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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区别。 [打印本页]

作者: 周瑜打黄盖    时间: 2013-1-29 10:50     标题: 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区别。


1>刑事诉讼是“国家对个人”,民事诉讼是“某人对某人”,也就是说,民事案件的原告一般都是个人,或者是法人。

2>刑事审判寻求的是“正义”,寻找的是“罪犯”,它的起诉性质是“公诉”,定罪的结果,是剥夺被判有罪者的自由乃至生命。
           民事诉讼寻求的是金钱赔偿。它寻找的是金钱赔偿的“责任承担者”。它的诉讼性质是“私人起诉”,判决的结果是“赔不赔钱”和“赔多少钱”。与涉案者的自由生命统统无关,它所寻求的仅仅是经济赔偿,说到底民事诉讼在法理上就是只和钱有关。

3>即使在刑事审判中包括了没收财产和罚款这样的判决,与钱财有关的这一部分也是充公上交的。民事审判中的罚款是给受害者的。

4>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是分开进行的。不论被告在刑事诉讼中是否被判有罪,民事诉讼都会照常进行,被告即使已经被判有罪并且锒铛入狱,也仍然有义务参与民事诉讼。因为,尽管正义被伸张了,罪犯已经找到并且被惩罚了,但是他对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庭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还没有补偿。

5>在刑事法庭上,陪审团决定的是被告的罪名是否成立,而在民事法庭上,陪审员要判断的是,被告是否负有责任?如果有责任,接下来陪审团就会研究赔偿的金额。
而更加重要的是,赔偿的金额常常是与被告的赔偿能力有关,因为刑事犯罪给受害人造成的痛苦是无价的,被告有钱,被告的支付能力强,那么原告就会向被告多要钱。

          这就是为什么无良律师故意把刑事案件歪曲成民事案件,并乐于助人打民事官司的原因了。
作者: 周瑜打黄盖    时间: 2013-2-20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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