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定要以死换取平等,我愿从我开始
中国大陆有10%的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加上家属约3-4亿人因受歧视而遭受伤害。主要是因不了解乙肝病毒是血液传播,在招工,升学等过程中歧视携带者,甚至引发了浙江周一超杀一人,重伤一人的惨剧。 据世界卫生组织官方网站公布的报告显示,乙肝的传染方式有血液传染、母婴传染、医源性传染、未加保护的体液传染,正常的就餐、生活交往、食用乙肝病毒携带者烹调的食物,都不会传染。
西方社会的基石是人人生而平等(《独立宣言》的第一句话就是: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每个人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在美国,《独立宣言》是比宪法更重要的纲领性文件)。我国宪法也规定公民享有平等权。但因没有具体的执行法规而使数亿人的平等权得不到保护。
美国,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等绝大多数国家都把乙肝携带作为个人隐私,招工单位无权查问。
中国在1860年代就开始派遣留学生,比日本要早,留学生的数量和质量也远超过日本。但1894年日清战争清政府惨败,何也? 中国留学生多学习理工,如机械,铁路,枪炮制造等, 而日本留学生多学习人文科学,如法律等。中国留学生只学到了西方的皮毛,而日本则学到西方的精髓。甲午一战,高下立判。
即使是今天,改革开放后出国的数十万留学生也多学理工,即使学人文科学如法律,金融的留学生又有几人学到西方人人生而平等的精神呢?中国留学生虽然在西方生活多年,但骨子里还是旧的一套,回大陆创业,工作时依然存在歧视现象。平等的理念不能深入人心,中华民族何以立于世界优秀民族之列。是ASC的不幸,是中国的不幸,也是留学生的不幸。
孙志刚以死换来收容遣送历史的终结,为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带来了福音。
浙江周一超以二死一伤的代价换来公务员体检办法的修改,使乙肝携带者可以从事公务员工作。
1.2亿乙肝携带者是否一定要付出?的死亡,才能终结乙肝歧视? 谭嗣同语:“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死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 若一定要以死换取平等,我愿从我开始。
胡锦涛执政以来,中国社会已经出现许多可喜的变化。
我国农民已免除税赋,数亿人的到实惠。可数亿乙肝病毒携带者啥时也能以法律的形式享受恩泽?
现在乙肝疫苗约24元/人,若全国免疫,大规模生产,除去中间环节加价,可降至3-5元/人。全国易感人群约5亿人,总约20亿人民币,政府完全承受的起。况且早在五,六十年代那贫穷情况下可以全国免疫天花,消除血吸虫等,现在富裕了,反什么也办不成了吗?
望广大病友,战友及热心人士积极行动起来,广为宣传,转贴,献计献策。
强烈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审议并通过以下两项法律,保护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正当利益。
一,禁止任何单位(餐饮,保育等除外)检查员工的乙肝五项指标,医院也不得提供此项服务,违者给予处罚。
二,国家免费向全国人民提供乙肝疫苗,指定各大医院为疫苗定点注射医院。
大家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我觉得仿效抵制日本入常的方法,在新浪,搜狐,网易等大的门户网站开展万人签名活动,引起社会的关注,有利于我们正义事业的开展。
孙中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并不防碍他为人类做出贡献。世界上人口超过1.2亿的国家也不过中,印,巴基斯坦,巴西,美,俄,日,印尼。而我国竟有1.2亿人因是携带者,而在入学,工作中受歧视,的的国人之大悲哀也。
VTSS于 2006/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