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建议14099号 |
建议主题:八亿从业人员期盼《反就业歧视法》出台! |
建议类别:时政类 |
建议人: 老爱律师 政治面貌:群众 |
提交时间:2011-10-23 16:13:18 |
内容:近年来我国在尊重人权和平等自由方面确已取得了长足进步。然而,现实生活中的歧视现象仍比较严重。在我国,无论在政治、经济、文化、体育各个领域及工农商各行业,从经济管理、金融投资到生活消费,从受教育到就业及公务员录用,歧视现象仍存在。就业歧视对从业者的伤害之大令人难以承受,受害者因为某种外在的先天的原因,受到社会不公平的对待,产生的是对人生的毁灭性打击。因为这对于具体的受害个人来讲就是一辈子的事。以用人单位的强制健康体检引起的身体健康歧视为例,据南京报业网报道: 公司女白领朱云隐婚3年因老公是同事 体检查出怀孕暴露 ,公司负责人得知她怀孕以后,立即派人来调查这件事情。要求两人中的一人主动离开企业,否则两个人都将被辞退。(2010-06-23 07:21:12 编辑:周远舟 来源:新华报业网 ) 针对用人单位的强制体检现象,燕赵都市网载文指出:“现在通过强制体检而获知患病情况,并不是以治疗为原意的,其目的是通过强制体检进行筛查淘汰,为患者治疗着想只是冠冕堂皇的表面,实质是应用于区别对待,歧视便由此形成。”[ 燕赵都市网 09-10-10 16:52]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蔡定剑自周洪宇于2004年首次提交反歧视立法建议后与24位学者组成的“反就业歧视研究课题组”调查结果显示:有85.5%的人认为存在就业歧视,其中认为严重和比较严重的占58%。 反观世界其他国家如美国目前有《雇佣年龄歧视法》、《公平就业机会法》等,意在惩治年龄、残障、国籍、种族、信仰、性别等方面的就业歧视行为;英国也有“2006年就业平等(年龄)条例”…… 由于我国《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禁止就业歧视的条款规定的范围已不能适应歧视的新变化,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很模糊,实施效果不尽理想。目前的就业歧视现象正从户籍歧视、性别歧视、身体健康歧视等几个方面呈日益扩大之势。为此,尽快制定《反就业歧视法》已刻不容缓。 |
建议:建议:《反就业歧视法》的制定事关中国八亿从业人员的福祉,摒除身份性的制度安排,破除劳动力流动的各种制度与非制度性障碍。是中国人权事业进步的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请国家对此加以关注,使这部辗转十年仍未出台《反就业歧视法》能够在即将召开的人大会议上得以通过。真正体现出国家对八亿就业者群体宪法权利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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