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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致广大网友的一封求助信 [打印本页]

作者: 于心为止    时间: 2012-6-30 17:13     标题: 致广大网友的一封求助信

亲爱的网友:

我是吉林省公主岭市的一名乙肝携带者,在2011年9月经公主岭市阳光医院体检合格后到公主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做辅警工作,2012年1月17日公主岭市公安局让我随新招录的几十名辅警到阳光医院体检,18日公安局主管领导通知我家说体检病例是乙肝病严重,传染期,需辞退回家治疗。得此消息我们全家惊恐不安,以为全家都被传染了,立即于2012年1月20日到公主岭市中心医院体检,结果是我肝功一切指标正常,无肝病。我们又于2012年1月21日上午8点到阳光医院化验肝功,结果是肝功一切指标正常,肝无病。2012年1月25日我们又到市中心医院做彻底肝病检查,结果是肝功一切指标正常,肝无病。三对化验结果是小三阳乙肝表面抗原无症状携带者,无需治疗,无需吃药。

    我在9天内到两家医院连续抽血化验四次,只有第一次(1月17日)到阳光医院院去做工作录用体检,该院违规提供乙肝五项检测并将我的乙肝携带说成我有严重的乙肝病。其他三次我的肝功不仅ALT指标是正常的其他各项指标都正常,肝无病,这个结果也是阳光医院1月21日上午检测的结果。我不是神仙,我家也没有灵丹妙药,仅仅两三天的时间我就从一个重病的孩子变成了健康的孩子,这是为什么呢?我的家长2012年3月31日到公安局户籍大队协商此事,他们向我父亲出示了所谓的病例,即阳光医院检测乙肝五项的化验单。该化验单上盖有阴性字样的红章,还在下面有一处用篮油笔写的100字样,其他内容模糊不清,没有任何文字说明。户籍大队孟姓警官说:当时他们也看不懂化验单,是该院金姓院长口头跟他说的我有乙肝病,传染期,挺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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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多次向阳光医院投诉,该院医务科回复我说他们未向公安机关出示过我患乙肝病并且已严重到传染期的病例,公安局只拿去一个化验单。他们医院也没有金院长。通过查对他们的留存化验单,他们可以证明我是健康的,公安局说我有病一事与他们无关。是公安局单方面的事。我又多次与公安机关说明此事,但是他们说医院说过你有病你就有病,即使是乙肝携带也是病,不能当辅警。真可谓:说你有病你就有病,无病也有病;说不用你就不用你,能用也不用。我向公主岭市市长信箱投诉、向公主岭市卫生局投诉,所有的部门都保持沉默。

现在的我很无助,做梦没有想到类似山西长治公务员录用舞弊案的事在我身上复制。我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是阳光医院的体检化验单在公安局,我拿不到手。公安局把我辞退是通过电话通知我家的,没有纸质证据。我才刚刚二十出头,就让一纸乙肝化验单断送一生吗?在吉林省还没有乙肝维权案例,我的事能给立案吗?难道乙肝携带者就没有出路了吗?我请求亲爱的网友们帮帮我,看我应该怎么办?

一个乙肝携带者的请求!

2012.06.30



作者: 这一站幸福    时间: 2012-6-30 19:24

不知道 帮顶
作者: 家园桥H    时间: 2012-6-30 20:32

唯一出路;收集证据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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