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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禁止乙肝从事饮食、公共场所服务业”的条款应废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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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乙肝从事饮食、公共场所服务业”的条款应废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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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5 01:10

一、造成的现状

目前国家的《食品卫生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明文禁止乙肝携带者从事饮食、公共场所服务业,这两部法规剥夺了1.3亿人从事饮食、公共场所服务业工作的权利,是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

二、医学界对乙肝传播途径的共识

目前,国内、国外医学界关于乙肝的传播方式已经达成共识:“乙肝病毒不通过消化道传播”;WHO(世界卫生组织)关于乙肝的介绍亦明确指出“乙肝病毒不经受污染的食物或水传播”。

三、法律与医学界的矛盾性

既然乙肝病毒不通过消化道传播,也不经受污染的食物或水传播,该两部法规却禁止乙肝携带者从事饮食、公共场所服务业,这岂不是相互矛盾?这是法律严重违背医学界的结论和共识,是不尊重科学行为。

四、制度性的歧视

乙肝和爱滋病的传播方式是一样的,而该两部法切没有对爱滋病作出任何限制,难道乙肝的严重性、社会危害性比爱滋病还要大?!显然,这是对乙肝的偏见,是对乙肝制度性、政策性的歧视。

五、对民众认识乙肝的误导性

要让民众科学地认识乙肝,认知乙肝的传播方式,政府的硬性法律、法规是基础,具有指导性作用,而法律禁止乙肝携带者从事饮食、公共场所服务业,是误导民众的表现,很自然会使民众认为乙肝病毒会通过消化道传播,也会经食物或水传播。因此,废除该两部恶法,是进行科普宣传的基础。

六、应遵循国际惯例的做法

香港:饮食业对乙肝没有限制,只对甲肝和霍乱限制。据〈食物卫生守则〉

台湾:乙肝携带者可以做厨师。据〈自由时报〉及台湾疾管局官员语

美国:乙肝携带者可在麦当劳餐厅工作。据〈家庭医生〉杂志

.............

七、卫生部权威专家的意见

卫生部肝炎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全国卫生技术标准委员会传染病标准委员会副主任徐道振:——科学赋予他们当厨师的权利 据〈新闻周刊〉

徐道振教授还表示,“最近两年,专家讨论的问题已经不仅仅是保证他们能正常生活,对于是否应该将乙肝病毒携带者排除在饮食行业之外这样的社会共识,许多专家都对当前的做法提出了否定意见。”

综上所述,废除《食品卫生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明文禁止乙肝携带者从事饮食、公共场所服务业的条款也应该尽快列入议事日程了。也许,会有战友叹息,国家能保障普通工作岗位的工作权利就不错了,但大家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国家的法律,并没有对乙肝携带者从事普通工作岗位的工作权作出限制,而只是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出现的社会对乙肝的歧视没有进行另外单独立法保障。废除不合理、不科学的法律比单独立法在程序上要简易得很多。同时,废除这两部恶法,不仅仅是争取乙肝携带者从事饮食、公共场所服务业的权利,还是科普宣传推广的需要,是尊重科学的体现;是迎合国际惯例的体现,也是保障人权、维护宪法尊严的表现。

[此贴子已经被甲天下于2006-5-10 21:14:07编辑过]

“禁止乙肝从事饮食、公共场所服务业”的条款应废除 香港饮食业对乙肝没有限制,只对甲肝和霍乱限制! 台湾《食品業衛生標準》(食品從業人員体检不含乙肝) [媒体报道]剖析中国乙肝歧视现象背后的原因 [媒体报道]政府行为主导了乙肝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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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5 01:41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乙肝两对半检测和废除这两部恶法是我们的目标!

关于国际惯例及一些国家饮食业允许乙肝携带者从业的证据,直接写着允许饮食业乙肝携带者从业的法规条文是不可能找到的。只能从间接、倒置、反推地去寻找证据。比方说,香港不禁止乙肝携带者从业,不可能在条文明确写着允许乙肝携带者从业,只能说从法规中不能找出禁止的条文就算是允许从业的证据,或者说媒体权威报道的间接证据。

以下是两位香港战友帖子的原话,这也印证了香港食品行业入职体检不查乙肝的做法!

香港战友一:

贴一:“因為在很多工作都不雖要強制驗身,而且很多政府的工作也沒有岐視乙肝帶菌者.雖然我是在學校捐血中得知患此病但患此病在香港可以說是十分保密的,就連我學校也不知道.”

贴二:“我媽媽都驗出有乙肝,她不久前做了一份入職檢查(食品工作),只是為她驗大便和照肺而不用驗血的

其實此病我和媽媽很有可能是後天感染,有沒有方法可以康復沒有病毒?”

香港战友二:

我是乙肝的攜帶者,在香港生活這麼多年從來沒有聽說有什麼生活,就業的限制,
  
  政府隻是鼓勵我們每年定期做檢查而已。
  
  香港的廚師也沒有什麼就業之前,身體檢查有沒有乙肝才能上崗的說法。我父親就是一廚師。
  
  香港的學校也從來沒有什麼乙肝不能上學的謬論。
  
  香港政府教育我們,乙肝攜帶者最好每年都去檢查一下而已。
  
  香港每10個人有1個就是乙肝攜帶者,
  
  要是不讓上學,不讓工作,香港政府被人告死了。。
  
  大陸真是無奇不有阿。。。
 
  有人說什麼吃飯為傳染乙肝,簡直就是無恥,我從小到大和爸媽,現在和妻子孩子一起吃飯,從來沒有傳染的。


  香港政府告訴我們,由於現在出生的孩子100%都打了疫苗。乙肝將會在50年以後就滅絕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20 9:00:55编辑过]

“禁止乙肝从事饮食、公共场所服务业”的条款应废除 香港饮食业对乙肝没有限制,只对甲肝和霍乱限制! 台湾《食品業衛生標準》(食品從業人員体检不含乙肝) [媒体报道]剖析中国乙肝歧视现象背后的原因 [媒体报道]政府行为主导了乙肝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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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贴啊,怎么没人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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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5 02:13
顶,又有什么用,政府又看不到。即使看到,也是不理不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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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5 02:21

是的,我也觉得这也是促成社会歧视的一方面,这会令广大民众侧面理解成乙肝的传染性是比较强的。

流浪的春天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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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5 03:5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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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5 05:33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乙肝两对半检测和废除该两部恶法的不合理条款是我们的最终目标!

说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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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5 06:40

呵呵,别说是饮食、公共场所服务业,就是其他一些根本不搭边的都不能做到,那些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行业还不是都一样要查这个该死的东西。楼主要让国家废除以上法律简直就是要他们的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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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5 08:26

顶上去再说!

维权除了理性以外,我们更要有激进的斗争心理。我们需要打人权牌,必须以强烈有效的方法去打,能给敌人一针见血。 我的QQ:82520116,真诚交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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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美女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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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5 08:36

支持楼主。

这个问题解决了,我们就彻底翻身了。

成功在于再坚持一下的努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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