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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交流 请问邮寄血清给王老大的地址是?
楼主: 常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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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邮寄血清给王老大的地址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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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0 08:37 |只看该作者
啼笑人生路 发表于 2016-5-10 03:53
窃窃的问一句,这一管管乙肝毒血,夹杂在普通邮件里,像毒蜘蛛一样来回穿梭于天津与全国各地之间,国家允 ...


想象一下,如果把艾滋病毒血这么个邮寄法将会如何。

更何况乙肝病毒的感染力是艾滋病病毒的50-100倍。

适当的时候需要媒体关注一下了。

最近论坛上救苦救难的大善人
咨询版的拉西大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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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0 08:56 |只看该作者
http://www.spb.gov.cn/folder9/folder79/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
  一、禁寄物品是指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寄递的物品,主要包括:

  (一)各类武器、弹药。如枪支、子弹、炮弹、手榴弹、地雷、油炸弹等。

  (二)各类易爆油炸性物品。如雷管、油炸药、火药、鞭炮等。

  (三)各类易燃烧性物品,包括液体、气体和固体。如汽油、煤油、桐油、酒精、生漆、柴油、气雾剂、气体打火机、瓦斯气瓶、磷、硫磺、火柴等。

  (四)各类易腐蚀性物品。如火硫酸、盐酸、硝酸、有机溶剂、农药、双氧水、危险化学品等。

  (五)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如铀、钴、镭、钚等。

  (六)各类烈性毒药。如铊、氰化物、砒霜等。

  (七)各类麻醉药物。如鸦片(包括罂粟壳、花、苞、叶)、吗啡、可卡因、海洛因、大麻、冰毒、麻黄素及其它制品等。

  (八)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如炭疽、危险性病菌、医药用废弃物等。

  (九)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等。

  (十)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十一)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如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国家货币及伪造的货币和有价证券、仿真武器、管制刀具、珍贵文物、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

  十二)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设备的物品等。

  (十三)各寄达国(地区)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等。

  (十四)其他禁止寄递的物品。

  二、寄递服务企业对禁寄物品处理办法:

  (一)企业发现各类武器、弹药等物品,应立即通知公安部门处理,疏散人员,维护现场。同时通报国家安全机关。

  (二)企业发现各类放射性物品、生化制品、麻醉药物、传染性物品和烈性毒药,应立即通知防化及公安部门按应急预案处理。同时通报国家安全机关。

  (三)企业发现各类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收寄环节发现的,不予收寄;经转环节发现的,应停止转发;投递环节发现的,不予投递。对危险品要隔离存放。对其中易发生危害的危险品,应通知公安部门,同时通报国家安全机关,采取措施进行销毁。需要消除污染的,应报请卫生防疫部门处理。其他危险品,可通知寄件人限期领回。对内件中其他非危险品,应当整理重封,随附证明发寄或通知收件人到投递环节领取。

  (四)企业发现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应及时通知公安、国家安全和新闻出版部门处理。

  (五)企业发现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和容易腐烂的物品,应视情况通知寄件人限期领回,无法通知寄件人领回的可就地销毁。

  (六)企业对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损毁其他寄递物品和设备的,收寄环节发现后,应通知寄件人限期领回。经转或投递中发现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七)企业发现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应移交海关处理。

  (八)其他情形,可通知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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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0 09:01 |只看该作者
某家快递公司的禁运目录
http://www.sto.cn/service_instruction.asp一、全程经陆路运输的国内件禁止收寄物品[p=24, null, left]1.贵重物品:金砖、银条、现金、铂金等。
2.可议付的物品:信用卡、电话卡、车票、支票、非现金票证、空白的旅行票证等。
3. 古董和工艺品:如明代的瓷器、精致的玻璃制品等。
4.医学样品:诊断样品、血样、尿样、人体组织等。
5.易燃易爆、腐蚀性、毒性、强酸碱性和放射性的各种危险品。如:火柴、雷管、火药、爆竹、汽油、柴油、煤油、酒精(液体和固体)、硫酸、盐酸、硝酸、有机溶剂、农药以及其它列入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化学危险品实用手册"中的化工用品。
6.各类烈性毒药、麻醉药物和精神物品。如:砒霜、鸦片、吗啡、可卡因、海洛因、大麻等。 7.国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运的物品。如:文物、武器、弹药、仿真武器等。
8.申通公司无法承诺货物一定送到收货人本人手上,但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遗失风险。
9.妨碍公共的。如尸骨(包括已焚的尸骨)、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10.动物、植物以及它们的标本。
11.难以辨认的白色粉末。
12.液体类:海鲜、含酒精的饮料(啤酒、白酒等)、水剂等。
13.易碎品:玻璃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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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0 09:51 |只看该作者
摊上事了......一堆不友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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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0 11:18 |只看该作者
老王邮寄血清记录保存完好,很好奇主管部门会如何处理。
http://hbvhbv.info/forum/thread-1397271-1-8.html
4年接收1829份邮寄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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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0 12:10 |只看该作者
卫生部网站举报,哈哈
"老王卖豆腐"就是王震宇,这只是他马甲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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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0 13:5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xjg8610523 的帖子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民互动
http://www.tjwsj.gov.cn/html/WSJn/JZXX22981/List/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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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0 22:47 |只看该作者
smilingcloud 发表于 2016-5-10 13:55
回复 xjg8610523 的帖子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民互动

天津卫生局有啥用呀,一条裤子,如果老王敢在我贴子后面跟帖,挑衅,那就举报试试。貌似最近风头正紧,百度都栽了个跟斗。
"老王卖豆腐"就是王震宇,这只是他马甲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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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1 09:34 |只看该作者
我是这样认为的,如果寄出方是老王,老王就涉嫌违法了。
新来的,不懂规矩,别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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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1 09:36 |只看该作者
再者说,老王是很狡猾滴,狡辩说邮寄礼品中再夹带点什么什么,顶多算是快递公司把关不严。
新来的,不懂规矩,别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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