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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金戈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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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乙肝携带者权益保护法(草拟,请讨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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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 22:41 |只看该作者
晕 怎么是05年1月
http://blog.sina.com.cn/larkforsure
pain, end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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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3 07:27 |只看该作者
支持.希望早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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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3 15:00 |只看该作者
如果能过真的有这样的法律,那真是我们这些人的梦想成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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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4 10:25 |只看该作者
大家签名上报吧,争取早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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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4 13:07 |只看该作者
希望有一天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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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4 13:40 |只看该作者
LZ辛苦了!希望有一天能够真正实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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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4 19:02 |只看该作者
好主意!支持!尽快完善后向政府申请立法。
大家都来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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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4 19:39 |只看该作者

应该把处罚细化 量化并应重罚,不重罚仍会成为空文!

应该补充一下“就业前不能强查乙肝标志物和福利体检也禁止查”用人单位或各种学校如果强查的应给予直接负责人行政降级并处十万元人民币处罚。
   只有重罚才能起到立法的效果,否则仍和<<就业规定>>一样成为一纸空文,没有任何实际效果。
  战友们,为了我们最基本的人权,我们必须不断努力,就如美国黑人不断努力,最终取得和白人一样的人权一样,可能需要暴力(被逼的无路),需要国家立法并严格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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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5 00:01 |只看该作者
强烈抗议!凭什么说不能从事手术室医护人员。楼主显然对外科医生的职业防护一窍不通,从来都是病人感染医生,不是医生感染病人!太伤人了,外科医生可以说是最不可能感染病人的!强烈抗议!本人外科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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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5 11:5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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