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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邮件回复】改变文化人的观念,还得向他们传输文化! ...
楼主: 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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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回复】改变文化人的观念,还得向他们传输文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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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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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9 19:5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蓝色忧郁456 的帖子

谢谢你还没忘记老6
论坛没有救世主,政策需要自己宣传!
    入职前  劝您还是看一看www.SeSeshiKong.cn 戒除网瘾 安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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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9 20:2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goodbridge 的帖子

那怎么能忘呢~6老师可是曾经带着我们一起奋斗的领袖哦~~
感谢各位做出努力的战友,一路有你们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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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2 07:5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周瑜打黄盖 于 2012-4-13 06:47 编辑

回复 614 的帖子



      我的观点是禁止有关部门干涉公民体检私事的流氓行径,这不现实?中国人难道连免受“性骚扰”的权利都没有了?中国国情是什么?它能成为“免死金牌”吗?它是上帝吗?


      你面对了现实,你得到了什么利益?你换来的只是犯罪手段升级换代,换汤不换药!同时,让HBV和HBV人臭名昭著!在中国,禁止他人干涉自己体检私事不会得到大多数人的支持?


      “在中国,能让政府一次又一次地出台政策维护乙肝携带者利益已经很不错了。 ”从这句话看出,你尚不具备现代公民的素质。 “是现实主义者努力的成果。 ”其实,你指的是“小闹小解决。”


      现实就是让你做奴隶,你做不做?对,我一直以来都在论是非,没有论可行还是不可行,可行不可行是由你们来决定的,我只是在传播是非观。我没有超越合法行为,但起码没有损害自己人的利益,换句话说,就是“虽然没有赚钱,但起码没有亏本。”人家用不合法的手段耍流氓,你还要跟它们讲合法?是不是太不公平了?政$府本来就应该主动干活的,要不,养它干什么?现在最悲哀的是,它连“被动干活”都没有做到。HBV人的主动争取当然有用,只是不要张冠李戴、偏离主题,误入歧途!我的建议没有实现有什么奇怪?建议本来就是供你们挑选的。没能实现,错不在我,是收了信不理不睬的人,也就是让你感恩戴德、磕头谢恩的人。

      我从未说过,我的方案有用,我只是说我的方案正确,没张冠李戴、偏离主题,没误入歧途。也就是“虽没赚钱,但起码没亏本。”
      对,你面对了现实,你终于实现了让HBV和HBV人成名的愿望,促使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升级换代,迎来了保持侵权又不查HBV的假象,并且自欺欺人地认为自己大功告成了,这就是你想要的结果。



1>绝症非荣耀,敢做傻事非英雄。

2>绝大多数单位搜身实为“私闯民宅”。

3>迫害顺序:自由、私隐、歧视。病根在思想未城市化。

4>“个人权利”高于一切群体和人民的利益!国家为保护个人权利而诞生!

5>为人体检是罪恶,发津贴由人体检才是福利!自查叫体检,他查叫搜查!

6>刑事案件不需个人维权!

7>罪与罚要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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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01:24 |只看该作者
以前的拆迁合法吗?照拆!以前有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吗?有!最基本的就是宪法!诸与你们提出的种种权利,都立有法,而现实上,干出来的有多少是遵循这一基本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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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09:1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寒夜 的帖子

迄今为止,没有任何法律禁止用人单位强制要求从业人员去“福利体检”!!只要用人单位把你带进医院,只要你伸出了胳膊!就交出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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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10:20 |只看该作者
所以我们的目标是禁止他人干涉体检私事,不是禁止查HBV。
1>绝症非荣耀,敢做傻事非英雄。

2>绝大多数单位搜身实为“私闯民宅”。

3>迫害顺序:自由、私隐、歧视。病根在思想未城市化。

4>“个人权利”高于一切群体和人民的利益!国家为保护个人权利而诞生!

5>为人体检是罪恶,发津贴由人体检才是福利!自查叫体检,他查叫搜查!

6>刑事案件不需个人维权!

7>罪与罚要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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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14:2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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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6 00:48 |只看该作者
我知道的福利体检,在医院系统、行政单位,检不检由自己决定。不去也没人干涉……因为体检本身就产生一种心理恐惧,目前很多病是没有特效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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