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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写在父亲节】恕我不孝,儿还不能回家 [打印本页]

作者: panda.exe    时间: 2012-6-17 17:32     标题: [原创] 【写在父亲节】恕我不孝,儿还不能回家

http://bbs.huanqiu.com/thread-1458340-1-1.html
亲爱的爸爸:您好!

   “每逢佳节倍思亲”,转眼间离开您已经五年了,却不能尽到做儿子的孝道,深感内疚和不安。我在异国他乡生活得很好,您的小孙子非常聪明可爱,我的身体也很强壮,请放心。

   当年大学毕业时,因为乙肝歧视没能顺利就业,给我的打击很大。我深爱我的祖国,更爱我的亲人和朋友,但自己的国家抛弃了我。不得不背井离乡,寻求自己的发展之路。
   您曾给我讲述过我是如何患上乙肝的,小时候因我体弱多病,经常上医院打针,不幸染上了乙肝病毒。我出生时,中国已经有了乙肝疫苗,因为当时政府并没有广泛宣传,您未能及时给我注射乙肝疫苗;但我并不埋怨您,俗话说得好,无知便无罪;更何况您为我操碎了心,广告上说什么药能让乙肝转阴,您便借钱给我购买;特别让我不能忘记的是,您因为我有乙肝,居然故意吃下我剩下的饭菜,希望自己患上乙肝,成为研究治疗乙肝的“小白鼠”,却一直不能“如愿以偿”。您的牺牲精神令我永世难忘。

   爸爸:我来到美国后,并没有感受到人们异样的眼光,当我把我的乙肝史告诉我的公司老板时,他当场批评了我:“这是你的个人隐私”。就业时根本不存在什么“就业体检”,也没有填写过“健康状况”一栏的内容。我每年按您的吩咐到医院体检,一直是小三阳,肝功能正常,医生说,这不是什么病,只要定期检查就行,就像有糖尿病人那样保证血糖正常就行,只不过比常人多了一份健康风险。

   爸爸:我本想过几年回到自己的国家,回到您的身边,2009年,中国出台了《食品安全法》,乙肝携带者也可以在中国从事食品生产了;2010年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我以为乙肝携带者受歧视的日子已经到头了,本想在近两年内带着您的儿媳和孙子回到中国发展,但从网络上看到,法律、政策并没有改变人们对乙肝的误解,并没有改变医疗机构肆意侵犯公民健康隐私的现状,就在前不久,看到广东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体检部向用人单位提供福利体检结果而导致12名员工转岗或赶走的消息。我担心回国后再受到歧视。

    恕我不孝,儿只能继续等待,如果我这一辈子有家不能回,再过几年,我们的情况会更好,我再去接您。
    请多注意自己的身体!祝健康!


                                                                 儿 XXX
                                                                2012年6月17日父亲节

作者: 家园桥H    时间: 2012-6-17 19:52

感动!看了感觉好难受,愿楼主一切顺利~~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6-17 20:34

http://bbs.huanqiu.com/thread-1458340-1-1.html
但愿对政府有所触动

作者: 明天的日出    时间: 2012-6-17 23:23

楼主小时候的遭遇和我很像。伟大的父亲,我不怪我的爸爸,他只是关心我才被那些无德医生骗的。那些庸医,十足骗子。真想说粗口!
作者: panda.exe    时间: 2012-6-18 11:15

这封信是发表在《环球网》的社区的,请楼上到网球网发表感慨吧。
没有同情,没有愤怒。整个社会都是自私的。
作者: panda.exe    时间: 2012-6-18 11:46

痛诉政府不作为:“法律、政策并没有改变人们对乙肝的误解,并没有改变医疗机构肆意侵犯公民健康隐私的现状”;
对人进行科普:“您因为我有乙肝,居然故意吃下我剩下的饭菜,希望自己患上乙肝,成为研究治疗乙肝的“小白鼠”,却一直不能“如愿以偿”。”。
这是另类维权!

为什么没有人跟贴?
难道在这里大呼小叫有什么意义?
作者: 公平公正    时间: 2012-6-18 17:35

panda.exe 发表于 2012-6-18 11:46
痛诉政府不作为:“法律、政策并没有改变人们对乙肝的误解,并没有改变医疗机构肆意侵犯公民健康隐私的现状 ...

我这里网络总有问题,打开了,即刻就关闭!

作者: 寂寞才想你    时间: 2012-6-18 22:36


作者: 杯具自己造    时间: 2012-6-19 12:39

这封信后只有两位本论坛成员跟贴。
作者: 杯具自己造    时间: 2012-6-19 12:48

回复的只有下面几个ID,有些估计是同一个注册的:
鸣部平
庄光军
任宰戈
1960215
这个国度,没有同情,没有正义,更没有付出!
作者: 周瑜打黄盖    时间: 2012-6-20 07:44

能不能不要再以“传染病病人”的身份“说病”了?我们遇到的问题是“私闯民宅”。
作者: panda.exe    时间: 2012-6-20 08:56

回复楼上:如果让我来给歧视者定罪,一定给他们定“强 奸 罪”,如果这个“强 奸 罪”不加引号,那多好呀,因为这只与“强 奸 罪”相似,并没有这样定义,楼主是从国外留学回来的?是不是国外可以这样变通使用法律的?
按楼上的说法,你脱了我的裤子,也叫做“私闯民宅”?民宅就是民宅,除了民宅外,其它都不能叫民宅,请给我严肃点,难怪中国的官员不严肃对待法律!
作者: 满地可    时间: 2012-6-20 09:12

来抱抱
作者: happy_luffy    时间: 2012-6-20 23:15

这个国家早就灭亡了
作者: panda.exe    时间: 2012-6-21 11:54

如果楼上到环球网发表高见,那多好呀。这里就我们几个人能够看到:
http://bbs.huanqiu.com/thread-1458340-1-2.html
作者: 周瑜打黄盖    时间: 2012-6-21 13:10

不知道为什么,战友们总是摆脱不了用“传染病病人”的思维去思考问题。
作者: lovemy    时间: 2012-6-21 18:10

加油看好你
作者: panda.exe    时间: 2012-6-22 18:02

感谢跟贴的战友,一个没有同情的社会,同样很难得到乙肝携带者的同情。
中国大陆的乙肝歧视永远没完,因为自私,因为缺乏同情,因为不团结/。
感谢仅有的几位战友跟贴,使得更多人了解这个社会,了解这个没有正义的世道
作者: 跳出阴影    时间: 2012-6-22 18:43

我的回复是:
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困难是暂时的,相信我们党有能力解决这类腐败问题
作者: 公平公正    时间: 2012-6-26 07:19

看了让人心酸,像这种情况的人不在少数。大家可以都去发表看法!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6-26 11:00

公平公正 发表于 2012-6-26 07:19
看了让人心酸,像这种情况的人不在少数。大家可以都去发表看法!

因为与己无关,所以没有愤怒,所以不会跟贴,所以,即使再有责任感的人,遇到这种情况都发挥不了作用 。

作者: 米米oo    时间: 2012-6-26 21:06

真是令人痛心疾首啊!!!
作者: panda.exe    时间: 2012-6-26 23:36

感谢 米米00 到环球网跟贴,        点击已达 9902 次,有记者正在打探我的联系方式。
看有没有 暴露自己的价值,如果每一位年轻人都愿意参与,暴露自己又何仿?
作者: 晋文公    时间: 2012-6-30 16:21

如此国度,才会有如此悲剧,如果有移民的能力和机会,我也愿意离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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