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02说明:此前论坛服务器频繁出错,现已更换服务器。今后论坛继续数据库备份,不备份上传附件。

肝胆相照论坛

 

 

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肝硬化论坛 存档 1 对bshh的效果作一调查以明是非好吗?
查看: 1672|回复: 16

对bshh的效果作一调查以明是非好吗? [复制链接]

Rank: 2

现金
232 元 
精华
帖子
1 
注册时间
2005-10-12 
最后登录
2005-10-25 
1
发表于 2005-10-14 06:13
对bshh的效果作一调查以明是非,不知这样做大家感觉如何?我是一名新手,但浏览了很多帖子,得知b版已集中给战友医疗约一年了吧。或许您不喜欢公开在此公开您的效果。自便吧。目的是以事实证明一切。如果有匿名的投票更好的。

Rank: 4

现金
785 元 
精华
帖子
189 
注册时间
2005-5-16 
最后登录
2006-10-22 
2
发表于 2005-10-14 10:36
谁的马甲丢了

Rank: 4

现金
792 元 
精华
帖子
130 
注册时间
2005-7-11 
最后登录
2009-1-19 
3
发表于 2005-10-14 11:52

你到这个论坛来是干什么的?

Rank: 3Rank: 3

现金
198 元 
精华
帖子
34 
注册时间
2004-3-24 
最后登录
2006-6-8 
4
发表于 2005-10-14 13:04
有什么好讨论的,作为论坛的组织者,当然应该有他们的原则。没有原则,论坛也就没了方向。如果谁觉得自己的原则对头,就自己建个论坛好了。没必要讨论。

路过,随便说说

Rank: 7Rank: 7Rank: 7

现金
5567 元 
精华
帖子
3764 
注册时间
2004-6-9 
最后登录
2017-11-16 
5
发表于 2005-10-14 23:16
如果按照楼主所说,只会造成更大的混乱。当然并不是说我本人害怕这个调查会对我有不利影响,恰恰正相反,但不支持这样作。其实从一开始我的姓名地址都是公开的,但是论坛是公益性的,也不能为看病求医之类承担责任,论坛不允许讨论看病的广告是坚持论坛自己的原则,战友都应该遵守这个原则,各人的处方也没有代表性,中医是辩证论治的,个体之间不可重复性较大。战友求医是各人行为,但是某些版主说话时,一定要有确切根据,不要以为是在虚拟空间,就可以乱说。毕竟我们这个论坛和现实联系非常紧密的。对于论坛曾经的朋友,曾经为论坛作出贡献的人,如果言行不合适可以沟通,采用“莫须有”的罪名冤枉,这种处理方式暴露了论坛管理层的缺陷,不仗义,更谈不上肝胆相照。
上班即在线但经常没空QQ515801715

Rank: 4

现金
2388 元 
精华
帖子
472 
注册时间
2004-2-14 
最后登录
2023-2-21 
6
发表于 2005-10-15 02:32

也是谁开这么个贴子,没意思,其实用中药调理一下其他症状也是可以的,我在北京因离东直们远,所以没去,其实我一直想找中医来条理,但不是抗病毒.其实您要是不信任中医或个人可以选择不去,没必要发这贴子,.我不是马甲也不认识B版只是说句自己的想法.

[em01]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Rank: 9Rank: 9Rank: 9

现金
4362 元 
精华
13 
帖子
2618 
注册时间
2002-5-20 
最后登录
2006-10-20 

管理员或超版 荣誉之星

7
发表于 2005-10-15 02:42
现在应该调查的不是该神医的医术如何,而是该神医是否通过肝胆相照论坛拉病人并非法邮寄药品,这个请该神医自己说一说就可以了。我还不认为该神医能够面不改色的当众否认这一点。
QQ:344969151 请说明论坛ID,打字慢,只语聊。 删贴太多,封人太多,恕无法一一公告。

Rank: 3Rank: 3

现金
215 元 
精华
帖子
41 
注册时间
2003-12-3 
最后登录
2010-7-16 
8
发表于 2005-10-15 02:59
这件事应该是和利用论坛卖药物, 媒体广告, 患者隐私, 病历有关的, 请不要在此讨论"中西"转移问题所在.

Rank: 4

现金
2388 元 
精华
帖子
472 
注册时间
2004-2-14 
最后登录
2023-2-21 
9
发表于 2005-10-15 03:02
以下是引用孩子他爸在2005-10-14 13:41:39的发言:
现在应该调查的不是该神医的医术如何,而是该神医是否通过肝胆相照论坛拉病人并非法邮寄药品,这个请该神医自己说一说就可以了。我还不认为该神医能够面不改色的当众否认这一点。

我觉的孩子他爸您还是太直了,调查这个没什么用,因为他是大夫,被人愿意找他那是别人的事,您就点到为址自己生活的好就行了,再说B版也没做什么伤天害人的事,我是做业务的,所以给您们看问题的角度是不一样的.还有上这论坛的人都是满18周岁以上的,能够分班是非.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Rank: 9Rank: 9Rank: 9

现金
4362 元 
精华
13 
帖子
2618 
注册时间
2002-5-20 
最后登录
2006-10-20 

管理员或超版 荣誉之星

10
发表于 2005-10-15 03:16
谢谢365friend的建议。

我一开始确实是点到为止,不想多说什么。只是不断有战友不断追问,我才不得不多说几句。

作业务,以合法的方式赚钱是值得尊敬的,但是神医的行为至少已经算得上非法了。
QQ:344969151 请说明论坛ID,打字慢,只语聊。 删贴太多,封人太多,恕无法一一公告。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肝胆相照论坛

GMT+8, 2024-11-30 23:04 , Processed in 0.014983 second(s), 1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1.5

© 2001-2010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