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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广州市公安局2011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楼主: 无影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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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2011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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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7 12:50 |只看该作者
让他们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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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7 12:51 |只看该作者
我的天啦  怎么活啊  伟大的zf啊     搞笑啊    真实辛苦英雄雷闯了    他们不会立案的  自己都查  难道还会自己给自己立案吗    生于斯  长于斯  痛苦于斯    这样也好  抛弃幻想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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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9-7 13:03
回复 凤凰定涅槃 的帖子

拿什么让他死?他还没死,你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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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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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7 13:0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xigou 的帖子

他们根本不知道12号文件,也不怪他们。
有多少政府官员学习部委文件的?他们处于强势,哪知弱势群体的痛苦?
将心比心吧,除维护乙肝携带者合法权利的政策外,你了解多少其它法律呢?
论坛没有救世主,政策需要自己宣传!
    入职前  劝您还是看一看www.SeSeshiKong.cn 戒除网瘾 安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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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7 13:3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无影脚 于 2011-9-7 15:27 编辑

不可能不知道12号文件,入职体检是指定医院,医院是很清楚这个的
只是不少专业人士给他们出歪点子规避罢了
本机构免费代理全国范围(不含港澳台)乙肝携带者维权诉讼,欢迎咨询。成功参与数十起反乙肝歧视维权,经验丰富,欢迎咨询.广东工作组博客:http://gdharmony.blog.tianya.cn/  </strong>
深圳民间机构称 乙肝病毒携带者受歧视严重!广东组群:76077784(注明论坛),本科、硕士毕业生入职咨询群:90919375(注明非诚勿扰)官方微博:http://weibo.com/u/245451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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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7 14:29 |只看该作者
经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由卫生部向社会公布。军队、武警、公安特警的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打了个擦边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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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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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7 15:13 |只看该作者
广州及周边的战友赶紧踊跃一点,致信或打电话纠正,至少表明我们的观点啊~~~
郑州亿人平中心致力于消除乙肝歧视工作,大家需要法律协助,可拨打“爱肝连线”0371-67956079或直接把事情经过及相关证据发送至反歧视维权邮箱[email protected]**就业反歧视维权手册:http://www.hbvhbv.name/files/Guide2009v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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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18
发表于 2011-9-7 16:48 |只看该作者
                                                                               公益机构致信广州市公安局

                                                                    建议入职体检不查乙肝  逐步取消歧视性条款

                                                                               衡平机构 2011年9月7日

                                                           [以下新闻线索为义务提供,欢迎采用引用,欢迎采访报道]



2011年9月7日,一封关于取消2011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乙肝项目检测的建议函寄往广州市公安局。寄出这封建议信的是一家关注机会平等和反歧视的公益机构——衡平机构。衡平机构在信中建议,广州市公安局在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过程中,体检标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对报考考生进行乙肝标志物检测,并应取消对报考考生“年龄、身高”的限制性要求。



发现:政府部门检测乙肝表面抗原



今年9月1日,广州市公安局的官方网站金盾网上发出了一篇招聘信息《广州市公安局2011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招聘的岗位是广州市公安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人民警察)。在这篇《公告》中,广州市公安局对报考考生的体检标准做出了如下要求:肝功能体检乙肝表面抗原(HBsAg)酶标法检验结果须为阴性。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和教育部颁发《关于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就业体检中不得开展乙肝项目检查。卫生部也对乙肝携带者不能从事的职业做了特别说明,广州市公安局的招聘岗位,并不在禁止之列。”衡平机构的工作人员江盼如是说。



搜索:20余家网站已转载招聘公告,年龄、身高亦作限制



该公告还对报考考生的年龄和身高做了规定(年龄:男性为18至35周岁,女性为18至30周岁,会计、医生职位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2、男性身高1.60米以上,女性身高1.50米以上)。

对该公告中,“年龄、身高”的要求是否合理,江盼也做了解释:“我们对广州市公安局的招聘公告中提到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考察,考察的范围包括《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我们发现,这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规定中,对‘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并没有相关的限制,这也符合三部委规定的精神。同样,也并没有对事业单位招录人员的年龄和身高做相应的限制性规定。综合考察此次的招聘岗位,年龄和身高的限制性规定也是不合理的。”

衡平机构的工作人员随即在网上搜索了该招聘公告。发现除了广州金盾网之外,中国广州人事网、聘教网、招聘会网、华图教育网等20余家网站都已转帖该公告。



行动:拟写建议信,旨在消除歧视性限制条款



9月7日下午,一封名为《关于取消2011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乙肝项目检测的建议函》寄往广州市公安局。衡平机构在信中建议,广州市公安局慎重考虑要求应聘人员进行乙肝表面抗原项目检测的要求,对报考考生年龄、身高加以限制的歧视性规定,希望广州市公安局在发现这种情况后能及时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停止对“乙肝项目”的检测要求,取消对报考考生年龄、身高的限制。在入职体检中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规政策,切实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广大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



观点:政府部门应做表率,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



“宪法明确保障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正在香港中文大学做客座研究的国内知名反歧视公益人士陆军介绍,“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这不仅是一个简单的劳动法概念,它还体现的是实现宪法价值、保障宪法平等权的实际需求。它同样涉及人的尊严和价值,理应获得全社会的尊重。对于广州市公安局发布的招聘公告中涉及到限制性条款,不仅违反了三部委的相关规定,也有悖党和国家对乙肝携带者的关怀政策和倡导平等就业的社会理念,希望广州市公安局能以此为鉴,尽快修改不合理的限制条款。”



衡平机构总干事、《深圳就业歧视状况调查报告》的执笔人之一,郭彬认为:“广州市公安局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和谐的政府部门,理应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平等与进步起表率作用。对民生之本的就业而言,平等就业权无疑是实现民生之本的必要条件。我相信广州市公安局在收到建议信之后,会本着尊重人民群众感情、落实法律法规的态度,修改招聘要求,做出表率,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传播正确的价值理念。”

郑州亿人平中心致力于消除乙肝歧视工作,大家需要法律协助,可拨打“爱肝连线”0371-67956079或直接把事情经过及相关证据发送至反歧视维权邮箱[email protected]**就业反歧视维权手册:http://www.hbvhbv.name/files/Guide2009v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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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7 17:20 |只看该作者
终于明白为什么广州市公安局对广东电力一局医院违规查乙肝案迟迟不肯立案,原来自己就歧视乙肝。种种迹象表明,广州市公安局已经和广东电力一局医院达成默契,我敢肯定,这里面绝对有猫腻,而且就算立案,也可能最终败诉。希望广大媒体介入调查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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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7 17:37 |只看该作者
向公安局报案没有太大意义。
还不如向卫生部门报案,可能有希望。有些医院级别比较高,卫生部门都没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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