该有义务告诉委托单位,他们这样是违法的。这个时候他们的”太极“又来了,他说医院无法分辨是否违法,即使违法也没有这个义务去纠正企业,要我们去劳动社会保障部投诉。不管我们如何和他们交涉,他们就是死咬“医院没有义务告诉企业查两对半违法,也不可以拒绝接受企业委托检查两对半”。除非法律规定他们医院不能这么做他们才有义务去做。其实大家都知道他们不愿放弃这块肥肉,哎。同时他还强调,如果公司要求你去做入职体检,你可以明确跟医院说你要体检常规两对半,如果医院给你检查两对半,这个就是他们卫生局的义务去纠正。所以在这里特地提醒下战友:如果公司要求你自己去体检,你一定要声明做常规体检。
2.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权益。卫生局明确表态,只要是个人去医院体检,医院必须以密封的形式将体检结果委托给当事人。但是针对公司委托,医院又在为自己的利益打太极了,公司委托,当事人是公司,医院会做到将体检结果反馈给公司,同时也会给体检者自己一份报告。这点我们很气氛,这样子还怎么保护我们的隐私权啊。但是我们又没能找到明确的法律反驳他们那个“常规理论”,所以一直没法说服他们。他们一直强调,公司委托体检,医院不能拒绝,既然知道公司强制体检两对半是违法的,我们就首先要做的就是维护自己的权益,明确和医院说明这侵犯了我的权利不得检查,如果医院还检查那么这就是他们卫生局可以管理的。不过其实这点我们还是取得了进步,当你在公司委托体检的时候一定要求医院把体检结果一份给你,这样方便收集证据起诉公司。

唯一可喜的结果是,一旦我们提供具体的他们医院系统违法违规的具体事实,他们承偌给我们调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对医院作出纠正措施。所以请各位战友在受到医院没按法律法规体检的时候请一定收集好证据,到时候可以联系深圳工作组,要求卫生局处理。唯一不希望看到的是,有些人遭遇过这些,当时什么都不说,对医院逆来顺受,证据也不收集。事后又给工作组或在其他地方打爆出口发牢骚,“救人自救”,如果你自己连起码的维权意识都没有,我只能说你活该。
  当时我们是以益人平志愿者身份去谈的,当告诉他们益人平有注册过的时候,他们说我们挺不错的,呵呵,说话态度也好点了。所以大家不烦以后都以志愿者身份去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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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8 11:36 |只看该作者
请把时间地点人物等事实进行描述,并提供证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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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8 13:24 |只看该作者
建议下次去有关部门投诉时可以录音,以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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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8 15:28 |只看该作者
录音有做,可惜精彩部分俺的手机死机了。也许是不能录这么长时间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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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8 16:19 |只看该作者
辛苦辛苦,我今年就要找工作了,大概会碰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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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8 16:3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呵呵,我是天涯独饮
感谢天涯把我夸的这么好~!!我还是来说说这次卫生局之行的得失还有一些体会吧。此行有得也有失,但是总的来说此行我们还是达到了一点目的,就是卫生局答应对于以后工作组的投诉每一件都作出处理,另外就是答应加在监督力度。
1.        关于深圳卫生局下发的那个《关于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其中第一点加紧清理“常规体检套餐”。廖处长一直与我们强调“常规”与“企业委托”这两个词,另外他还在谈话中提醒我们“法律中有明文规定的”,言下之意就是食品卫生法中的规定。在谈话中廖处长一直就跟我们玩太极,当我们提到医院的时候,他总是想法将我们带到企业的话题上然后进而对我们的话提出关点,说企业他们是管不了,而且也不可能不接收企业的委托。
2.        问及属下所有机构在向企业推荐“体检套餐”是否违法时,廖处 给我们的答案是,不违法,因为这是医院以及其它一些单位的权力。
总之以后当你们去医院体检时应该要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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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9 00:20 |只看该作者
感谢你们做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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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0 22:57 |只看该作者
真是辛苦你们了,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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