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3 成卓 亿友公益
上海乙肝歧视案开庭,
快快来为被拒乙肝携带者加油
单位要求查乙肝项目
去年9月,在上海工作的辽宁小伙张志(化名)从网上看到上海城邦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邦公司)在招聘机械工程师的信息,便向其投递了简历应聘该职位。过了两天,张志收到了城邦公司的面试通知。面试后,城邦公司副总经理蒋某充分肯定了张志的技术水平,并且认为他能够胜任该职位,表示录用张志,他让张志辞去原有单位的工作,还谈好工资为每月6500元。张志告诉蒋某需要一到两周才能去城邦公司报到上班,因为自己还处于在职状态,需要先辞去原有的工作。因为乙肝,到手工作不翼而飞
当天下午,张志就将“乙肝表面抗原”的体检结果交给张某,张某在看到张志的体检结果为乙肝阳性后用很大声、很惊讶的语气宣读了他的体检结果。后来城邦公司的总经理蒋某也得知张志的体检结果是乙肝阳性,便让张志再去体检乙肝五项和肝功能。当张志将肝功能正常和是乙肝“小三阳”的体检结果交给蒋某时,得到的结果是因为他是乙肝“小三阳”,所以不能录用他。此后张志多次向城邦公司的相关领导强调按照国家规定他是能够正常工作,但是最终仍被无情地拒录。仲裁+起诉,将维权进行到底
被拒录之后,张志的心里特别难受。张志说:“国家早就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禁止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检查乙肝项目也不得以乙肝为由拒绝录用劳动者”张志越想越不甘心,通过网上查阅,他联系上了长期关注乙肝群体权益的亿友公益,亿友公益指导他依靠法律来讨公道,为了将维权进行到底,还找到了的公益律师来协助他。观点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期伟法律师介绍说:人社部、教育部、卫生部在2010年2月10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明令要求入学和就业体检中禁查乙肝。但禁查乙肝、禁止乙肝歧视政策在一些用人单位中贯彻执行得并不理想,不少用人单位对乙肝的医学知识存在盲区,侵犯乙肝携带者的隐私和平等就业权的违法行为屡有发生。我国2008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的《就业促进法》中,专门设立了“公平就业”的专章,而且特别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文:成卓
编辑:潘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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