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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国家已经释放出重大信号!
楼主: hw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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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已经释放出重大信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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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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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3 10:46 |只看该作者
就业权,生存权。国家不保护这个还要国家干嘛。
日行一善(百善孝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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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3 12:53 |只看该作者
应该让更多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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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3 16:28 |只看该作者
我写的: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 117.94.142 ]  发表时间: 2011-10-22 13:11:38                                     [ 点评 ] [ 投诉 ]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有着优越的社会制度,为什么还会有这样的深刻的对乙肝携带者的歧视?他们的携带,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国家当时医疗设备的落后造成的,他们大部分是受害者,他们没有向国家提出过分的要求,难道连他们自己的隐私都没有办法保护吗?
是的,国家出台了《通知》,不让查乙肝;可是在随后的卫生部的居民健康档案里,又出现了乙肝的信息。
消除乙肝歧视,很简单,给未感染的人注射疫苗就好啊。为什么有些单位年年体检?如果大家都是第二项阳性也就是产生抗体的话,有什么好怕的,科室国家为什么不愿这么做?很显然的,利益啊!
中央有《通知》,地方不执行,更是中国特色!难道中央管不了地方啊?
在我看来,如果没有很好的监督、执行机制,就算《反歧视法》出来了,也不过是多了几条新闻,政府多发了几个通知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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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3 16:2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xiedaizhe88 于 2011-10-23 16:30 编辑

我感觉不应该叫《反就业歧视法》而应该叫《反歧视法》因为歧视不仅仅在就业的时候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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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3 18:13 |只看该作者
再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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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3 19:37 |只看该作者
我到战斗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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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3 19:51 |只看该作者
顶,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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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4 00:05 |只看该作者
已联名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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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4 08:0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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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4 09:21 |只看该作者
已经留言,太给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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